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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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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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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于晓红)
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共参加董事会会议12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于晓红 | 12 | 12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 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发表意 | ||||
|---|---|---|---|---|
|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 项 | |
| 见类型 | ||||
- 1 -
| 1 | 2020年4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 | 2020年4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关于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 资者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5 | 关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 6 | 2020年5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8 | 关于向东方锆业出租氯氧化锆及二氧化锆生 产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9 | 2020年7月2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关于竞购金川集团钛厂资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1 |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 络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2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3 | 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4 | 2020年7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关于补充审议与东方锆业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6 | 2020年7月3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2020年9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19 | 2020年10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
同意 | ||
| 21 | 2020年11月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2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引进战略投资 者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 2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24 | 2020年12月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对 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利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本人对需审议的各个议案均进行认真的了 解及分析,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有效进行审核,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积极监督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各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3、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及依法运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积极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及财务部门等就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 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关注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据实询问公司年报及审计相关事项,维护股东权益。
在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本 人主动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除此之外,为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还推 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 3 -
5、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
2020年,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 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 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 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主持召开了4 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同公 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 次会议,按规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 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详细了解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及履历情况,确保拟任人员不存在《公 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有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拟任人员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 职条件。
四、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姓名 于晓红
- 4 -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1年,我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勤勉、忠实、谨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晓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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