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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FANG CHINA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Apr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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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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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1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4 月24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 年4 月24 日
至2017 年4 月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事宜的议案》 |
√ |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事宜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刊载《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 www.sse.com.cn )
-
2 、 特别决议议案:有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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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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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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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630 | 拉芳家化 | 2017/4/17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7 年4 月21 日 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 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 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凡2017 年4 月17 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7 年4 月20 日-2017 年4 月21 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 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拉芳家化股 份有限公司)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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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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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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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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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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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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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 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 年4 月24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 |||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