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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 — AGM Information 2013
Jul 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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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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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〇 二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
-
一
-
( ) 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高逸欣及林政 治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
(二)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 ~
-
第9頁附件一及第16 29頁附件四。
第二案
案由: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
-
一
-
( ) 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一〇二年五月九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2.2 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俟本次 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 宜。
-
(二) 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息率 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三) 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0 頁附件五。
-
(四) 有關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請參閱盈餘分配表註 4。
討論暨選舉事項
第一案
案由: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敬請 討論。
【董事會提】
-
說明:(一)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267 條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二) 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總額及條件如下:
-
發行總額:於不超過普通股 1,200,000 股範圍內,擬授權董事會於 本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依相關法令規定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
-
發行條件:
-
(1)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 0 元,即無償發行。
-
(2)既得條件
-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本 公司要求之績效條件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1 年:30 % 任職屆滿2 年:30 % 任職屆滿3 年:40 % -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次發行新股為普通股股票。
-
(4)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所給予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另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悉依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3.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
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 為限。 -
(2)
實際被授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 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及(或) 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4.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
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
吸引、留任、激勵優秀人才,並提昇員工向心力,以使公司 業務持續正向、穩定發展,共創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 本公司為
-
5.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 響事項:- (1)可
能費用化金額: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超過1,200,000 股,且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轉讓,既得期間滿一年、滿二年、滿 三年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1,675 仟元、15,385 仟
- (1)可
-
元、7,240
仟元(以無償發行,時價估算係以102 年5月8日(含)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為基礎計算)。
-
-
(2)對公司每股盈餘
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
、
-
依既得條件,
暫估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分別為EPS0.690.33、0.16 (依目前已發行股份45,036,800 股計算加計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 尚無重大影響。 -
(三) 本案通過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行辦法如因法令變
更或主管機關核定需為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第二案
案由: 修 訂本公司「資金 貸 與他人 作 業程 序 」 部 份條 文 案,敬請 討論。 【董事會提】
-
說明:(一)依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〇一年七月六日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號函,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
(二)「資金
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31 ~32頁附件六。
第三案
案由: 修 訂本公司「 背 書保證 作 業程 序 」 部 份條 文 案,敬請 討論。
-
【董事會提】
-
說明:(一)依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〇一年七月六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29874號函,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
(二)「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3~35 頁附件七。
第四案
案由: 修 訂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 人 選舉 辦法」 部 份條 文 案,敬請 討論。
-
【董事會提】
-
一
-
說明:( ) 配合法令及
實際需要,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 -
(二)「董事及
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36 ~37 頁附件八。
第五案
。 案由:全 面改選 董事及 監察 人案,敬請 選舉
【董事會提】
-
一
-
說明:( )第四屆董事及
監察人任期原於民國103 年6 月1 日屆滿,茲為配合公 司營運所需,擬於本次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七人(其中選舉獨立董事三 人)及監察人三人,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視為提前解任。 -
(二)第五屆新任董事及
監察人任期自 102 年 6 月 28 日起至 105 年 6 月 27 日止,任期三年。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 止。 -
(三)依本公司
章程第15條規定,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一〇二年五月九日董事會審查通過,茲將相 關資料載明如下:
| 獨立董事 候選人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 股份 |
|---|---|---|---|---|
| 吳重雨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 工程博士 |
國立交通大學校長 | ․國科會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研 發成果產學橋接計畫總主持人 ․國科會第二期奈米國家型科技 計畫總主持人 ․創意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聯發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晶焱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0股 |
| 劉丁仁 | ․交通大學電子物 理系學士 ․交通大學電子研 究所碩士 ․紐約州立大學石 溪分校電機工程 研究所博士班肄 業(博士候選人) |
․聯華電子記憶產品事業部、通訊 產品事業部、及多媒體研發小組 IC 設計部門經理 ․聯發科技執行副總經理 ․聯發科技董事 |
華鴻創投高級顧問 | 0股 |
| 楊建國 | 淡江大學國際貿易 系學士 |
․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 計師 ․致遠國際管理顧問董事長 |
0股 |
(四)本次 選舉 依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 人 選舉 辦法」規定辦理。
第 六 案
案由: 解除 董事及其 代 表人 競 業 禁 止之限制案,敬請 討論。
【董事會提】
-
一
-
說明:( ) 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
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 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
考量全面改選之董事,若於未來擔任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符或類似之 關係企業及他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一職,將產生競業行為之疑慮;另 為配合本公司業務持續擴展之需求,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次 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