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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n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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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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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 月11日修订)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6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601,该代码同时用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 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6 月 29 日(T-5 日,周三)至2011 年7 月1 日(T-3 日,周五)期间,组织本次发 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及 配售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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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于2011 年7 月1 日(T-3 日, 周五)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 中航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 年7 月1 日(T-3 日,周五)12:00 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 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 关系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 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中航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 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40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 是4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80 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 监会和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 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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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数等于其 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40 万股后所得整数,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 最终将摇出12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40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8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有效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8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11、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7 月8 日(T+2 日,周五)在《河南佰 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 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 (3)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480万股;

  • (4)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 (5)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 年6 月28 日(T-6 日,周二)登载于 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 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 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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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 日 期 发行安排
T-6 2011 年6 月28 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2011 年6 月29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2011 年6 月30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2011 年7 月1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时)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T-2 2011 年7 月4 日(周一) 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11 年7 月5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T 2011 年7 月6 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2011 年7 月7 日(周四)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2011 年7 月8 日(周五)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网上摇号抽签
T+3 2011 年7 月11 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 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 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中航证券将于2011年6月29日(T-5日,周三)至2011年7月1日(T-3日,周五) 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网下推介。 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1 年6 月29 日(T-5 日,周三) 9:30-11:30 深圳 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大宴会厅3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 号
2011 年6 月30 日(T-4 日,周四) 9:30-11:30 上海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紫金楼3 楼 盛世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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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 号
2011 年7 月1 日(T-3 日,周五) 9:30-11:30 北京 北京金融街洲际大酒店五楼西安厅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 号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 年6 月29 日(T-5 日,周三)至2011 年7 月1 日 (T-3 日,周五)期间的三个工作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 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 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40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 单位即“申购单位”为40 万股,即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40 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80 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报价格;

②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报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P2> P3,对应的申报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 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 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 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申报: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 步询价截止日2011 年7 月1 日(T-3 日,周五)12:00 前完成在协会登记备案的; 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 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 480 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档申报数量不符合40 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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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不符合40 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 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 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微、武晓楠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662139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 号卓著中心503

邮编: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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