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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15, 2017

54627_rns_2017-12-15_47183565-6b8e-4200-874c-afe0f5e9125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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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要求,经认真 审阅《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资料,并经全体监事充分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

四、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需要。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