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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Feb 10, 2022

54627_rns_2022-02-10_035a1d40-1dc5-4ce5-85bf-4160a8bb24b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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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 年4 月)》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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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于晓红 林素月 李 力

2022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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