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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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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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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土科技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土科技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土科技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土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东升 联系电话:021-38582062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宁 联系电话:010-6313488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唐东升、袁宁、张奕斐、田丽丽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上半年 √下半年
现场检查时间:2015 年12 月18 日至2016 年1 月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不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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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不适用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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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条所列):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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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否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募集资金到位后未在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时间超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1 个月,其原因为期间 法定假期时间较长影响了协议签署,但不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构成重大影响;内容、 制定的时间及生效审批流程均符合规定。

2、仍未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 自上市以来,东土科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设立新的子公司,并且积极通过 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子公司数目逐年增加,日益庞大的公司结构提升了管理的 复杂性。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荐机构曾多次建议公 司尽快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并明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的相关制度。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公司仍未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次现场核查结束后,保荐机构以书面方式就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再次向公司 提出整改意见。 3、高管违规减持股份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总经理宛晨通过竞价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6%,成交均价为 25.87 元/股。宛晨违反了之前所做的 6 个月 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承诺。东土科技 2015 年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为 10 月 27 日,宛晨的减持时点属于“窗口期”内。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公告前 10 日内等时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宛晨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根据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总经理宛晨出具的《股票变动说明》,由于其近期 独自在北京工作,忙于公司事务,其家在上海,股票账户由其配偶操作。宛晨配偶 对监管规定不够熟悉,且在减持操作前也未提前告知,造成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违规卖出了宛晨持有的公司股票 5000 股。宛晨对此次股票减持行为事先并不知 情,且并未亲自操作。2015 年 11 月 10 日,宛晨以 28.80 元/股的价格重新买入 5000 股,以减轻违规卖出股票的影响。宛晨及其配偶将加强对上市公司法规的学习,保 证不再出现类似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已督促宛晨及时向交易所及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其严格履行董监高 减持程序。本次现场核查结束后,保荐机构以书面方式就董监高的股份管理向公司 提出整改意见,提醒董秘处注意提示董监高减持前应向董秘处提交减持计划,并及 时披露相关股份变动情况,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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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业绩大幅波动的说明

2014 年公司业绩下滑,净利润 2,569.56 万元,较 2013 同期的 3,500.44 万元下 降 26.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2.58 万元,同比下降 40.56%;但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8.46%,主要原因除了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价格下降 以及海外销售比重的增加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在下降以外,公司积极对外收购公司 和投资新设公司,实行多元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使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的增长。 保荐机构多次提醒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保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经营。 2015 年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出好转势头。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7,67.7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4.3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239%。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一定程度 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军工行业和海外市场销售收入的增加,以及收购子公司的业务 增长。总体来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资金链风险,盈利水平有限,不 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注:针对每个问题逐项说明公司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持续督导措施及效果和进 一 步的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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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5 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东升

袁 宁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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