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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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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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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龙佰集团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 2021 年度将与关联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三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下属子公司、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蟒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 超过 9,142.4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原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
|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2021 年4 月 -9 月) |
2021年4月-7 月实际发生 金额 |
2020 年实际 发生额 |
|---|---|---|---|---|---|
| 向关联人采 购原材料 |
南漳龙蟒磷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794.37 | 12.72 | 228.34 |
| 龙蟒大地农业有 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88.00 | 10.26 | 412.92 | |
| 四川龙蟒磷化工 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52.00 | 36.21 | 0.00 | |
| 小计 | 1,334.37 | 59.19 | 641.25 | ||
| 向关联人销 售商品 |
四川龙蟒磷化工 有限公司 |
销售原水、脱盐水、 五金配件、硫酸等 |
1,084.96 | 140.20 | 782.56 |
| 龙蟒大地农业有 限公司 |
销售脱盐水、原水等 | 4.18 | 1.51 | 22.95 | |
| 南漳龙蟒磷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原水、硫酸等 | 2,143.41 | 499.15 | 96.04 | |
| 小计 | 3,232.55 | 640.86 | 901.55 | ||
| 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 |
四川龙蟒磷化工 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和服务、硫 酸厂管理服务等 |
919.97 | 309.35 | 1,935.33 |
| 小计 | 919.97 | 309.35 | 1,935.33 | ||
|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
四川龙蟒磷化工 有限公司 |
废酸废水处理、运输 服务等 |
1,297.34 | 3.89 | 4,313.72 |
| 四川龙蟒物流有 限公司 |
运输服务等 | 127.18 | 383.97 | 187.66 | |
| 南漳龙蟒磷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 |
废酸废水处理等 | 1,510.26 | 1,134.32 | 3,675.80 | |
| 小计 | 2,934.78 | 1,522.18 | 8,177.19 | ||
| 关联租赁:龙 佰四川、襄阳 钛业作为承 租方 |
四川龙蟒磷化工 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仓库等 | 10.85 | 19.83 | 4.23 |
| 四川龙蟒磷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
承租房产、土地 | 34.82 | 0.00 | 23.21 | |
| 南漳龙蟒磷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 |
承租土地 | 471.10 | 343.55 | 811.97 | |
| 小计 | 516.77 | 363.38 | 839.41 | ||
| 关联租赁:龙 佰四川作为 出租方 |
四川龙蟒磷化工 有限公司 |
出租办公楼、磺酸资 产、天燃气设备、停 车场、食堂等 |
203.97 | 99.10 | 340.87 |
| 小计 | 203.97 | 99.10 | 340.87 | ||
| 合计 | 9,142.41 | 2,994.06 | 12,835.60 |
注:1、2020 年实际发生额经审计,2021 年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且不含
税;
- 2、各项业务交易额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
3、根据关联关系的性质(具体详见“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与关联方四川龙 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 2021 年全年数据,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为 2021 年 4 月至 9 月数据。
(三)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 |
|---|---|---|---|---|---|---|
| 单位:万元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2021 年4 月-9 月) |
调整后预计 金额(2021 年4 月-9 月) |
2021 年4 月 -7 月实际发 生金额 |
2020 年实 际发生额 |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料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 任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794.37 | 12.72 | 12.72 | 228.34 |
|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88.00 | 38.10 | 10.26 | 412.92 | |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采购原材料 | 252.00 | 58.09 | 36.21 | 0.00 | |
| 小计 | 1,334.37 | 108.91 | 59.18 | 641.25 | ||
|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销售原水、脱盐水、五金 配件、硫酸、蒸汽等 |
1,084.96 | 2,806.26 | 140.20 | 782.56 |
|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 销售脱盐水、原水等 | 4.18 | 2.26 | 1.51 | 22.95 | |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 任公司 |
销售原水、硫酸等 | 2,143.41 | 512.80 | 499.15 | 96.04 | |
| 小计 | 3,232.55 | 3,321.32 | 640.86 | 901.55 | ||
| 向关联人 销售固定 资产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销售渣场固定资产 | 0.00 | 24.14 | 24.14 | 9.18 |
| 小计 | 0.00 | 24.14 | 24.14 | 9.18 | ||
|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运输劳务和服务、硫酸厂 管理服务等 |
919.97 | 313.05 | 309.35 | 1,935.33 |
| 小计 | 919.97 | 313.05 | 309.35 | 1,935.33 | ||
| 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 劳务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废酸废水处理 | 1,297.34 | 3.89 | 3.89 | 4,313.72 |
| 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等 | 127.18 | 583.97 | 383.97 | 187.66 | |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 任公司 |
废酸废水处理等 | 1,510.26 | 1,722.27 | 1,134.32 | 3,675.80 | |
| 小计 | 2,934.78 | 2,310.13 | 1,522.18 | 8,177.19 | ||
| 关联租赁 龙佰四川 襄阳钛业 作为承租 方 |
: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房屋、仓库、土地等租赁 | 10.85 | 19.84 | 19.83 | 4.23 |
| 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 |
房产租赁服务、承租土地 使用权 |
34.81 | 0.00 | 0.00 | 23.21 | |
| 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物流车管部房屋租赁 | 0.00 | 5.73 | 5.73 | 0.00 |
3
|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 任公司 |
承租土地使用权 | 471.10 | 510.15 | 343.55 | 811.97 | |
|---|---|---|---|---|---|---|
| 小计 | 516.77 | 535.72 | 369.12 | 839.41 | ||
| 关联租赁 龙佰四川 作为出租 方 |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 司 |
出租办公楼、磺酸资产、 天燃气设备、停车场、食 堂等 |
203.97 | 154.99 | 99.10 | 340.87 |
| 小计 | 203.97 | 154.99 | 99.10 | 340.87 | ||
| 合计 | 9,142.41 | 6,768.27 | 3,023.93 | 12,844.78 |
注:1、2020 年实际发生额经审计,2021 年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且不含
税。
- 2、各项业务交易额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根据关联关系的性质(具体详见“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与关联方四川龙 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及调整后预计金额为 2021 年全年数据,其他关 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2021 年 4 月至 9 月数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磷化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749611153A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开发区(A 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建国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04 月 2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产资源(非煤 矿山)开采;肥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 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 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龙蟒磷化工总资产 243,397.85 万元,净资产 158,850.80 万元;营业收入 273,044.22 万元,净利润 35,398.20 万元。
2、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漳磷制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7352110950
住所:南漳县城关便河路 1 号付 3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洪成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2 月 05 日
经营范围:磷酸氢钙(饲料级、肥料级)、硫酸(有效期以审批机关批准的 经营期限为准)、普钙、复合肥、石灰、塑料纺织袋的生产和销售;磷矿开采和 销售;石灰石矿开采、加工与销售;普通货运、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硫酸采 购(仅限自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磷石膏制品生产和销售;蒸汽销售(不含许可类经营项目);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漳磷制品总资产 97,284.86 万元,净资产 74,568.55 万元;营业收入 65,154.84 万元,净利润 9,779.35 万元。
- 3、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0921121805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新市工业开发园区(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 4 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强
5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谷物种植;销售: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初级农副产品;农 业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盐酸、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 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磷肥、钾肥、氯化钙;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龙蟒大地总资产 259,109.65 万元,净资产 150,573.94 万元;营业收入 113,845.85 万元,净利润 15,829.53 万元。
4、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物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6952QM4E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世银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货 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装卸搬运;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煤炭及 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龙蟒物流总资产为 10,255.80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为 7,402.47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12,490.6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1,464.27 万
6
元人民币。
- 5、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磷制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14633Q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秦顺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磷矿开采;制灰用石灰岩开采(以上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 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生 产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龙蟒磷制品总资产 24,048.04 万元,净资产 4,965.52 万元;营业收入 236.39 万元,净利润-4,679.71 万元。
(二)关联关系
1、龙蟒磷制品实际控制人为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李玲之父李家权,龙 蟒磷制品为公司关联方。
2、2021 年 4 月 9 日川发龙蟒股东大会选举朱全芳先生为其非独立董事,川 发龙蟒董事会聘任朱全芳为总裁,鉴于朱全芳于 2020 年 9 月辞去公司技术工程 总监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规定,朱全芳先生、 川发龙蟒及其下属子公司龙蟒大地、龙蟒磷化工、南漳磷制品、龙蟒物流为公司 关联方,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产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成立多年、经营模式较为成熟、具有一定规模净资产的企业, 具有基本的履约能力且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
7
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的履约将具有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公 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就 2021 年业务签订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涉及金额 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 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是因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8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我们认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为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日常关 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龙佰集团的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龙佰集团的会议决议 及记录、龙佰集团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 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并将 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
_______ 王旭东 孟超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