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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 HARMONIOUS DRIVE SYSTEM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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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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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陈恳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绿的谐波 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 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 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 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 曾仟职独立董事期间,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dot{z}$ – $\ddot{x}$ + :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苏 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