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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and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6

Nov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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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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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 2016-132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于2016年12月7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定于2016 年12 月7 日召开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12 月7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6 日-2016 年12 月7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2 月7 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2 月6 日下午3:00 至2016 年12 月7 日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11 月30 日

(七)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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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股权登记日2016 年11 月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 托书参考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 号院2 号楼15 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条件的议案》;

  •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议案》;

  • 3、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 4、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5、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6、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 > 的议案》;

  • 8、 审议《关于公司与邓绍龙等业绩承诺主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 业绩承诺与 补偿协议 > 的议案》;

  • 9、 审议《关于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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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 议案》;

  • 11、 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12、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13、 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14、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受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和委托人身份证。

(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 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2月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 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 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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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建国、黄江晴、柯学礼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8798888 联系传真:010-8879985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 邮政编码:100144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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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353。 

  2. 投票简称:东土投票。 
  1. 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7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 填写选举票数。

    -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 操作程序: 
    
  •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 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本次需要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 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 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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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00
议案6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议案7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公司与邓绍龙等业绩承诺主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8.00
议案9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00
议案10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10.00
议案11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00
议案12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2.00
议案13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3.00
议案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4.00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00 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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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下 午3:00至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

  •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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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议案3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5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6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7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议案8 《关于公司与邓绍龙等业绩承诺主体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议案9 《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12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议案13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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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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