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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 HARMONIOUS DRIVE SYSTEM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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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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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干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 基干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1年半年度慕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11$ 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慕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慕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关于对参股公司张家港国泰智达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21$ 的议案》
本次交易系对参股公司张家港国泰智达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助于公司保持对国内国际 市场的深度开发与发展的需要。此次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 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增资事项。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31$ 并以慕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慕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制定了相 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慕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签字):
尽 陈
张承慧
潘风明
$2024 + 8799$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签字):
其风性
恳 陈
张承慧
潘风明
202(年8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签字):
PORK
陈 恳 张承慧
潘风明
20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