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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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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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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526号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 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东土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土科技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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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土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土科技公 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波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隋振涛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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