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ANC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28, 2021
54636_rns_2021-12-28_4804578b-d0b3-49cf-85dc-eaf24c639ca6.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申炳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1 年6 月5 日,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 披露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申炳云先生因年事已高,其本人因生活安排和资产规划的需要,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87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 个月内。若此期间朗姿股份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根据申炳云先生减持情况,公司分别于2021 年8 月31 日、2021 年9 月3 日、2021 年9 月17 日和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实控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11)、《关于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15)、《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2021 年12 月28 日,公司收到申炳云先生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朗姿股 份股票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申炳云先生本次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内,申炳云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7.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9%), 减持股数未超过减持计划预计的数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本次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申炳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08.23-2021.12.28 | 34.14 | 798.80 | 1.81 |
| 大宗交易 | 2021.8.30-2021.11.30 | 30.27 | 1,188.89 | 2.69 | |
| 其他方式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1,987.69 | 4.49 |
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均为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申炳云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中的88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转让给了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一致行动人之 间的股份转让。
(二)申炳云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申炳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1,987.69 | 4.49 | 0 | 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87.69 | 4.49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申炳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申炳云先生本次减持 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 至2021 年12 月28 日,申炳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3、申炳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
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
1、申炳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朗姿股份股票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的
-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