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yland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Sep 10, 2021
55349_rns_2021-09-10_a2f18084-96d7-40f8-8098-1eba609528c6.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定于2021 年9 月27 日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9 月27 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9 月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9 月27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9 月27 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9 月22 日
-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9 月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 托书参考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 号院2 号楼15 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关于增加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提案编码 | ||
| 提案名称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增加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4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受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和委托人身份证。
(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 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2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学礼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8793012 联系传真:010-8879985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 邮政编码:100144
-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
(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
七、备查文件
-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投票代码:350353 。
-
投票简称:东土投票。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表: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提案编码 | ||
| 提案名称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增加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1,2.00 代 表议案2,依此类推。
-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 年9 月2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9 月27 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备注 | |||||
| 提案编码 | |||||
| 提案名称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增加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