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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ZHOU GREATWALL ELECTRICA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l 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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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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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 司全体流通 A 股股东征集拟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A 股市场相关股东 会议(以下简称“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 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政府部门未对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 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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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人仅对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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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方案》向公司流通 A 股股东征集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
2、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从事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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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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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告本征集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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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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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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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集人已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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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股票代码:6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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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晓喜 董事会秘书:阮 英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农民巷 125 号
邮政编码:730030
电 话:0931-8415762
传 真:0931-84146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事项,为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 A 股股东征 集拟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兰州长城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 7 月 27 日-7 月 31 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即 2006 年 7 月 27 日-7 月 31 日的股票 交易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农民巷 125 号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对拟表决议案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流通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A 股股东可以在上述 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
审议《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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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于流通 A 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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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流通 A 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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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审议事项获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 与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投 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采取向公司全体流通 A 股股东征 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权的形式,使公司流通 A 股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充分 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表决权
公司流通 A 股股东应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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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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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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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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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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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催告通知
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 A 股市场相 关股东会议的催告通知,催告时间分别为 2006 年 7 月 14 日、7 月 26 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 7 月 20 日,在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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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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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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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相关证券自 2006 年 6 月 26 日起停牌并进入股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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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6 月 29 日公告股改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公司股票最晚于 7 月 10 日复牌, 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将在 2006 年 7 月 7 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 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 次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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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本公司未能在 2006 年 7 月 7 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暨 定向回购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 A 股市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 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 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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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帐户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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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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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通 A 股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若授权委托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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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授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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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农民巷 1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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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穆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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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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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间:2006 年 7 月 25 日、26 日的 8:30-11:30、13:30-17:00。 (十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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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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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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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0931-84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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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 真:0931-841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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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联系人:穆成利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 200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 A 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30 日的每日 9:00 至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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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征集函附件 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 2006 年 7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 能清晰辨认)、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2006 年 7 月 20 日下午交 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行使委托权的股东须保证其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及文件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 确认授权委托。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采取专 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 以本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 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 标明“征集投票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农民巷 125 号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穆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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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730030
未在本征集函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
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授权委托的规则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 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 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 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时间截止(2006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 达指定地址;
(2)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 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3)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委托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 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或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 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 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 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附: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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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征集函》”)全文、召开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 限公司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 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 司有权随时按《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或本公司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除非本征集投票的授权委托已被撤消,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 有限公司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 |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 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 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 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 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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