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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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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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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0-008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利得”)于 2020 年 10 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59号”文同意 注册,龙利得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0.00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136.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4,236.4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9.5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7日划至龙利得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 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龙利得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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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 额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万元) |
建设期 |
项目备案 |
环评批复 |
|---|---|---|---|---|---|---|
| 1 |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 成型联动线与智能 物联网及仓库管理 项目 |
21,000.00 | 10,000.00 |
18个月 | 2018-340000- 23-03-024428 |
明环评 [2016]62号 |
| 2 |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 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
13,560.52 | 13,560.52 |
18个月 | 2018-340000- 23-03-024047 |
明环评 [2018]57号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25.88 | 5,025.88 |
12个月 | 2018-340000- 23-03-024261 |
备案号: 201834118200 000084 |
| 4 | 归还银行借款、补 充流动资金 |
13,500.00 | 13,500.00 |
-- |
-- | -- |
| 合计 | 53,086.40 | 42,086.40 | -- | -- | -- |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数据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因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3,086.4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 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 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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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背景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龙利 得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 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 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上述资金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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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 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 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6.决议有效期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按法律法 规要求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
(1)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3) 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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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
-
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 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1.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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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度不超过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 币的范围内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1.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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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龙利得本次拟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相关规定。
2、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 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龙利得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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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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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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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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