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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an 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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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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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2012 年1 月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经认真审议,现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董家臣 李中军 张 栋 王敏康

2012 年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