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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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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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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
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共参加董事会会议12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邱冠周 | 12 | 12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发表意 | ||||
|---|---|---|---|---|
|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 项 | |
| 见类型 | ||||
- 1 -
| 1 | 2020年4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 | 2020年4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关于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 资者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5 | 关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6 | 2020年5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8 | 关于向东方锆业出租氯氧化锆及二氧化锆生 产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9 | 2020年7月2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 络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2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3 | 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4 | 2020年7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关于补充审议与东方锆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6 | 2020年7月3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2020年9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9 | 2020年10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21 | 2020年11月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2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引进战略投资 者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 2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24 | 2020年12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对 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时间, 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 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我们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管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积极关注公共传媒和网络中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 3、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 3 -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开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通过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执 业现状及业务专业情况,检讨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运作要求,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作出充分了解后,确保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任职资格的要求;作为第七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切实履行相关职 责。
五、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 姓名 | 邱冠周 |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1年,为保证董事会 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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