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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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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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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50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向的框架性约定,所 涉事项将由协议双方根据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的原则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 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合作过程中,每 一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故暂无法预计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为实现优势互补、互 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同意在 5G 、人工智能、边缘计算、软件定义控 制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11771143J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住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注册资本: 222473.7717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 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工程、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研发、生 产、销售;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与销售; 图书、电子出版物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的除外);安全技术 防范工程;商用房及住宅房租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科大讯飞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 宜明确后,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科大讯飞与东土科技携手,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双方同意在 5G 、人工智能、边缘计算、软件定义控制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1 、 5G+ 工业互联网的融合解决方案
基于甲方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结合乙方成熟可靠的工业现场产品,共 同探索为工业 2025 战略提供 5G+ 工业互联网的融合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融 合 5G 、边缘计算、 AI 智能应用、软件定义控制及流程、 TSN 技术的 5G 工业 MEC 、 5G 轻量化 UPF 、工业环网、工业操作系统 / 芯片 / 应用等。
2 、工业边缘计算( MEC )解决方案
甲乙双方开展联合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针对面向智慧矿山、智慧工厂等
5G+ 工业 MEC 解决方案开展全面技术合作,并积极参与 5G 及工业行业的技术 交流、测试验证,牵头实施技术和产品落地,打造工业边缘计算( MEC )智慧 行业标杆。
3 、智慧工业机器听觉应用解决方案
基于甲方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将人工智能技术植入工业行业实际应用场景, 利用领先的声音处理、声纹识别算法能力,精确诊断并预测矿山设备和机器的显 性、隐性故障,进行基于声音、声纹特征的设备状态预警和智能化诊断,打造工 业听诊系统预测性维护解决方案。
4 、智慧工业机器视觉应用解决方案
基于甲方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利用乙方行业领先的工业级边缘计算能力结 合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算法与大数据处理技术,完成如智能化图像分类、图像检 索、目标检测,目标识别、定位模型等算法研发与应用,大规模代替人眼进行工 业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目标物状态分析与测量研判。
5 、新一代智能网络运维支撑平台及一体化工程运维优化服务的合作
基于乙方在 2/3/4/5G/NbIot/Wifi/UWB 等全网络全业务规划及优化、专网通 信一体化集成及优化、网络运营优化、物联网感知优化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动 在运营商、工业、矿山、能源、城市等行业领域提供基于人工智能、用户感知、 精准定位、大数据、开放架构的新一代智能网络运维支撑平台及一体化工程运维 优化服务的合作。
6 、针对智能矿山等特定场景开展多维度合作
在智能矿山、工业互联网等特定场景的信息化项目中,甲方给予乙方具有优 势的商务政策,甲方优先考虑采用乙方有关设备和技术方案,双方签署设备供货 框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 MEC 产品、 Intewell 操作系统、工业应用、工业 数采网关、通用边缘控制器、工业网络通信(交换机、现场总线、 TSN 、时钟同 步)、工业安全产品、智慧矿山数据中台、能源管控平台等,结合乙方优质的解 决方案,配合科大讯飞进行工业互联网智能方案落地。同时基于甲方领先的人工 智能技术,利用甲、乙双方在煤矿行业的积累,完成对煤矿 AI 赋能应用扩展。 包括但不限于边缘物联网感知终端、放顶煤矸石智能检测、基于音视频分析的智 能辅助运输系统、大型设备生命周期管理、提质增效的智能语音调度,新一代井
下 AI 通讯设备——智能通讯矿灯等,结合乙方对煤矿场景丰富的经验,共同开 展 AI 赋能智慧矿山的工作。
(三)合作模式
双方高层建立不定期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技术创新、 企业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 、双方在内部分别设立战略专项工作小组并组成联合协调小组,由双方相 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具体对接、协调、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2 、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例行会议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战略合 作管理办法,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3 、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市场调研、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 资源,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4 、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 益。
(四)双方权利义务
1 、双方须各自遵守对本框架协议内容以及有关的讨论及谈判过程中涉及信 息的保密义务,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 三方披露,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 除或终止而失效。
2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另行商 洽签订项目协议。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三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
影响,但对公司长期收益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工业互联网技术及产业,致力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在工业、能
源、汽车、城市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拥有工业操作系统、软件定义工业控制、物 联网、边缘计算等产品和持续研发能力。科大讯飞致力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创 新技术在工业领域的落地,在语音合成、语音识别、口语评测、机器翻译、图像 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认知智能等多项技术上拥有国际领先的成果。本次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在通信协议、工业 软件、控制硬件、通信网络及大数据行业应用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优势,与科大 讯飞工业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相结合,助推公司在工业领域包括矿山、工厂等改 造及智能装备建设的推广应用,建立工业领域业务生态圈,达到互利共赢。通过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四、风险提示
1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 明确。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协议系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 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若 合作协议具体落地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发展带 来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 序号 | 披露日期 | 主要内容 | 执行情况 |
|---|---|---|---|
| 1 | 2020年5月26日 | 公司与北京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电子与汽车操作系统战略合作协议》 | 协议正常履行中 |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监高持
股变动情况:
| 姓名 | 职务/股东性质 | 原持股数(股) | 变动日期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持股数(股) | 变动方式 |
|---|
| 李 | 控股股东/实际 | 2021年4 | ||||
|---|---|---|---|---|---|---|
| 128,089,517 | 10,220,000 | 117,869,517 | 协议转让 | |||
| 平 | 控制人/董事长 | 月30日 |
3 、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 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