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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3, 2020
55850_rns_2020-08-23_bc05f605-6b8f-46ee-9fb4-5d2b1de3fb3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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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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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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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声明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龙利得”或“公 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东吴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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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安徽省明光市工业园区体育路 150 号 成立时间(有限公司):2010 年 4 月 2 日 设立时间(股份公司):2012 年 2 月 1 日
联系方式:0550-8139676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证券事务中心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吴献忠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瓦楞纸箱、纸板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为食品饮料、 日化家化、粮油、家居办公、电子器械、医药医疗等行业的客户提供包装产品和 服务,可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制、设计综合包装方案,提供精细化服务。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核心技术
公司将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环境保 护问题的关键手段,多年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 践,在瓦楞包装产品的生产过程、楞形的设计、纸箱的印刷、产品功能的实现方 面,公司拥有了一系列核心技术与研发工艺,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如下表: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征描述及优势 | 技术 来源 |
是否从第 三方受让 |
|---|---|---|---|---|
| 1 | 包装印刷业智 能制造 |
公司依据各个包装硬件进行软件解决方案的整合,利用“互 联网技术融合”及ERP、MES等管理系统,形成控制中心, 逐步实现“信息化与自动化融合”生产,从而打造成可复制的 智慧型工厂,实现了产品工艺设计、制造、检测、物流、服 务等环节的智能化。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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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征描述及优势 | 技术 来源 |
是否从第 三方受让 |
|---|---|---|---|---|
| 2 | “个性化”瓦楞工 艺技术 |
公司对于现有的产品的楞型进行升级改造,从传统的常规的 瓦楞结构进行改良,变成个性标准的瓦楞楞型。使得楞高、 楞率、楞距等等瓦楞核心的参数进行整合的设计研发,设计 出特殊楞型降低用纸率、实现产品的高强度、轻量化、低克 重。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 3 | 功能性产品涂 层技术 |
公司利用喷涂专用剂、不断研发出各种特殊的材料、使产品 具备了防渗水、防渗油、耐酸、防锈等性能。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 4 | 高清环保水性 印刷技术 |
个性化瓦楞纸板成型技术,直接采用高网水性柔版印刷高新 技术,在瓦楞纸板上直接印刷后成盒。保证绿色环保的同时 具有良好的印刷质量,从而实现水性环保替代传统胶印的新 技术,而且实现环保可降解终生回收利用。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 5 | 无痕无压双面 可印纸板 |
用无压痕瓦楞机压力网带替代了传统的钢制压力辊,使得瓦 楞的楞峰完好无损,纸板里纸突破常规,实现无痕无线损, 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物理指数,使耐破度、耐折度有更大的直 面提升,因此可以实现双面印刷的技术要求。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 6 | 结构性纸箱、纸 盒设计 |
公司申请了多项与纸箱产品结构、设计有关的专利技术。公 司设计的纸箱一方面提高了美观度,使得包装的产品更有竞 争力,另外一方面使得客户在使用和打包的过程中能实现高 度的机械自动化,效率更高,更稳定。而且结构的变化降低 了客户和公司双方的成本,做到资源节约,实现了降耗增利。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 7 | 超高温、超低温 食品等纸箱纸 盒 |
公司最新的超高温、超低温等特殊食品包装技术,为蔬菜水 果、电子机械等特殊要求的耐酸、抗静电、抗摩的产品提供 了更为高端、有效的纸包方案。 |
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 84,823.96 | 83,200.71 | 60,018.63 |
| 营业收入 | 87,148.40 | 86,060.51 | 64,191.00 |
|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 |
97.33% | 96.68% | 93.50% |
2、研发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研发,设置了研发部门并建立了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在 现有较多的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凭借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成熟而有效的研发体 系和流程、良好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研发体系的高效运行,为公司提 供持续的创新能力。目前公司现有 256 项专利,具体为发明专利 11 项、外观设 计专利 21 项和实用新型专利 224 项,拥有 13 项软件著作权,公司研发水平较高。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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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4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流动资产 | 77,011.18 | 65,673.44 | 46,195.27 |
| 非流动资产 | 50,488.76 | 51,650.18 | 53,261.52 |
| 资产总计 | 127,499.93 | 117,323.63 | 99,456.80 |
| 流动负债 | 29,359.95 | 26,551.46 | 31,432.93 |
| 非流动负债 | 3,778.62 | 5,010.80 | 5,958.07 |
| 负债总计 | 33,138.57 | 31,562.26 | 37,391.00 |
| 股东权益合计 | 94,361.36 | 85,761.37 | 62,065.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361.36 | 85,761.37 | 62,065.79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87,148.40 | 86,060.51 | 64,191.00 |
| 营业利润 | 9,787.53 | 10,197.05 | 6,502.32 |
| 利润总额 | 9,776.66 | 10,195.37 | 6,436.07 |
| 净利润 | 8,599.99 | 8,875.58 | 5,725.5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99.99 | 8,875.58 | 5,725.51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3.41 | 7,282.25 | 7,531.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7.79 | -3,025.05 | -4,708.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28 | 9,943.94 | -681.4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70.45 | 14,223.83 | 2,096.35 |
4、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流动比率(倍) | 2.62 | 2.47 | 1.47 |
| 速动比率(倍) | 1.70 | 1.45 | 0.69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5.99 | 26.90 | 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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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5.57 | 15.68 | 23.46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
3.64 | 3.30 | 2.80 |
| 财务指标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91 | 8.10 | 6.10 |
| 存货周转率(次) | 3.05 | 3.16 | 3.05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5,895.81 | 15,694.20 | 10,719.86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8,599.99 | 8,875.58 | 5,725.51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8,126.45 | 8,356.12 | 5,458.67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53% | 4.50% | 4.1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 |
0.45 | 0.28 | 0.34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36 | 0.55 | 0.09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业绩下滑风险
我国包装行业分散,前 10 大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不足 10%,市场集中度较 低,竞争激烈,总体呈现出研发能力不强、规模经济不足、转型速度缓慢等特点。 同时,瓦楞包装产品单价较低,对运输成本敏感性较强,存在销售半径。公司目 前生产基地在安徽和上海,主要客户在华东地区,客户覆盖范围相对较小,尽管 公司的研发技术和工艺水平在行业中尚处领先,但行业门槛较低,公司面临市场 区域内原有竞争对手及新进入者的竞争,使得未来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 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直接原材料主要为原纸,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比例均超过 80%。2016 年底以来,原纸价格上涨较快,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 呈上涨趋势。2018 年以来原纸价格有所下滑。未来如果原纸市场价格持续大幅 波动,一方面对公司成本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另一方面,若公司产品销售 价格与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变动方向不能同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将 导致公司毛利率发生变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3、客户集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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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6
公司主要为一些大中型客户定制瓦楞纸包装产品,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客 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69%、45.60%和 40.07%,客户有 些集中,但集中度呈下降趋势。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食品饮料、日化家化、粮油类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主 要为立白集团、榄菊集团、益海嘉里(金龙鱼)、美国沃伦等,上述客户主要为 其所属行业的大型企业,向公司采购规模较大,使得公司对单一下游应用领域也 存在单一客户销售集中的情况。
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公司与主要客 户的合作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自身经营发生困难,都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 造成影响。
4、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 了 81.07%、76.90%和 74.88%。公司供应商比较集中,若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 足额、保质的提供原材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
5、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需储备多种规格及物理指标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 原材料占存货比重分别为 92.37%、93.58%和 94.5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 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77.52 万元、21,088.45 万元和 20,852.76 万元,占流动资产 比例分别为 41.08%、32.11%和 27.08%。存货规模符合公司经营策略要求,但如 果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贬值的风险,或者因 严重积压占用营运资金,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6、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龙利得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按照 15%的优惠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假设国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公司按照 25% 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所得税,报告期各期将分别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 656.37 万 元、660.65 万元和 650.6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0.20%、6.48%和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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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993.45 万元、 581.30 万元和 579.8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5.44%、5.70%和 5.93%。
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政府补助对公司利润规模有一定影响。尽管报告期内 公司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现增长的态势,但如果公司未来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和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7、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在奉其奉绿色环保印刷包装智慧工厂及安徽厂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 动线项目建成后,瓦楞纸箱设计的总产能将进一步提升。虽然这两个项目完全达 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公司瓦楞纸箱的产能相比之前已经有所增加。
同时,本次募投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项目完工后,公司将形成一定规 模的内盒生产能力。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产品、客户与技 术基础上进行的延伸,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详细的技术论 证和市场调研。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建成后, 市场环境、技术、政策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目前,公司的发展势头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均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同时 包装行业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消化增加的产能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包装产 品升级更新较快,行业竞争激烈,若市场开拓的举措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则公司 产能存在消化风险。
8、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其主要结算货币为美 元。报告期各期的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4,959.28 万元、4,873.79 万元和 3,134.42 万元,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7.89%、5.80%和 3.69%。报告期内公 司的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影响。
9、上海龙利得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上海龙利得于 2015 年向上海兴森特殊钢有限公司租赁了厂房用于生产经营, 但该厂房的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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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利得租赁的经营场所虽然不是公司主要的经营场所,但由于上海龙利 得的经营场所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且租赁的厂房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尽管租 赁期限较长,且在协议中约定了出租方在不能保障承租方在持续、稳定地承租标 的房产情况下的赔偿条款,然而,仍然有可能因为拆迁、租赁合同出现纠纷等原 因使得公司面临搬迁厂房的风险。此外,若出现租赁协议到期出租方不与公司续 租或租赁期间出租方违约等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技术风险
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成为自主 创新、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通过近几年的研究开发,公司已在防渗水、防渗油、 防酸、防锈、耐磨、轻质高压、透气保鲜、低克重、轻量化、高强度、环保低碳 等包装印刷产品领域获得了技术优势。但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客户要求的 不断提高以及竞争对手工艺的进步,公司将可能存在产品和工艺落后的风险。
1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的瓦楞包装产品,从原材料到半成品到产成品均为纸质材料,属于 易燃物品。如果在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防范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火灾,并 且为了便于生产需要,公司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存放较为集中,一旦发生 火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公司已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设施,并引入了 ISO9001: 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 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但 是仍然不能排除由于设备原因、生产工艺、物品保管及设备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 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
1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自然人徐龙平、张云学共同控制公司 40.58%的 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滁州浚源及关联方潍坊浚源虽合计持有发行人 14.96%股份公司,但其作为 财务投资人,且已出具《关于不谋求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因此,滁州浚源及潍坊浚源不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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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实际控制人 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如果本公司其他股东或者二级市场投资者通过增持股份谋求 影响甚至控制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1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纸箱,纸箱的毛利率分别为 27.54%、26.02% 和 26.28%,有所下降。未来,若原纸价格大幅波动,或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竞 争优势,提高议价能力和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毛利率将面临下滑的风险。
14、部分员工未缴纳五险一金的风险
公司生产员工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员工流动性较大。公司已经为大部分员 工缴纳了社保,但公积金的覆盖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宣传相关政策 法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方式,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员工社会保障及住房公 积金制度方面的规定,逐年提高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覆盖比例。虽然公 司未曾因上述事项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且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已出具承担 追缴责任承诺,但是公司仍存在未来被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追缴或处罚的风险。
15、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境外业务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7.89%、5.80%和 3.69%,出口占比较低,产品主要销往美国。中 美此次贸易摩擦可能使公司面临因贸易政策变动导致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25,95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650.00 万股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不超过 34,60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具体情况如下:
-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3、发行数量:8,650.00 万股
-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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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及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创业板合格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三、保荐人项目成员情况
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为肖晨荣、冯洪锋,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 况如下:
肖晨荣:参与苏试试验(300416.SZ)、建研院(603183.SZ)等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项目,2017 年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威星智能(002849.SZ)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2020 年参与麦迪科技(603990.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并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执业记录良好。
冯洪锋:2011 年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千红制药(002550.SZ)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项目,2014 年保荐胜利精密(002426.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6 年保荐赢时胜(30037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电科院(300215.SZ)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2017 年保荐威星智能(002849.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和建研院(603183.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并参与多家企业的改 制辅导工作,执业记录良好。
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无
其他项目组成员:洪志强、李琼娟、陈振宇、陆韫龙、张东亮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保荐人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均不存在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均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
-
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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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本保荐人承诺: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
相关规定;
-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
管措施;
-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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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 案》、《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通 过〈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通过〈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通过〈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龙利得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的议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关联交易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4 日,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及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 事会办理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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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定 对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进 行调整。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利得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法 律意见》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和 批准合法、有效,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募集资金运用已经获得 必要的批准,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关联交易问题、重大债权债务问 题、税务问题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问题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本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各项条件。发行人的申报材料内容合法、准确、完整,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同 意。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发 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证券的发行上市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七、发行人符合创业板的定位
通过查阅发行人的技术成果、访谈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等核查程序,保荐 机构认为:
龙利得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权属清晰,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 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龙利得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还获得多项奖项,拥 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
龙利得在瓦楞包装领域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尤其在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 化以及产品的技术性和功能性方面拥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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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具有持续经营的商业经营模式,能够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 能够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的成长性。
龙利得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符合国家战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符合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人符合创业板的定位。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1、本次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59 号”文同意注册;
-
2、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34,600.00 万股,不少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
-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8,65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
25%;
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356.12 万元、8,126.45 万元(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为 16,482.57 万元,不低于 5,000 万元。
因此,发行人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 第(一)款所规定的标准,即“(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 5000 万元。”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上市标准。
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事项 | 安排 |
|---|---|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东吴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次发行股 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 人进行持续督导。 |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识到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 决策机制。 |
| 2、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 |
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有效实施,建立对相关人员的 监管措施、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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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 安排 |
|---|---|
| 义务。 | |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见 |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
|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 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定期跟踪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关注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管理。 |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 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 前沟通。 |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荐 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 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行关注,并进 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
| (四)其他安排 | 无 |
十、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人推荐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贵所上 市交易,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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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肖晨荣 冯洪锋
内核负责人: 年 月 日 李齐兵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杨伟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范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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