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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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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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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 2016-06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

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取得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邱克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464 号),公司本 次用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6,785,7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76,785.7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7,023,209.50 元。

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下列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支付中介费 东土科技 2,000.00 2,000.00
2 支付现金对价 东土科技 16,500.00 16,500.00
3 基于互联网+的军工信
息化装备及指控系统研
发项目
东土军悦 5,000.00 5,000.00
4 东土科技(宜昌)工业
互联网产业园一期项目
东土宜昌 20,000.00 17,500.00
5 基于工业互联网高速总
线的端子的研发项目
东土科技 5,008.00 4,000.00
合计 50,008.00 45,000.00

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使用计划,东土科技(宜昌)工业互联网产业园一期项 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宜昌”)负责实 施,因此公司拟以 14,53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 470.00 万元自筹资金对东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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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进行增资 15,000.00 万元,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协商,本次增资以东土宜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增资价格为 1 元 / 注册资本,东土科技对东土宜昌增 资 15,00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放弃本次同比例增 资的权利。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公司 以 14,53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 470.00 万元自筹资金对东土宜昌进行增资 15,000.00 万元,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就本次增资事项亦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后,东土宜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00 万元,东土 科技将持有东土宜昌 98.75% 的股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将持有东土宜昌 1.25% 的股权,东土宜昌仍为东土科技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目前东土宜昌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 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营业范围:电子产品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东土宜昌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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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符合公司重组报告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2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 司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的议案》,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募 集资金完毕,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使用 14,530.00 万元募集资金、 470.00 万元自筹资金对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 15,000.00 万元,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 资后,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00 万元,东土科技持股比例将增加至 98.75%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东土宜昌进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 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此次增资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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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全部增资款项存放于东土宜昌在相关商业 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放、专户使用和管理。

六、备查文件:

  •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 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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