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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RO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l 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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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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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节能 公告编号:2013-034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6 月 29 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洪国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公司全体监事、审计部负责人及 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 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结 果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八人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洪国先生、邵秀英女士、魏中传先生、张 玉国先生、胡安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宝华先生、 孟庆君先生、程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任期三 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 票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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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 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的薪酬建议,公司董事会拟 定每位独立董事每年薪酬为人民币5.7 万元整(税前),董事长每年薪酬为人民币 25 万元整(税前),副董事长每年薪酬为人民币20 万元整(税前),非独立董事每 年薪酬为人民币15 万元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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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洪国 先生: 1973年9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树脂厂技术员、聚合物公司业务员;2003年1月至2009 年5月历任联创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任联创有限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洪国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54,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4.3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 定的情形。
(2)邵秀英 女士:1972年4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淄博市塑料一厂技术员、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聚合物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 2003年至2010年6月任联创有限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为公司9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邵秀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4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魏中传 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环氧丙烷厂车间副主任;2003年5月至2010年6月任联 创有限销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创建筑节能工程 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中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6%,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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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4)张玉国 先生:1970年12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质检处质检员、聚合物公司业务员、山东东大一诺威 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任联创有限销售经理;现任公司董 事、销售经理。
张玉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与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5)胡安智 先生:1978年6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曾任淄博华天轴承有限公司会计、桓台乐康轴承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淄博华天 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至2010年6月任联创有限财务负责人(2008 年6月至2010年5月兼任金恒通泰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胡安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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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宝华 先生:1963年6月出生,硕士,教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1991年至1996年6月任清华大学化工系讲师;1997年6月至1998年6月赴香港 科技大学担任访问学者;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担任清华大学化工系副教授,期 间于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赴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04年12月至 今任清华大学化工系副主任、高分子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宏达新材独立董事、中 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机械工程协会材料分会高分子专业委员 会委员。
郭宝华先生主持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改性研究”项目以及“聚对苯二甲酸 丁二醇酯的熔融扩链研究”项目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 奖。
(2)孟庆君 先生:1964年2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1983年9月至1999年10月先后任职于石家庄市朝阳工贸公司和河北四 兴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1999年10月至2002年4月被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聘为技术专家,负责中国EPE/EPS项目相关工作, 并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了《泡沫塑料生产中用丁烷或LPG替代氟里昂技改工程大 纲》;2002年4月至今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聘请,作为聚氨酯泡沫行业氟利昂 (CFC-11)淘汰计划国内执行机构人员参与泡沫行业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现任中 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3)程 华 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审计准则制定和国际趋同等效、资本市场实务 监管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曾任职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与技术 指导部和业务监管部,现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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