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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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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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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 2021-11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
| 申东日 | 是 | 5,330,000 | 2021-8-30 | 2021-10-21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2% | 个人资金需要 |
| 申东日 | 是 | 690,000 | 2021-8-30 | 2021-12-1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33% | 个人资金需要 |
| 申东日 | 是 | 1,250,000 | 2021-8-30 | 2021-12-15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59% | 个人资金需要 |
2021 年 8 月 30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共计 7,270,000 股(占 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1.64%)分三笔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 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质押到期日分别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5 日,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
| 申东日 | 是 | 6,800,000 | 2020-9-2 | 2021-8-31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21% | 个人融资需要 |
2020 年 9 月 2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9,970,000 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 4.5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 日,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申东日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购 回其中 12,17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2.75%);2021 年 8 月 12 日购 回其中 1,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0.23%);2021 年 8 月 31 日购回 剩余的 6,8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1.54%),上述操作均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11,559,0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 47.8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0,3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8.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 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公司 股份 260,023,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77%,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 累计被质押 60,350,000 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3.21%, 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烜鼎长红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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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质押及解质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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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