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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ai Technology Group Cor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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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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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传动”、“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 “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 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的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 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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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 在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T-3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C36“汽车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37 倍,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7.6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5,2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7.67 元/股、 发行新股5,2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84.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 承担的发行费用 4,062.5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21.47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2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5】96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万联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 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 蓝黛传动”,申购代码为 “ 002765”,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 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T-3 日)完成。参 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58 家(以投资者为单位),配售对象为 9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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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购总量为 284,000 万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 91.03 倍。经核查,上述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存在需要剔除无效申购报价的情形。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重庆 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告的定价方式和程序,将排序在前的 11 个报价(以产品为单位)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31,28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 1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 报情况,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 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7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有效报价的确认 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以投资者为 单位)为 53 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252,72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81.00 倍。
7、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200 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 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35,821.47 万元,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 2015 年 5 月 25 日(T-6 日)登载于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9、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投资者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 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 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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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拨机制
T 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网上初始发行量,网上申购不足部分 将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配售原则在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对象中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 2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中止发行;
( 3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 数低于 50 倍(含),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 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40%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 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 于 2015 年 6 月 4 日( T + 2 日)在《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 露。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 购,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可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可申购数量详情请参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 据”。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 日(T 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上述时间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 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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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 日(T 日)8: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 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 - - -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 业务规则 清算与交收 深圳市场”查询)。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 股代码, 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内容为:“ B001999906WXFX002765 ”。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 8:30-15:00 , T 日 8:30 之前及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
(4)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 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 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 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 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 效。请有效报价投资者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 常情况。
(5)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 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 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投 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 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若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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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7)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参与申购,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 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若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3,12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 售原则进行网下配售。2015 年 6 月 4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9)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无锁定期,自深交所上市日起即可流通。
12、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5 年 5 月 29 日(含,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所 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 年 5 月 29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 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 积计算。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 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必须为 5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 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20,500 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 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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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 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 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敬请投资 者仔细阅读。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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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蓝黛传动 | 指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万联证券 |
指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价投资者 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3,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下实际发行数量)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2,0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 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
| 投资者 |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 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 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网下投资者 | 指符合《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中界定的可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的投 资者 |
| 剔除部分 | 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按照已公告的定价方式和程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 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 |
| 有效报价 | 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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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且符合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
|
|---|---|
| 有效报价投资者 | 指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 定、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等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 资金账户 |
| T日 | 指2015年6月2日,周二,为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 购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 年 5 月 27 日(T-4 日)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T-3 日)为初步询价期 间。截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T-3 日)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 58 家(以投资者为单位),全部报价明 细表请见附件一。
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资格的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为 58 家,配售对象为 92 个,所有报价均为 7.67 元,拟申购总量为 284,000 万股,对 应的申购倍数为 91.03 倍。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 7.67 元/股,加权平均数为 7.67 元/股,公募 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7.67 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 7.67 元/股。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股) |
7.67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 /股) |
7.67 |
|---|---|---|---|
|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 /股) |
7.67 |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股) |
7.67 |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截至本公告刊登日, 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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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参与本次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已按要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协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已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系统完成备案手续。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 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 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 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 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排序:A、按照申报价格由高至低排序;B、申报价 格相同的,按照申购数量由少至多排序;C、申报价格及申报数量均相同的,按 照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时间由后到先排列;D、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和申 报时间均相同的,按照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编码降序排列。排序后,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 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同等价位上,按照上述排序,排序靠前的优先剔 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披露的定价方式和程序,将排序在前的 11 个报价(以产品为单位) 予以剔除。其中,报价等于 7.67 元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3,120 万股(不含)的申 报全部剔除;报价等于 7.67 元且拟申购数量为 3,120 万股的申报,报价时间晚 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9:55 的配售对象的申报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数量为 31,280 万股,占本次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 拟申购总量的 1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7.67 元/股,加权平均数 为 7.67 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7.67 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 数为 7.6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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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 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 /股) |
7.67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
7.67 |
|---|---|---|---|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 金报价中位数(元 /股) |
7.67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
7.67 |
3、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67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与行业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在 行业为 C36“汽车制造业”。截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 C36“汽车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37 倍。 本次发行价格 7.6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5、有效报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 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规则,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53 家(以投资者为单位),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81 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 252,720 万股,对应的有效 申购倍数为 81.00 倍。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其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有效报价 投资者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详见“附件一:全部报价明细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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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配售对象。
6、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 7.67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84.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062.5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21.47 万元,发行人将全部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建设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所有 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200 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120 万股,为本次发
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2,08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7.67 元 /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4、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 -
2015年6月2日(T日)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
5、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
2015年6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 -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 2015 年 5 月 25 日(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资格核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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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5 日 2015 年5月26 日(周二) |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资格核查材料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
| T-4 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周三) |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
| T-3 日 2015 年 5 月 28 日(周四) |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送达资格核查材料原件截止日(截止时间15:00) |
| T-2 日 2015 年5 月 29 日(周五) |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 日 2015 年 6 月 1 日(周一)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15 年 6 月 2 日(周二) |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时间9:30-15:00;缴款时间8: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
| T+1 日 2015 年 6 月 3 日(周三) |
网下配售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 T+2 日 2015 年 6 月 4 日(周四)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
| T+3 日 2015 年 6 月 5 日(周五)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
注:
1、T日为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 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2、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 一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三、网下发行
1 、参与对象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53 家(以投 资者为单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81 个,有效申购量总和为 252,720 万股,
13
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81.00 倍。具体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详见“附件一: 全部报价明细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2 、网下申购
( 1 )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于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 9:30-15:00 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本公告 列示的可申购数量一致。
( 2 )网下缴款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 8:30-15:00 , T 日 8:30 之前及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 3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 发行价格×可申购数量),并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按本公告列出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②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 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向网下发行银行账 户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③有效报价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在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当日 15:00 之 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 无效申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14
|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 - - 注: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法律规则 业务规则 清算与交收 深圳市场”查询。
( 4 )参与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 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765 ”。
( 5 )有效报价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 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 、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 投资者的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具体原则如下:
(1)投资者分类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按规定参加网下申购缴款的符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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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① A类投资者: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 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为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A;
② B类投资者: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为B类投资者,其配售 比例为RB;
③ C类投资者:所有不属于A类和B类的网下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其配售 比例为RC。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的配售原则:
① 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 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
② A类、B类投资者的优先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安排不低于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A类投资 者进行优先配售,并预设网下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 如果A类、B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A类、B类投资者的申购将 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C类投资者配售;如果A类、B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 量超过安排数量的,则分别在同类申购中按同比例配售,剩余部分向C类投资者 配售。在向A类和B类投资者配售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调整向B类投资者预 设的优先配售股份数量,以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即RA ≥RB;如仅调整B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仍无法满足RA≥RB的,将同时调整A类 和B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直至满足RA≥RB。
③ C类投资者的配售
向A类和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向C类投资者配售, 并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同时A类和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均不低于C类,即RA≥RB≥RC。
④ 零股的处理原则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配售股数。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 股将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没有A类投资者则分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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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如没有A类和B类投资者则分配给C类投 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 间最早的配售对象。如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该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超过其有效申购 数量,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排在下一位的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4 、无效申购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 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不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 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 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 、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效报价投 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 定收款账户。
2015 年 6 月 3 日( T+1 日) 15: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供的新股网下配售结果计算配售对象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 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保荐人(主承销商)。
2015 年 6 月 4 日( T+2 日) 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购 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配售对象登记备案的收款 银行账户。
6 、其他重要事项
( 1 )限售期安排: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 期安排。
( 2 )验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15 年 6 月 2 日 ( T 日)对获配的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
( 3 )律师见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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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 4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 5% 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 、网上申购时间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 9:15-11:30 、 13:00-15:00 。
2 、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 9:15-11:30 , 13:00-15:00 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2,080 万 股“蓝黛传动”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以 7.67 元 /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3 、参与对象
( 1 ) 2015 年 6 月 2 日(含 T 日)之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 账户,且在 2015 年 5 月 29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 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2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 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 1 )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 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20,5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 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 2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 年 5 月 29 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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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 2015 年 6 月 2 日( 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 3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 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5 年 5 月 29 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4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 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 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 5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参 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市值的证券账户;合并市值小于 1 万元的证券 账户;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 6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5 、申购程序
(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5 月 29 日(含 T-2 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 2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5 年 5 月 29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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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 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 3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15 年 6 月 2 日(含 T 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 足额的申购资金。
(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 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 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6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7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 2,080 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 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20
(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5 年 6 月 3 日( T+1 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年 6 月 3 日( 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 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 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 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 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 年 6 月 4 日( 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6 月 4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年 6 月 4 日( 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6 月 5 日( T+3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 结果。
(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8 、结算与登记
( 1 ) 2015 年 6 月 3 日( T+1 日)至 2015 年 6 月 4 日( T+2 日),全 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 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 2 ) 2015 年 6 月 4 日( 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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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 3 ) 2015 年 6 月 5 日( T+3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 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 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 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
( 4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堂福
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 联系人:卞卫芹
电话:023-41410188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60883458、6088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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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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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全部报价明细表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提交时间 | 申报价 格(元) |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
备注 |
|---|---|---|---|---|---|---|
1、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814:24:09.343 |
7.670 |
300.00 |
剔除 报价 |
2、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
2015-05-2709:39:47.693 |
7.670 |
2900.00 |
剔除 报价 |
3、 |
天津远策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15-05-2711:41:12.033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4、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 |
2015-05-2710:13:26.393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5、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
2015-05-2709:59:36.567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6、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自有资金 |
2015-05-2709:59:16.003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7、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
2015-05-2709:58:50.330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8、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平安人寿-分红-银保分红 |
2015-05-2709:58:39.817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9、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
2015-05-2709:58:28.753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10、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 |
2015-05-2709:58:17.473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11、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5-2709:58:05.050 |
7.670 |
3120.00 |
剔除 报价 |
1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54:11.66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3、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国联安-至恩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015-05-2709:53:51.70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4、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5-2709:53:06.14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5、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52:59.00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6、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
2015-05-2709:52:12.53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7、 |
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从容稳健保值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52:08.17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8、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52:04.33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19、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
2015-05-2709:51:20.02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4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提交时间 | 申报价 格(元) |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
备注 |
|---|---|---|---|---|---|---|
20、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平安人寿混合型委托投资1号 |
2015-05-2709:51:18.29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1、 |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团体分红 |
2015-05-2709:51:08.61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2、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
2015-05-2709:50:25.32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3、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9:49.71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4、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9:43.83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5、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5:43.47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6、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5:33.83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7、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
2015-05-2709:45:13.07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8、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5:08.14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9、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2015-05-2709:44:52.66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0、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5-2709:44:51.89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1、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5-2709:44:37.90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2、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5-2709:44:15.08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3、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3:33.15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4、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2:14.86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5、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 金投资账户 |
2015-05-2709:41:51.21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6、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1:48.25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7、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
2015-05-2709:41:33.97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40:50.12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39、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农银汇理-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企业年金理事会投资组合 |
2015-05-2709:40:49.08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5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提交时间 | 申报价 格(元) |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
备注 |
|---|---|---|---|---|---|---|
40、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0:35.83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1、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0:11.85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2、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40:08.35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3、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国投瑞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9:52.58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4、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
2015-05-2709:39:36.69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5、 |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9:34.86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6、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
2015-05-2709:39:14.75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7、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
2015-05-2709:38:59.92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8、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5-2709:38:58.18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49、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
2015-05-2709:38:49.31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0、 |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 |
2015-05-2709:38:44.16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1、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
2015-05-2709:38:43.01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2、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 普保产品 |
2015-05-2709:38:39.40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3、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8:32.78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4、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2015-05-2709:38:28.78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8:23.75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6、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8:15.36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7、 |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民生通惠资产-民生银行-民生通惠民汇资产管理产品 |
2015-05-2709:38:12.92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8、 |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2015-05-2709:37:54.33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59、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 2015-05-27 |
7.670 |
3120.00 |
有效 |
26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提交时间 | 申报价 格(元) |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
备注 |
|---|---|---|---|---|---|---|
| 基金 | 09:37:45.017 |
报价 | ||||
60、 |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7:21.31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1、 |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7:20.78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2、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7:19.83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3、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天治华商盈通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015-05-2709:37:11.58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7:08.11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5、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 2015-05-2709:37:06.69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6、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7:04.11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7、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 集合计划 |
2015-05-2709:36:30.53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8、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6:27.83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69、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6:20.26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0、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6:11.16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1、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6:07.73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2、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6:01.53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3、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天弘同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015-05-2709:36:01.16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4、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5:49.58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5:41.00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6、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5:40.97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7、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5:33.11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78、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5:25.43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7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提交时间 | 申报价 格(元) |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
备注 |
|---|---|---|---|---|---|---|
79、 |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 |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
2015-05-2709:35:09.55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0、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2015-05-2709:35:02.60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1、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
2015-05-2709:34:48.43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2、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4:41.92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3、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2015-05-2709:34:38.94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4、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4:31.110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5、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
2015-05-2709:34:13.64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
2015-05-2709:34:03.42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7、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3:53.25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8、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5-2709:33:26.54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89、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3:25.04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90、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
2015-05-2709:32:50.94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9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
2015-05-2709:32:09.297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92、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5-2709:32:06.723 |
7.670 |
3120.00 |
有效 报价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