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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guer (Shenzhen) Microelectronics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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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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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 2021-02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34亿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 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01.84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55.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17日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公司 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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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3.3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 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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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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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3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34亿元(包含 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34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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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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