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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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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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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所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期于 2017 年4 月届满三年,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1、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的情形,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
4、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黄礼 高先生、张其宾先生、范先国先生、周晓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治军先生、陈俊发先生、许晓斌先生、张孝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陈俊发 许晓斌
2017 年4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