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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 HARMONIOUS DRIVE SYSTEM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5

Feb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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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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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李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6,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上述股 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 2023 年8 月28 日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李谦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25%。 减持期间为2025 年3 月11 日至2025 年6 月10 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 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谦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1,806,767
0.99%
IPO 前取得:1,806,76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李谦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
持原
李谦 不超过:
450,000
不超
过:
0.25%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45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450,000 股
2025/3/1
1~
2025/6/1
0
按市场价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前
取得
自身
资金
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董事、副总经理李谦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在作为公司股东、董事及副总经理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持有公司股 票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 个月。

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 过公司提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

2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 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 可以累积使用;

  • 7、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

  • 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李谦先生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李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 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2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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