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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ai Technology Group Corp.,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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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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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不受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 席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谨慎独立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0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10 次,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9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对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 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 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期间, 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根

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独立、公正行使表决权, 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01 月 1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20 年 01 月 16 日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拟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02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调整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 案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0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 2019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 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 2020 年 04 月 24 日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0 年 08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向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09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公 司子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事项、对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增加反担保方式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于 2020 年 09 月 09 日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子公司申请委 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0 年 09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拟变更公 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09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事项、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会谈、电话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有关人员保持沟通,听取经营管理层 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 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情况 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及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任期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的会议,履职情 况如下:

1、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期期间,本人参加 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制订并审核了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依据公 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定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的职责。

2 、审计委员会

在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主要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内 部审计部内审工作报告和内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 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决策献计献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事项能够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核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密切关注监管机构 发布(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新规要求规范化运作,维护全体投 资者的利益。

3、积极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新《证券法》等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文件,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 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袁林

2021 年 0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