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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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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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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力)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 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16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
| 李力 | 16 | 16 | 0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2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 1 -
|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 项 |
发表意 见类型 |
|---|---|---|---|---|
| 1 | 2022 年1 月17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 议 |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 |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 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5 | 2022 年2 月10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 议 |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 年4 月11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 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8 |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9 | 关于《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0 |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关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2 | 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13 | 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 可意见 |
同意 | ||
| 14 | 2022 年4 月19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 议 |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2022 年4 月28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 议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6 | 2022 年5 月17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 议 |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18 | 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19 | 2022 年6 月13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 议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1 | 2022 年6 月29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 议 |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22 |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
同意 | ||
| 23 | 2022 年7 月25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 24 | 2022 年8 月19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 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5 | 关于对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6 | 2022 年8 月26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 议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27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
同意 | ||
| 28 | 2022 年10 月24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 议 |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2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0 | 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1 | 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3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 33 | 2022 年12 月6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 议 |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34 |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35 |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 36 | 2022 年12 月29 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 议 |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 络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 并认证听取各项议案,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 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1、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2022年,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 公司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 掌握公司动态,并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未发现重大缺 陷。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
- 3 -
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对公 司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 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会议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核查,同时积极推动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其他方式与投 资者沟通交流,让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共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监督及评估内部、外部审计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 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切 实履行相关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灵活采用了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但本 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依旧超过10个工作日。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等相关事项。此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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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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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 姓名 | 李力 |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力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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