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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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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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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素月)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 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18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
| 林素月 | 18 | 18 | 0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1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 项 |
发表意 见类型 |
|---|---|---|---|---|
- 1 -
| 1 | 2021年2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2021年2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1年3月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7 | 2021年4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9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10 |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份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2 | 2021年4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1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4 | 2021年4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减少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6 | 2021年5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2021年5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 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9 | 2021年6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在境外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2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 配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 22 | 关于制定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龙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连交易制度及流程》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23 | 关于聘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4 | 2021年8月4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提名增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5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6 | 2021年8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7 | 关于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8 | 2021年9月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9 |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0 | 2021年10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31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32 | 2021年11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33 | 2021年12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34 |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 务实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题材料,在会上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事 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进 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3 -
1、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本人对公司的重大 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 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 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 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 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9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各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培养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 姓名 | 林素月 |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4 -
2021年,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使我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 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 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素月 2022年4月11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