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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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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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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 号)核准及结合 2020 年第三季度权 益分派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589,367 股,发行价格为 10.91 元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264,799,993.97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3,346,782.43 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1,453,211.54 元。
截至 2021 年 2 月 9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2021年2月9日募集资金总额 | 2,264,799,993.97 |
1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减:发行费用(注) | 20,000,000.00 |
| 2021年2月9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244,799,993.97 |
| 加:利息收入金额 | 609,263.66 |
| 减:已按照募集资金范围使用金额 | 2,244,799,393.97 |
| 减:银行手续费 | 630.00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09,233.66 |
注:上表中 2021 年 2 月 9 日扣减发行费用 20,000,000.00 元与实际发生发行费用(不含 税)23,346,782.43 元差异 3,346,782.43 元,是由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 3,346,782.43 元,已由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
2、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募集资金中 1,500,000,000.00 元应用于“年 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已按照要求将 1,500,000,000.00 元拨付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禄丰”)用 于建设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龙佰禄丰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673,348.57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40,673,348.57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00.00 |
|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 167,530,241.44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32,469,758.56 |
|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 | 535,208,537.65 |
| 减:银行手续费 | 7,421.68 |
| 加:利息收入金额 | 1,452,721.05 |
| 加:流动资金返还 | 274,436,586.85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0,673,348.5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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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及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 放日 |
初始存放 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
| 中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焦作分行 |
410801010180050402 | 2021年2月 9日 |
104,480.00 | 26.38 | 活期 |
| 中信银行焦作分 行营业部 |
8111101012801264591 | 2021年2月 9日 |
70,000.00 | 18.17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商鼎路支行 |
76180078801600001324 | 2021年2月 9日 |
50,000.00 | 16.38 | 活期 |
| 合计 | 224,480.00 | 60.92 |
2、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龙佰禄丰与保荐机构华 金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商鼎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龙佰禄丰在上述银行开设银 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 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列示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 日 |
初始存放 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焦作分行 |
410801010160050902 | 2021年2月 19日 |
50,000.00 | 98.25 | 活期 |
| 中信银行焦作分行 | 8111101012901262394 | 2021年2月 | 50,000.00 | 216.11 | 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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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 | 19日 | ||||
|---|---|---|---|---|---|
| 浦发银行郑州商鼎 路支行 |
76180078801400001325 | 2021年2月 19日 |
50,000.00 | 3,752.97 | 活期 |
| 合计 | 150,000.00 | 4,067.3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26,4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50,000.00 76,480.00 226,480.00 |
| 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 目 |
174,922.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6,480.00 | ||
| 251,402.00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419.20 万元,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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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24,145.32(注1) |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44,419.2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44,419.2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 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0 | 150,000.00 | 70,273.88 | 70,273.88 | 46.85 | 2022年12 月(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超过 76,480.00 |
74,145.32 | 74,145.32 | 74,145.3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不超过 226,480.00 |
224,145.32 | 144,419.20 | 144,419.20 | 64.4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不超过 226,480.00 |
224,145.32 | 144,419.20 | 144,419.20 | 6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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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前期已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167,530,241.44元,公司 于2021 年3 月9 日对前期投入资金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03,246.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实际使用金额1,032,469,758.56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32,469,758.56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仍在建设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投资于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7,589,367股,发行价格为10.9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64,799,993.97元,扣除发行费用 共计23,346,782.43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1,453,211.54元。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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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5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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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6,753.02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根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8 号)(以下简称 “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786.67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对前期投入资金 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本期实际使用金额 1,032,469,758.56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32,469,758.56 元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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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披露的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龙佰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龙佰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龙佰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龙佰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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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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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 ____ 王旭东 孟超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