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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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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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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 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了认真 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提名李平、宛晨、薛百华、黄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佟琼、王文海、刘志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实际工作情况,我们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第 147 条规定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的情 形。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实际工作情况等,没有发现其有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有关议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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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佟琼 李文华 刘志耕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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