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yland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r 15, 2021
55349_rns_2021-03-15_ae2442e9-50ac-4d13-849e-61b0f48d0266.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19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土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平先生计 划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以减少债务、化解股票 质押风险。
李平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与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智能装备基金”)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质权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 的公司 10,2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以 5.54 元 / 股的价格,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航智能装备基金。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李平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119,949,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7%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转让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东名称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平 | 130,169,517 | 25.47% | 119,949,517 | 23.47% |
| 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0,220,000 | 2.00% |
注:最终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
姓名:李平
-
性别:男
-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身份证件号码: 5101021967******70
-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西山汇 2 号楼 9 层
-
关联关系:李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职务。
(二)受让方
-
企业名称: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JLYPXR
-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22 日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深业
进元大厦裙楼 402
(三)质权人
-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4445565
-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2015 年 01 月 16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注册资本: 5200000 万元人民币
-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 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李平先生与受让方中航智能装备基金、质权人申万宏源证券不存在关 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李平(“出让方”)
乙方: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质权人”)
第一条 定义
1.1 “股份转让”:是指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东土科 技 10,220,000 股股票的行为。
1.2 “转让完成日”:是指甲方及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完成登记,且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之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股份
2.1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 份,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丙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
2.2 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 受让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东土科技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 制转让义务等。
第三条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3.1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 价格的 82.07% ,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5.54 元 / 股,转让价款共计 56,618,800 元。
第四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1 乙方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标的股份转 让价款直接划付至甲方指定的丙方银行账户,用于归还甲方在丙方的股票质押借 款负债;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足偿还甲方在丙方的所有股票质押借款负债的,还 款顺序由甲方和丙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确认乙方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划付至上述指定账户之日起,视为乙方完 成转让价款的支付,甲方和丙方之间相应的股票质押借款负债视为清偿完毕。
第五条 标的股份过户
5.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 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且乙方将标的股份转让 价款划付至上述指定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5.1.1 由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时须交付的文 件并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的手续;
5.1.2 丙方应当配合完成本协议约定转让股份的解除质押的手续;
5.1.3 按规定各自支付完毕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5.1.4 办理完毕上述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 的股份过户完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协 议其他方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等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费用,及守约方对外承 担的责任或作出的赔偿)时,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的责任不因本 协议终止而免除。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7.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 签字之日 成立并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一份。
7.3 经三方协商一致,三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本 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4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 1 )经三方协商一致终止;
(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事由。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 贷款、防控高比例质押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 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