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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guer (Shenzhen) Microelectronics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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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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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力合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 可转债兑息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6月30日(原付息日2025年6月28日为休息日,顺 延至下一交易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的利息。根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公 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 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 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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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债券代码“118036”。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力合转债”自2024 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 “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 月23日起调整为3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12月2日起调整为36.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 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因公司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2月28日起调整为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暨转 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 月6日起调整为23.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力合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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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

  •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三)2025年付息方案

本次付息为“力合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6 月27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5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 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 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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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6月30日

可转债兑息日: 2025年6月30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力合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 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人民币0.5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40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 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自行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权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5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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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 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 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 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 为0.5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 1101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保荐人、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胡跃明、花少军

联系电话:010-60837546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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