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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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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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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 2018-049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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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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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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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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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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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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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2 日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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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2 日下
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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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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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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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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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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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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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方式 | 股东人数 | 股份总数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现场参会 | 17 | 935,804,598 | 46.0512 |
| 网络参会 | 9 | 382,359,149 | 18.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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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6 1,318,163,747 64.8672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9,790,7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97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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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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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 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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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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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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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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