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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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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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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6-118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土科技”)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邱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支付中介费”已经支付完成,同意 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获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 机构费用”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邱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4 号), 公司本次用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6,785,7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76,785.7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7,023,209.50 元。立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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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8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016 年 6 月 27 日,东土科技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家 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7 月 14 日,东土科技(包括子公司北京东土军悦科技有限公司、东土科技(宜 昌)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分别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专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存放余额(元) |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2719200000 | 20,144,168.55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2721800000 | 32,226,408.37 |
| 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32151600011461052 | 68,403,119.73 |
|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22582110803 | 70,715,701.45 |
| 合计 | 191,489,398.1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如下:
|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支 | 付中介费 | 东土科技 | 2,000.00 |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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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 2 | 基于工业互联网高速总线的端子的研发项目 | 东土科技 | 5,008.00 | 4,000.00 |
| 3 | 支付现金对价 | 东土科技 | 16,500.00 | 16,500.00 |
| 基于互联网+的军工信 | ||||
| 4 | 息化装备及指控系统研 | 东土军悦 | 5,000.00 | 5,000.00 |
| 发项目 | ||||
| 5 | 东土科技(宜昌)工业互联网产业园一期项目 | 东土宜昌 | 20,000.00 | 17,500.00 |
| 合计 | 50,008.00 | 45,000.00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支付交易 现金对价 16,500.00 万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支付现 金对价”已经完成。
2、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 费用 12,701,785.71 元。剩余 85 万元重组审计费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支付完毕。 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中介费”已全部支付完成, 上述费用支付完成后,“支付中介费”项目节余 6,448,214.29 元。
3、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万元) |
| 1 | 支付中介费 | 2,000.00 | 1,270.18 | 2,014.42 |
| 2 | 基于工业互联网高速总线的端子的研发项目 | 4,000.00 | 2,726.15 | |
| 3 | 支付现金对价 | 16,500.00 | 16,500.00 | - |
| 4 | 基于互联网+的军工信息化装备及指控系统研发项目 | 5,000.00 | 1,782.83 | 3,222.64 |
| 5 | 东土科技(宜昌)工业互联网产业园一期项目 | 17,500.00 | 3,615.08 | 13,911.88 |
| 合计 | 45,000.00 | 25,894.24 | 19,148.94 |
三、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支付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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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13,551,785.71 元。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中 介费 ” 已全部支付完成,上述费用支付完成后, “ 支付中介费 ” 项目节余 6,448,214.29 元。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 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中介费”已经支付完成,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全部支付完成的情况下,将“支 付中介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 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全部支付完成的情 况下,将“支付中介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6,448,214.29 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土科技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6,448,214.2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本 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东土科技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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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并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东土科技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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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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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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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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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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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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