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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R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l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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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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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5月18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询价对象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 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 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 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 10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 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合成材料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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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高于行业平 均市盈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 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市盈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 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 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14,700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 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划 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 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 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联创节能”)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72号文核准。联创节能的 股票代码为30034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25%。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 的5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7月20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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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 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7月12日(T-6日)至2012年7月17日(T-3 日)期间的交易日安排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其中于 2012年7月13日(T-5日)至2012年7月17日(T-3日)期间的交易日在深圳、上海、 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现场推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 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2年5月18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 包括东吴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20名询价对象以及东吴证券自主推荐、 已经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个人投资者。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T-3 日)12:00 前在 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 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 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 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须同 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 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东吴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 申购单位 均设定为 50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 是 5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5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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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 量。

10、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 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2012年7月19 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13 、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 2012724 日( T+2 日)在《山东 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 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4、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00万股;

  •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500万股,向网下回拨后 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5、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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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新询价的有关情况。

1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7月11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lecron.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2年7月11日(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上市提示公告》
T-6日
2012年7月12日(周四)
开始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5日
2012年7月13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T-4日
2012年7月16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T-3日
2012年7月17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T-3日15:00)
T-2日
2012年7月18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2年7月19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2年7月20日(周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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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T+1日
2012年7月23日(周一)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12年7月24日(周二)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2年7月25日(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T-6 日)至 2012 年 7 月 17 日 (T-3 日)期间的交易日安排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其中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T-5 日)至 2012 年 7 月 17 日(T-3 日)期间的交易 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现场推介。推 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2年7月13日
(T-5日 周五)
9:30-11:30 深圳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三楼 广东厅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2012年7月16日
(T-4日 周一)
9:30-11:30 上海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
嘉宾厅 Ⅰ+II厅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2012年7月17日
(T-3日 周二)
9:30-11:30 北京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
二层 聚宝Ⅰ厅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

三、初步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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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2年7月12日(T-6日)至2012年7月17日(T-3日)期 间的每个交易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 、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采取价格与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各档 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一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 50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 申购单位 50 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 申购数量必须是 5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网下发行量,即 500 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 每一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报价格;

②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 、P3,且 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 若P>P1,则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 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 购的数量为Q1+ 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 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2年7月17日(T-3日)12:00前完成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 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500万股以上的部分;任 一报价数量不符合50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50万股的整 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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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 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 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 1、发行人: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国

  • 住 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创业路南段

联 系 人: 胡安智

联系电话: 0533-3085999-9005

  • 2、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 所: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512-62938585

发行人: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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