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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fang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Nov 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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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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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49 股票简称:华夏建通 编号:临 2008-050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08 年 11 月 4 日 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08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11 : 00 在北京市东三环中路 9 号富尔大厦 33 层华夏建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何强先生、 张红岩先生、独立董事张浩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4 人, 董事陈文浩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方林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因工作原因 委托独立董事吕国英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推荐杨文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推荐杨文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推荐张京三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推荐张京三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推荐郭海兰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推荐郭海兰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召开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10 : 00 在北京市望京西路 52 号卷石天地 B 座 15 层天地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08 年第

1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 、审议《关于推荐杨文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审议《关于推荐张京三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 、审议《关于推荐郭海兰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会议出席对象:

  •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3 、截止 2008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3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 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 (四)、登记方法:

  •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

  • 份证明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受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 方式办理登记。

  • 2 、登记时间: 2008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 : 30-11 : 30 ;下午 2 : 00-4 : 00 。

  • 3 、登记地点:上海市打浦路 1 号金玉兰广场 1103 室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 1 、联 系 人:华家蓉、李佳 联系电话: 021-53960939-807

  • 传 真: 021-53960994 邮编: 200023

  •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 特此公告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O 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2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杨文军,男, 196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曾任北京东方化工厂工程师、 北京森达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副经理、北京润宇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天地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天地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2 、张京三,男, 1956 年 11 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计划财务 部主任科员、中日合资中大公司财务经理、中建实业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总会 计师、现任天地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郭海兰,女, 1973 年 7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国际部审计助理、 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会计师。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杨文军先生、张京三先生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杨文军先生、张京三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吕廷杰、吕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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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海兰女士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郭海兰女士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吕廷杰、吕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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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O 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海兰女士为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 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二、符合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

  • 司前十名股东;

  •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

  • 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

  • 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O 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于北京市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郭海兰 ,作为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本人与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或 1% 以上;

  •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 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4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海兰

二 OO 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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