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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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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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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6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8,05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167,621.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882,378.60 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9 月14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审国际 验字[2012]第 010202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2012 年10 月18 日分别与保荐人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海淀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 技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签约银行募集资金用途统计如下表:

签约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交通银行海淀支行 110060576018150131377 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34561020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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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109108179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10910942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1 年9 月17 日),通过 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议案,拟公开发行1340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主要运 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情况
(万元)
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7008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1]7号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952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1]6号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99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

投资预算(万元) 期初累计投入(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万元) 累计投入(万元) 支出进度
募投项目
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生产线扩建项目 7,008.00 4,679.35 4,682.55 66.8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952.00 3,119.39 3,153.2 79.79%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990.00 475.16 136.33 637.43 32.03%
合计: 12,950.00 8273.90 136.33 8,473.18

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在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78,050,000.00
减:扣除的承销费 35,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 6,167,621.40
募集资金净额 236,882,378.6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8,685.37
减:2013年度使用 132,780,279.4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 2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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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27,301.25
减:完结项目节余资金结转至其他账户 23,479,178.40
2014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59,361,536.63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992,855.01
其中:SICOM项目 32,020.00
研发中心项目 338,145.00
营销网络项目 1,622,690.01
超募资金投资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66,193.32
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7,734,874.94

以上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银行专户存款余额核对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于2012 年9 月11 日网上网下新股发行配售,2012 年9 月12 日募 集资金到账,2012 年9 月14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 [2012]第 010202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于2012 年10 月18 日与海际大 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海淀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 环支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时间超过募集资金到账时间1 个月以上。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4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其原因为国庆 期间法定假期时间较长,影响了协议签署,但不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构成重大影 响。

2、公司分别2012 年9 月和2012 年12 月将自有资金500,000.00 元和 21,000,000.00 元(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自有资金产生利息收入18,139.54 元)存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6.3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四、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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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用作其他用途的要求,但存放时间较短且已于2013 年2 月转出,没有与募集 资金发生混同,未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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