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ECR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1, 2021

55339_rns_2021-10-11_1abb7943-1d63-4189-b861-1429992386d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 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公司拟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我们认为: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确 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1 / 3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归属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等待期、归属期、 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董事会表决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7、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 见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 次,分别为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本次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净利润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的最 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历 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经过合理 预测并兼顾本计划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科学、合理。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 公司还根据考核管理体系对个人设置了绩效考核,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

2 / 3

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相应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 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达 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独立董事:王德建 王娟 王新

2021 年10 月12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