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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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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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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组配融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东日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2号)的核准,朗姿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7,374,631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78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3,613.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0]第ZB1024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与 长江保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716.8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613.0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3.73万元)。

二、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正式进军医疗美容服务业务领域,经过多年的经验累积,并 通过外延式扩张和内涵式增长两种发展方式,截至 2021 年第一季度末,已拥有 20 家医疗美容机构,其中医院 4 家、门诊部或诊所 16 家,主要分布在成都、西 安、重庆、深圳、长沙、宝鸡和咸阳等地区,目前在运营的有“米兰柏羽”、“晶 肤医美”、“高一生”三大国内医美品牌。其中“米兰柏羽”拥有连锁机构 4 家, 分布在成都、深圳、西安,其旗舰店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是中国 整形美容协会认证的 5A 级医疗美容医院,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目前, 公司在成都、西安两大城市已初步实现区域头部医美品牌的阶段目标,并辐射西 南部区域。

为加快实施“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在成都高新区 进行了先期投入,变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足以完成“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 的后续建设;同时,“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建成后也将面临较大的营运资 金需求,因而,为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募投项目预期收益,扩大“米兰 柏羽”的经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在成都区域的竞争力,公司拟将“医 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成都高新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米兰”),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项目建 成后,高新米兰旗舰店将拥有整形外科、皮肤美容科、微整形科、口腔科和美学 形体中心等全方位的整形美容临床科室,可提供高水平、一站式高端医美服务。 除此以外,“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 变化。

三、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募投项目原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 目”。“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朗姿医疗”),原实施地点为北京。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由于公司医美战 略布局局部调整,未在北京实施“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变更前 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 朗姿医疗 北京 3,613.08
变更后 高新米兰 成都 1,163.08

注:1、高新米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之控股子公司。

2、全部募集资金截至实际支出前的孳息亦用于“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建设。

(三)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高新米兰“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 拟将原计划投入“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 2,450.00 万元(不 包含募集资金孳息)用于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且募集配套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的 25%,也未超过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对变更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高新米兰,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并将部分 募集资金用于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实质性改变项目资金投向和项目基 本建设内容。本次变更是公司聚焦医美业务发展核心区域,加快医美业务板块规 模化发展和提升其行业竞争力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 项目”的快速实施,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预期效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

本次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高新米兰,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并将部分 募集资金用于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医疗美容旗舰店建设项

目”的不确定性,风险可控。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重组配融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高新米兰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相关机构和人员对本次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将部 分募集资金用于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实质性改变项目资金投向和项目 基本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投 项目推进速度。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上市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朗姿股份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高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朗姿股份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财务 顾问对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高 新米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