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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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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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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 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18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
| 邱冠周 | 18 | 2 | 16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 项 |
发表意 见类型 |
|---|---|---|---|---|
- 1 -
| 1 | 2021年2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2021年2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1年3月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7 | 2021年4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9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10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份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2 | 2021年4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1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4 | 2021年4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6 | 2021年5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2021年5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 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9 | 2021年6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在境外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2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 配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 22 | 关于制定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龙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连交易制度及流程》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23 | 关于聘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4 | 2021年8月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5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6 | 2021年8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7 | 关于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8 | 2021年9月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9 |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0 | 2021年10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31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32 | 2021年11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33 | 2021年12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34 |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事 项无异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 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流,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等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同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
- 3 -
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 涉及的相关事宜,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 综合治理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艳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期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2次会议,认真研究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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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 姓名 | 邱冠周 |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 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2年,为保证董 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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