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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E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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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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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9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五年度及民國一○四年度
地址: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81號
電話: 03-575-1888
個體財務報告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 封面 |
1 |
| 二、 目錄 |
2 |
|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
3-6 |
| 四、 個體資產負債表 |
7-8 |
| 五、 個體綜合損益表 |
9 |
| 六、 個體權益變動表 |
10 |
| 七、 個體現金流量表 |
11 |
| 八、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12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2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2-20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33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3-34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5-58 |
| (七) 關係人交易 |
58-60 |
| (八) 質押之資產 |
60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1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62 |
|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
62 |
| (十二)其他 | 62-67 |
|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7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7-68 |
| 3.大陸投資資訊 | 68 |
| 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76-106 |




| 平匀、参加活力乃 | |||||||
|---|---|---|---|---|---|---|---|
| 產 資 |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 | $\frac{1}{2}$ | ||||
| 代碼 | Ш 項 $rac{1}{10}$ ∕खा |
썳 舌 |
金 | 簿 | $\frac{9}{6}$ | 簿 金 |
$\frac{5}{6}$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Theta$ | 4,028,867 | $\overline{10}$ | 4,764,912 $\Theta$ |
12 |
| 1125 | 一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四及六.2 | 113,235 | 115,787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及六.3 | 14,250 | $\mathbf{I}$ | 8,463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及六.4 | 3,236,985 | $\infty$ | 2,503,601 | ∘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 四、六4及七 | 974,138 | $\mathcal{C}$ | 685,018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76,054 | 85,197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frac{1}{2}$ | 273,707 | 239,319 | |||
| 130x | 存貨 | 四及六.5 | 554,914 | 302,185 | |||
| 1410 | 預付款項 | 49,607 | 47,730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324,456 | 216,678 | ||||
| TI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646,213 | 23 | 8,968,890 | 23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四、六.2及六.18 | 22,151 | 9,638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四、六.2及六.18 | 1,537,536 | 4 | 1,621,461 | 4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7 | 5,762,697 | 13 | 5,601,349 | $\overline{14}$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六8、七及八 | 25,387,917 | 59 | 22,531,695 | 58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及六.9 | 30,142 | 33,963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20 | 312,378 | 449,824 | |||
| 1980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prec$ | 93,996 | 93,170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 10,543 | 15.239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3,157,360 | 77 | 30,356,339 | 77 | ||
| IXXX | 資產總計 | $\leftrightarrow$ | 42,803,573 | 100 | 39,325,229 S |
100 | |
| (挂垒問個體財救胡丰四註) |

| Transport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負債及權益 | $-014 + -81 = +$ | E | 一〇四年十二月 | Ш $\frac{1}{2}$ |
|||||
| 代碼 | Е 項 吉 伞 |
썳 舌 |
쉐 | 篛 | $\frac{9}{6}$ | 篛 金 |
$\frac{9}{6}$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rightarrow$ | 11,170 | $\Theta$ | 7,118 | ||||
| 2170 | 應付帳款 | 482,716 | 369,538 |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downarrow$ | 7,905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2,071,276 | $\circ$ | 1,634,704 | 4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downarrow$ | 62,821 | 85,685 | |||||
| 2213 | 應付設備款 | 735,470 | $\sim$ | 735,982 | $\mathbf{c}$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四及六:20 | 440,225 | $\overline{\phantom{0}}$ | 342,912 | $\overline{\phantom{a}}$ | |||
| 2322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四、六川及八 | 974,996 | $\sim$ | 1,949,997 | $\overline{5}$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212,633 | $\mathbf{I}$ | 200,094 | $\mathbf{I}$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4,999,212 | 12 | 5,326,030 | $\overline{13}$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30 | 應付公司債 | 四及六.10 | 1,414,984 | $\mathbf{I}$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四、六川及八 | 12,329,125 | $\frac{3}{29}$ | 11,330,319 | 29 | |||
| 2640 | -非流動 净確定福利負債 |
四及六.12 | 361,477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315,848 | $\overline{ }$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1,198 | 759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4,106,784 | 33 | 11,646,926 | 30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9,105,996 | 45 | 16,972,956 | 43 | ||||
| 權益 | |||||||||
| 3100 | 股本 | 四、六.10及六.13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1,674,833 | 26 | 11,622,944 | 30 | ||||
| 3200 | 資本公積 | 四、六.10、六.13及六.14 | 4,965,413 | $\overline{2}$ | 5,987,947 | $\overline{15}$ | |||
| 3300 | 保留盈餘 | 四及六.13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658,280 | 4 | 1,430,126 | 4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201,416 | 201,416 |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382,228 | 13 | 2,916,901 | $\overline{r}$ | ||||
| 保留盈餘合計 | 7,241,924 | $\overline{17}$ | 4,548,443 | $\overline{2}$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囙 | (184, 593) | $\pmb{\cdot}$ | 192,939 | ٠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3,697,577 | 55 | 22,352,273 | 57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blacklozenge$ | 42,803,573 | 100 | S | 39,325,229 | 100 | |||
| And a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١١ | |
|---|---|
| ┿ | |
| 同 | 똪 |
| $\frac{1}{2}$ | |
| 年及 | |
| H | |
| 國 | |
| Communication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一〇五年度 | 一〇四年度 | |||||
| 代碼 | Е 項 市 如 |
쳛 定 |
籟 办 |
$\frac{6}{6}$ | 嶺 金 |
$\sqrt{6}$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15及七 囙 |
\$17,937,593 | 100 | \$15,182,815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四、六.5、六.9、六.12、六.16、六.17及七 | (12, 530, 351) | (70) | (10, 709, 682) | (71) |
| 5900 | 營業毛利 | 5,407,242 | 30 | 4,473,133 | 29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四、六9、六.12、六.16及六.17 | ||||
| 6100 | Ħ 推銷費1 |
(303, 811) | $(2)$ | (275,759)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965, 334) | (5) | (901, 172) | $\circledcirc$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554, 446) | (3) | (483, 691) | $\left( 3\right)$ | |
| 業費用合計 $\frac{1}{20}$ |
(1, 823, 591) | (10) | (1,660,622) | (11) | ||
| 6900 | 營業利益 | 3,583,651 | 20 | 2,812,511 | $\frac{8}{2}$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18及七 目 |
90,475 | 94,589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四、六.2、六.6及六.18 | 164,043 | 163,955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四、六.8及六.18 | (175,989) | $\left( \begin{matrix} 1 \end{matrix} \right)$ | (158, 323) | $\begin{array}{c} \square \end{array}$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四及六.7 | (93, 123) | (1) | (70, 99) | $\blacksquare$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4, 594) | , | 29,222 | |||
| 7900 | 税前净利 | 3,569,057 | 20 | 2,841,733 | 19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四及六.20 | (587, 859) | $\left( \frac{3}{2} \right)$ | (560, 187) | $(4)$ |
| 8200 | 本期淨利 | 2,981,198 | $\overline{17}$ | 2,281,546 | $\overline{15}$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四及六.19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5,258) | ï | (59,715) | ï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料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90, 253) | $\left(3\right)$ | (95, 814) | $\left( \begin{matrix} 1 \end{matrix} \right)$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12,721 | (6, 195) | ï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32,790) | $\binom{3}{2}$ | (161, 724) | $\left( \begin{matrix} 1 \end{matrix} \right)$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548,408 S |
$\overline{1}$ | 2,119,822 S |
$\overline{14}$ | |
| 每股盈除(元) | 四及六.21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2.56 S |
1.93 S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2.49 $\bullet$ |
1.91 S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餘 煳 留 早 |
其他權益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 时務報表換算 |
融資產未實現 備供出售金 |
||||||||||||
| Ē 項 |
$\overline{*}$ 股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之兄换差額 | 損益 | 其 | 勻 | 權益總額 | |||
| 745 | 310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5 | 3490 | 3XXX | ||||
| $\overline{A}$ | 一日餘額 民國-O四年一月 |
11,923,184 $\leftrightarrow$ |
6,623,735 $\Theta$ |
1,174,220 \$ |
201,416 \$ |
2,739,431 5 |
$\leftrightarrow$ | 302,784 | (7, 836) $\varphi$ |
$\Theta$ | (2,072) | 22,954,862 | |
| 民國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 |||||||||||||
| $\overline{B}$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mathbf{I}$ | 255,906 | (255,906) | |||||||||
| B 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357, 691) | (1,788,455) | (2,146,146) | |||||||||
| C 1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44,983 | 44,983 | ||||||||||
| $\overline{D}$ | R.國一〇四年度淨利 | 2,281,546 | ï | 2,281,546 | |||||||||
| D 3 | 民國一〇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59,715) | (95, 814) | (6, 195) | (161, 724) | ||||||||
| D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221,831 | (95, 814) | (6, 195) | J. | 2,119,822 | |||||||
| V17 | Τ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mathbf{r}$ | $\mathfrak{r}$ | 32 | |||||||||
| $\cup$ | 庫藏股註銷 | (300,000) | (325,547) | (625, 547) | |||||||||
| $\overline{z}$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240) | 2,435 | 2,072 | 4,267 | ||||||||
| Z1 | 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 |
11,622,944 S |
5,987,947 $\mathfrak{S}$ |
1,430,126 5 |
201,416 5 |
2,916,901 ↮ |
↮ | 206,970 | (14, 031) S |
$\varphi$ | 22,352,273 S |
||
| $\overline{A}$ | 民國-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11,622,944 ↮ |
5,987,947 $\mathfrak{S}$ |
1,430,126 $\Theta$ |
201,416 $\leftrightarrow$ |
2,916,901 $\boldsymbol{\varphi}$ |
$\leftrightarrow$ | 206,970 | (14, 031) S |
\$ | 22,352,273 $\leftrightarrow$ |
||
| $\overline{\textrm{B}}$ | ○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28,154 | (228, 154)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 162, 294) | (232, 459) | (1, 394, 753) | |||||||||
| S | 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而產生者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51,919 | 51,919 | ||||||||||
| G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554 | $\blacksquare$ | $\mathbf{I}$ | 554 | ||||||||
| $\overline{\Omega}$ | 民國一〇五年度淨利 | 2,981,198 | 2,981,198 | ||||||||||
| D 3 |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55, 258) | (390, 253) | 12,721 | I | (432, 790) | |||||||
| D 5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2,925,940 | (390, 253) | 12,721 | 2,548,408 | ||||||||
| $\equiv$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51,889 | 87,287 | $\mathbf{1}$ | 139,176 | ||||||||
| 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 |
11,674,833 \$ |
4,965,41 \$ |
1,658,280 S |
201,416 ↮ |
5,382,228 ↮ |
↮ | (183, 283) | (1,310) ↮ |
\$ | 23,697,577 $\leftrightarrow$ |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frac{1}{2}$ | |
|---|---|
| 二月 | |
| 帀 | |
| 低 | |
| ○五年及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五年度 | ○四年度 | 蚀 $0$ $\underline{A}$ $\underline{A}$ |
○四年度 | |||||
| Ē 項 |
纂 金 |
颖 金 |
碼 代 |
Ē 項 |
顎 金 |
篛 金 |
||
| $\frac{1}{20}$ | 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净利 Ш 調整項 |
3,569,057 မာ |
2,841,733 S |
B00400 B003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產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 |
ı ↔ |
(137, 877) S |
||
| ., 益費損項目 收 |
B0050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退回股款 | 79,968 800 |
|||||
| 費用 折舊 |
5,296,435 | 4,595,582 | B01200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00,000) | |||
| 攤銷費用 | 17,747 | 10,485 | B01400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14,625 | 11,118 | ||
| 利息費用 | 175,989 | 158,323 | B018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667, 550) | (2,179) | ||
| 利息收入 | (12, 551) | (33, 781)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346,784) | (5,988,616) | ||
| 股利收入 | (11, 954) | (362)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30,607 | 408,926 | ||
| 股份基礎给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411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13,926) | ||||
| 93,123 | 70,999 | B06600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826) | 1,306 | |||
| (71, 451) | (80, 312) | 3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4,696 | $(2,538)$ $23,476$ |
|||
| 呆帳轉回利益 | (15,000) | 807600 | 收取之股利 | 39.945 | ||||
| 處分投資利益 | (188)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739.213) | (6,605,616) | |||
| 融資產減損損失 鱼 |
72,060 | 9,681 | ||||||
|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 (52, 111) | (27, 560) | CCCC | 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辦 |
||||
| $\cdot \cdot$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C01600 | 發行公司債 | 1,595,779 | |||||
| 應收票據 | (5,787) | 2,939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9,050,259 | 7,066,879 | ||
| 應收帳款 | (718, 384) | 530,752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8,984,874) | (5,918,608) |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289,120) | 32,619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439 | 128 | ||
| (1,529) | 47,729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1, 394, 753) | (2,146,146) | |||
|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存貨 |
(693) | (19, 219) | 0064900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625, 691) | |||
| (252, 729) | (165, 618) | C05600 | 支付之利息 | (155.639) | (150, 446) | |||
| 預付款項 | (1, 267) | 151,396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出) | 111.211 | ,773,884 | ||
| 產 | (107, 778) | (51, 699) | ||||||
| 其他流動資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4,052 | 2,893 | ||||||
| 113,178 | 39,194 | |||||||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7,905 | |||||||
| 437,052 | (38, 907) | |||||||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18, 513) | 20,647 | E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736, 045) | (570, 447) | ||
| 其他流動負債 | 12,539 | 70,320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764,912 | 5,335,359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9.629) | (6.083)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028,867 | \$4,764,912 | ||
| 警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8,230,641 | 8,165,974 | ||||||
| 收取之利息 | 14,415 | 32,087 | ||||||
| 支付之所得税 | (353,099) | (389,008)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7,891,957 | 7,809,053 |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並於民國 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開始營業,主要業務為各種積體電路之設計、製造、測試、配件、 加工、包裝、買賣業務及各種奔應機及其零配件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九十年五月九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新竹市 公道五路二段 81 號。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三日通 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金管會)認可但尚未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2011年5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轉減損損 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此外,此修 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 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 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額均可確定之公 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停止適 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之年數 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法。此修正自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2010-2012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 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得條件」之定義 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2014年7月1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或其 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 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 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 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供 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之連 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 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 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總帳面 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司,則 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與淨帳 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6) 2011-2013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中,得選 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 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a)所述之範圍例外項 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有類型之成立 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公允 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 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範圍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 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及該不 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分別依循此兩 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體依先 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與已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 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引,要求企業 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IFRS 3「企業合併」(及未與IFRS 11相衝突之其他IFRSs) 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9)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所產生 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關之其他因素, 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 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 下,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產性植 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式一致。因此, 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 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範圍。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採用國 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財務報表會計 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視為原始 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之處理與停 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規定。此外, 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 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質公司債是 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行使用之幣別 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中財務 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叉索引至此 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提供予使用者。此 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 揭露倡議(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質或功能 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項修正再次重申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大之評估、(2)分類及 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 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3)附註之架構,釐清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 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4)會計政策之 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 舉並無助益,及(5)源自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 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 彙總為財務報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14)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為該投資 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4 段所規定編 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 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 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 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 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公司評估除前述(13)項將可能 影響財務報表之表達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 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移轉, 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業依該核心原 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a)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 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 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內容 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 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內容 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 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 另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重大增加 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 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 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 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 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將大部 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類為營業租賃 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主理人或代理 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時間逐步認列。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若有既得條件(服務條件或非 市價績效條件),則於衡量日估計股份增值權時不得考慮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 件。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股份增值權數量納入負債衡量之考量、(2)釐清若稅務法 令要求企業以權益工具交割時,應扣繳稅款,此種協議若除了前述淨交割特性以 外,其餘皆可符合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此協議屬權益工具交割 之交易、及(3)釐清若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相關條款於修改後,符合以 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應自修改日起改作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 基礎給付交易處理,並於修改日以權益工具於該日之公允價值就已取得之商品或 勞務之累計程度認列至權益,除列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修改日存在 之負債,修改日除列之負債之帳面金額與認列至權益金額兩者之差額認列至損益。 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之修正)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 年 1 月 1 日) 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不會早於 2020 年)不 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適用範圍之 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且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 前,可減少特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別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 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 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響數予以消除;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 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遞延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 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規定) 。
(10)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合投資 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入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 資性不動產轉出,管理當局意圖改變並非用途改變之證據。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 2014-2016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附錄 E 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之揭露規定(除第 B10 至 B16 段外),適 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之權益。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資組織或共 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基金)之個體所持有時, 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量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此外,若企業本身非 為投資個體,且對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具有權益時,企業對關聯企 業或合資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選擇維持 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對其子公司之權益所採用之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2 號「外幣交易及預付(預收)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及 22 段時, 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收益(或其一部分)之原始認列且於除列與預付(預收)外 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匯率,該交易日係 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預收)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之日。 如有多筆預付(預收)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預收)款項決定其交易日。此解釋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 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1)、(2)、(4)~(8)、(11)及(12)之新公布或修正 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之影響外,其 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
2.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 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 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 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 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 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 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 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 益。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 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 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 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 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 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4.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 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 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 類至損益。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時,亦 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 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 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 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 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可 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 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合約期間十二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7.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二類。該分類係於 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以 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 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 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於報導 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 資產負債表。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衍生 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未指定 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 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 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 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 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金融資產減損
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 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帳款係透過備抵 科目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 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公司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 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 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個體為一群組 ,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 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 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 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 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銷。於 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 ,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 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之差異 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 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 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值間之 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 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 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 ,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 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 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 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公司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 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 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 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 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 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 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 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 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 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 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 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 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認列指 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個體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 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 ,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 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個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 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於報導 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 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 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 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 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 (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 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衍生性金融工具
本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性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指定 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餘非屬 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 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性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續 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性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 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性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現 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性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且主 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工具應視 為獨立之衍生性金融工具處理。
9.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 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 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公司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 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 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 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 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但不包含 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 額。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之規定,以「採用 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 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 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 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 額」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公司對該關 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 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 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 ,則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 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 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公 司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 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 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 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 本公司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 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 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因營運 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 值。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 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 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帳面金 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 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公 司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 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 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 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 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 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 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31年 |
|---|
| 5〜16年 |
| 2〜 6年 |
| 3〜 6年 |
| 3〜 5年 |
| 3〜11年 |
| 10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 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若 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租賃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業租賃。 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並於租期以 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 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個體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 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 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時進行 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 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 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 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 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成本
研究成本發生時係認列為費用。若個別專案之發展階段支出符合下列條件,認列為無 形資產:
(1)該發展中之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並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2)有意圖完成該資產且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資產。 (3)該資產將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4)具充足之資源以完成該資產。 (5)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支出於原始認列後,係採成本模式衡量;亦即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此資產於發展階段期間,每年進行減損測試,並自完 成發展且達可供使用狀態時,於預期未來效益之期間內攤銷。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係外部取得,依取得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三年)採直線法攤提。
15.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 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 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 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 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 。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 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 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6. 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取得本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庫藏股 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註銷庫藏股票時,應貸記「庫藏股票」科目,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 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 其差額應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 票之帳面價值如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應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 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收或應 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本公司提供積體電路之加工及測試服務。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 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 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收入認列金額為雙方協議之約定價款,於各製程完成時認列。折讓係依據歷史經驗估 列而得,並於收入認列時作為收入之減項。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及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股利收入
當本公司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 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 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 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 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 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 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 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 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 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者均於 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 產生之任何變動。
- 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 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逐期認 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益交割交易所認 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公司對最終將既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 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 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割交易之 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條件均已達成之情 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礎交易之 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利時,則認列額外 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立即認列 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既得條件並未達成 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 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釋效果。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為基礎,於既得期 間認列薪資費用及相對之權益增加;於給與日時本公司認列員工未賺得酬勞,員工未 賺得酬勞屬過渡科目,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權益減項,並依時間經過轉列薪資費 用。
2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 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 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 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 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 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 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 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 範圍內認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 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 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 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 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 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 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 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 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判斷
在採用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個體財務報告金額認列最具有重 大影響之判斷: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係供自用。 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理。各部分若 無法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所持有之部分占個別不動產10%以下時,始將該不動產 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2) 營業租賃承諾-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估,本公司 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租賃處理。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 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以後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公允價 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 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減損。可回收金額係 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高者。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依 據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 之價格,經減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增額成本後之金額。使用價 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之預估係依據未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 本公司尚未承諾之重組,或為加強該被測試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大投 資。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推目的所使用之 預期未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
(3)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評價牽涉 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以衡量退休金成本與確 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4)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與員工間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係以給與日之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衡量。估計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時,應依給與條款決定最佳之定價模式。此估計亦要求決 定定價模式所使用之最佳參數,包括:認股權的預期存續期間、預期波動率、預期股 利率,以及對其所作之假設。對用於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公允價值所使用的假設及 模式,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5) 收入認列-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公司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於商品銷售時作為營業收入 之減項,請詳附註六。
(6)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 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 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 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 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 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 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 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 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 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公 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69,671 \$1,514,815 |
|---|
| 2,059,196 3,250,097 |
| \$4,028,867 \$4,764,912 |
| 105.12.31 104.12.31 |
| \$100,702 \$100,409 |
| 12,533 15,378 |
| 113,235 115,787 |
| 22,151 9,638 |
| 22,151 9,638 |
| \$135,386 \$125,425 |
本公司於民國ㄧ○四年度處分部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處分價款為 79,968 千元,認列 處分投資利益為 188 千元。民國一○五年度則無此情形。
本公司評估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已產生減損,故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認 列減損損失 2,760 千元及 9,681 千元。
本公司部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投資,因辦理減資退還股款,於民國一○四年度收到 股款 800 千元。民國一○五年度則無此情形。
3. 應收票據
| 105.12.31 | 104.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14,250 | \$8,463 |
| 減:備抵呆帳 | - | - |
| 合 計 |
\$14,250 | \$8,463 |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5.12.31 | 104.12.31 | |
|---|---|---|
| 應收帳款 | \$3,308,255 | \$2,573,256 |
| 減:備抵呆帳 | (41,450) | (56,450) |
| 備抵銷貨折讓 備抵銷貨折讓 |
(30,04) (29,820) |
(30,04) (13,205) |
| 小 計 |
(30,042) 3,236,985 |
(30,042) 2,503,601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
974,138 - |
685,018 - |
| 小 計 |
974,138 | 685,018 |
| 合 計 |
\$4,211,123 | \$3,188,619 |
本公司係依歷史經驗及已知原因估計銷貨折讓,於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應收帳款 之減項。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120 天。有關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減 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 105.01.01 | \$32,250 | \$24,200 | \$56,450 |
| 當期發生之金額 | - | 7,303 | 7,303 |
| 因收回而迴轉 | (7,303) | (15,000) | (22,303) |
| 105.12.31 | \$24,947 | \$16,503 | \$41,450 |
| 104.01.01 當期發生之金額 |
\$51,021 - |
\$5,429 18,771 |
\$56,450 18,771 |
| 因收回而迴轉 | (18,771) | - | (18,771) |
| 104.12.31 | \$32,250 | \$24,200 | \$56,450 |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因考量交易對方付款遲延 之狀況,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 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 未逾期 | 1-90天 | 91-180天 | 181-365天 | 366天以上 | 合計 | |
|---|---|---|---|---|---|---|
| 105.12.31 | \$3,994,400 | \$216,723 | \$- | \$- | \$- | \$4,211,123 |
| 104.12.31 | \$3,159,609 | \$29,010 | \$- | \$- | \$- | \$3,188,619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存貨
| 105.12.31 | 104.12.31 | |
|---|---|---|
| 原 物 料 |
\$440,607 | \$275,975 |
| 在 製 品 |
114,307 | 26,210 |
| 合 計 |
\$554,914 | \$302,185 |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與存貨相關之營業成本分別為 12,530,351 千元及 10,709,682 千元,其中包括存貨跌價回升利益分別為 3,634 千元及 1,525 千元,以及存 貨報廢損失分別為 3,634 千元及 5,025 千元。由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針對已提列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庫存進行報廢,因而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5.12.31 | 104.12.31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 \$1,537,536 | \$1,621,461 |
上述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成本衡量。
本公司評估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價值業已產生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故於 民國一○五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69,300 千元。民國一○四年度則無此情形。
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因辦理減資退還股款,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五及一 ○四年度收到退還之股款 14,625 千元及 11,118 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以 1,000,000 千元投資焱元投資(股)公司,取得其 13.89%之股 權,因本公司對焱元投資(股)公司並無重大影響力,故以成本法評估。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投資關聯企業之明細如下:
| 105.12.31 | |||
|---|---|---|---|
| 金額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持股比例 |
| \$15,515 | 100.00% | \$15,685 | 100.00% |
| 4,427,983 | 100.00% | 4,135,791 | 100.00% |
| 250,791 | 100.00% | 267,124 | 100.00% |
| 2,446 | 100.00% | 1,128 | 100.00% |
| 48,248 | 89.83% | 43,102 | 89.83% |
| 4,744,983 | 4,462,830 | ||
| 1,038,455 | 26.89% | 1,185,058 | 27.29% |
| 41,676 | 23.33% | 40,750 | 23.33% |
| 13,187 | 34.00% | - | - |
| 1,093,318 | 1,225,808 | ||
| (75,604) | (87,289) | ||
| \$5,762,697 | \$5,601,349 | ||
| 104.12.31 |
(1)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增加對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投資金額 為657,350千元,持股比例仍為100%。民國一○四年度則無此情形。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 調整。
(2) 投資關聯企業
東琳精密(股)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五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僅新 增投資2,179千元,並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降為27.46%,於民 國一○四年十月辦理員工分紅轉增資,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7.29%,於民國 一○五年一月辦理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7.18%,於民 國一○五年十一月辦理員工分紅轉增資,致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6.89%。前述交 易使本公司因投資比例變動而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分別增加資本公積554 千元及44,983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四月因營運需求,新增投資偉鉅機械工業(股)公司10,200 千元。
本公司對東琳精密(股)公司、好修科技(股)公司及偉鉅機械工業(股)公司之投資對 本公司並非重大,本公司對上開投資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 合計列示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15,253) | \$59,621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5,253) | \$59,621 |
投資關聯企業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房屋及 | 廠房 | 機器 | 辦公 | 運輸 | 其他 | 租賃 | 未完工程及待 | |||
|---|---|---|---|---|---|---|---|---|---|---|
| 土 地 |
建築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改良 | 驗設備 | 合 計 |
|
| 成本: | ||||||||||
| 105.01.01 | \$1,143,394 | \$3,323,272 | \$6,214,206 | \$58,111,459 | \$621,445 | \$38,446 | \$3,087,012 | \$4,425 | \$814,167 | \$73,357,826 |
| 增添 | - | 521,904 | 367,610 | 6,874,563 | 18,780 | 3,824 | 235,694 | - | 319,546 | 8,341,921 |
| 處分 | - | - | (6,790) | (2,250,679) | (103,330) | (2,340) | (101,100) | - | - | (2,464,239) |
| 重分類 | - | - | - | 754,961 | - | - | - | (755,571) | (610) | |
| 105.12.31 | \$1,143,394 | \$3,845,176 | \$6,575,026 | \$63,490,304 | \$536,895 | \$39,930 | \$3,221,606 | \$4,425 | \$378,142 | \$79,234,898 |
| 104.01.01 | \$1,143,394 | \$3,323,272 | \$5,966,954 | \$55,129,391 | \$609,525 | \$30,658 | \$3,170,617 | \$- | \$302,773 | \$69,676,584 |
| 增添 | - | - | 248,883 | 4,261,939 | 16,678 | 10,335 | 144,855 | 4,425 | 1,238,524 | 5,925,639 |
| 處分 | - | - | (1,631) | (2,000,759) | (4,758) | (2,547) | (228,460) | - | - | (2,238,155) |
| 重分類 | - | - | - | 720,888 | - | - | - | - | (727,130) | (6,242) |
| 104.12.31 | \$1,143,394 | \$3,323,272 | \$6,214,206 | \$58,111,459 | \$621,445 | \$38,446 | \$3,087,012 | \$4,425 | \$814,167 | \$73,357,826 |
| 105.01.01 | \$- | \$961,412 | \$4,009,194 | \$42,773,078 | \$523,501 | \$20,170 | \$2,538,481 | \$295 | \$- | \$50,826,131 |
| 折舊 | - | 119,826 | 407,381 | 4,570,662 | 34,704 | 4,719 | 158,701 | 442 | - | 5,296,435 |
| 處分 | - | - | (6,790) | (2,062,025) | (103,330) | (2,340) | (101,100) | - | - | (2,275,585) |
| 重分類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12.31 | \$- | \$1,081,238 | \$4,409,785 | \$45,281,715 | \$454,875 | \$22,549 | \$2,596,082 | \$737 | \$- | \$53,846,981 |
| 104.01.01 | \$- | \$854,211 | \$3,601,141 | \$40,626,970 | \$495,449 | \$19,403 | \$2,614,235 | \$- | \$- | \$48,211,409 |
| 折舊 | - | 107,201 | 409,684 | 3,891,692 | 32,810 | 3,315 | 150,585 | 295 | - | 4,595,582 |
| 處分 | - | - | (1,631) | (1,745,584) | (4,758) | (2,548) | (226,339) | - | - | (1,980,860) |
| 重分類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4.12.31 | \$- | \$961,412 | \$4,009,194 | \$42,773,078 | \$523,501 | \$20,170 | \$2,538,481 | \$295 | \$- | \$50,826,131 |
| 淨帳面金額 | ||||||||||
| 105.12.31 | \$1,143,394 | \$2,763,938 | \$2,165,241 | \$18,208,589 | \$82,020 | \$17,381 | \$625,524 | \$3,688 | \$378,142 | \$25,387,917 |
| 104.12.31 | \$1,143,394 | \$2,361,860 | \$2,205,012 | \$15,338,381 | \$97,944 | \$18,276 | \$548,531 | \$4,130 | \$814,167 | \$22,531,695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其利率如下:
| 項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56,168 | \$38,845 |
| 借款成本資本化利率區間 | 1.445~1.797% | 1.668~1.797% |
(2) 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部分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8,341,921 | \$5,925,639 |
| 應付設備款減少數 | 512 | 62,977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數 | 4,351 | - |
| 合 計 |
\$8,346,784 | \$5,988,616 |
| 105.12.31 | 104.12.31 | |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 \$255,494 | \$321,357 |
| 其他應收款減少數 | 8,808 | 87,569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數 | (33,695) | - |
| 合 計 |
\$230,607 | \$408,926 |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 無形資產
| 電腦軟體 | |
|---|---|
| 原始成本: | |
| 105.01.01 | \$101,417 |
| 增添-單獨取得 | 13,926 |
| 本期減少 | (37,810) |
| 105.12.31 | \$77,533 |
| 104.01.01 | \$98,325 |
| 增添-單獨取得 | - |
| 增添-重分類 | 29,397 |
| 本期減少 | (26,305) |
| 104.12.31 | \$101,41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電腦軟體 | |
|---|---|
| 攤銷及減損: | |
| 105.01.01 | \$67,454 |
| 攤銷 | 17,747 |
| 本期減少 | (37,810) |
| 105.12.31 | \$47,391 |
| 104.01.01 | \$83,274 |
| 攤銷 | 10,485 |
| 本期減少 | (26,305) |
| 104.12.31 | \$67,454 |
| 淨帳面金額: | |
| 105.12.31 | \$30,142 |
| 104.12.31 | \$33,963 |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7,309 | \$3,948 |
| 銷售及管理費用 | 8,042 | 5,548 |
| 研發費用 | 2,396 | 989 |
| 合 計 |
\$17,747 | \$10,485 |
10. 應付公司債
| 負債要素: | 105.12.31 | 104.12.31 |
|---|---|---|
| 應付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面額 | \$1,465,840 | \$- |
| 應付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折價 | (50,856) | - |
| 小 計 |
1,414,984 |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 - |
| 淨 額 |
\$1,414,984 | \$- |
| 權益要素: | ||
| 資本公積認股權 | \$47,246 |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發行票面利率為0%之海外第四次無擔保可轉 換公司債,並於民國一○五年八月二日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掛牌,主要發行條款如 下:
(1) 發行總額:
本次發行海外記名式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美金伍千萬 元。每張債券面額為美金壹萬元,並按面額之100%發行。
本公司債將以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等值美元為債券之償還、賣回及贖回。所 謂固定匯率,係指定價日(民國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當日上午十一時參考 Taipei Forex Inc.所顯示之定盤價資料制定之美元兌換新台幣之匯率(以下簡稱 「固定匯率」),本公司債所用之固定匯率為1:32.148。
(2) 票面利率及到期償還:
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0%,到期時應按本公司債面額以現金償還。
到期贖回金額將依債券面額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並以新台幣金額按贖回 日匯率換算為美金償還。
- (3) 發行期間:三年(民國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至民國一○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 (4) 賣回條款: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公司債發行日起算屆滿兩年時,請求本公司按債券面額加計 年利率為0.5%所計算之利息補償金,亦即101%(以下簡稱「贖回價格」),將 持有本公司債全部或部分贖回。
贖回價格均將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並以新台幣金額按贖回日匯率換算為 美金償還。
(5) 贖回條款:
自發行日起算滿2年後,本公司於下列情況,得提前贖回債券:
-
- 本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以定價日議定之固定匯率換 算為美元)30個營業日之內20個營業日之收盤價格達轉換價格(以定價日 議定之固定匯率換算為美元)之120%以上時,本公司得以提前贖回金額將 本公司債全部贖回,但不可部分贖回。
-
- 當面額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本公司債已被贖回、購回並經註銷或經債券持有 人行使轉換權利時,本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提前將尚流通在外之本公司 債全部贖回,但不可部分贖回。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上開提前贖回金額將依債券面額按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並以新台幣金額按 贖回日匯率換算為美金償還。
- (6) 轉換辦法:
-
- 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
-
- 轉換期間:本公司債發行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以下簡稱「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向本公司請求將本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 份。
-
- 轉換價格及其調整: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台幣29元,遇有本公司 普通股股份發生符合發行條款規定之調整轉換價格事項時,轉換價格依發 行條款規定公式調整之。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轉換價格為每股 新臺幣27.88元。
-
- 轉換普通股股數:轉換時,以本公司債發行面額乘以定價日議定之美元兌 新台幣固定匯率,再除以轉換日當時的每股轉換價格,計算出可轉換為本 公司之普通股股數。若有不足一股之股份,本公司將不以任何方式支付該 部分金額。
本公司將海外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屬權益性質之轉換權與負債組成要素分離, 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計51,919千元。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 公司債轉換金額為美金4,500千元,轉換為普通股5,189千股,並以民國一○五年九月 三十日為增資基準日。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債之資本公積- 認股權金額為47,246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長期借款
105.12.31
| 債權人 | 借款性質 | 到期日 | 借款餘額 | 還款方式 |
|---|---|---|---|---|
| 渣打銀行 | 信用借款 | 107.06.30 | \$622,5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花旗銀行 | 信用借款 | 107.11.30 | 580,5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匯豐(台灣)銀行 | 信用借款 | 107.10.30 | 1,413,462 | 循環動用額度。 |
| 瑞穗銀行 | 信用借款 | 107.05.30 | 683,750 | 循環動用額度。 |
| 中國信託銀行 | 抵押借款 | 107.03.10 | 1,949,994 | 自 102.03.10 起,每 6 個月為 |
| 等十七家銀行 | 一期,共分 4 期攤還。自首次 |
|||
| 動用日起,六十六個月屆滿 | ||||
| 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後 | ||||
| 每六個月為一期。另已申請 | ||||
| 展延三年,展延執行日由 | ||||
| 104.03.10 起算。 |
||||
| 台北富邦銀行 | 抵押借款 | 109.09.10 | 3,200,000 | 103.12.31 簽訂增補合約。已 |
| 等九家銀行 | 申請展延三年,展延執行日 | |||
| 自 107.03.10 起,每 6 個月為 |
||||
| 一期,共分 6 期攤還。 |
||||
| 台北富邦銀行 | 抵押借款 | 109.04.17 | 3,900,000 | 104.04.17 起算屆滿三年六個 |
| 等十二家銀行 | 月之日償還本金25%,並於授 | |||
| 信期間屆滿日一次償還剩餘 未還之本金。 |
||||
| 土地銀行 | 抵押借款 | 110.03.10 | 974,999 | 自 105.03.10 起算屆滿三年六 |
| 等十三家銀行 | 個月之日償還本金25%,並於 | |||
| 授信期間屆滿日一次償還剩 | ||||
| 餘未償還之本金。 | ||||
| 合 計 |
13,325,205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974,996) | |||
| 聯貸銀行主辦費 | (21,084) | |||
| 一年後到期之長期借款 | \$12,329,125 | |||
| 利率區間 | 0.77%~1.8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4.12.31 |
|---|
| ----------- |
| 債權人 | 借款性質 | 到期日 | 借款餘額 | 還款方式 |
|---|---|---|---|---|
| 渣打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08.27 | \$131,3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花旗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11.30 | 229,775 | 循環動用額度。 |
| 匯豐(台灣)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10.31 | 847,813 | 循環動用額度。 |
| 新光銀行 | 信用借款 | 107.12.09 | 295,425 | 循環動用額度。 |
| 土地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12.30 | 196,95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兆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09.18 | 32,825 | 循環動用額度。 |
| 富邦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11.30 | 164,125 | 循環動用額度。 |
| 永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6.03.31 | 426,725 | 循環動用額度。 |
| 中國信託銀行 | 抵押借款 | 107.03.10 | 4,874,993 | 自 102.03.10 起,每 6 個月為 |
| 等十七家銀行 | 4 一期,共分 期攤還。自首次 |
|||
| 動用日起,六十六個月屆滿 | ||||
| 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後 | ||||
| 每六個月為一期。另已申請 | ||||
| 展延三年,展延執行日由 | ||||
| 104.03.10 起算。 |
||||
| 台北富邦銀行 | 抵押借款 | 109.09.10 | 3,200,000 | 103.12.31 簽訂增補合約。已 |
| 等九家銀行 | 申請展延三年,展延執行日 | |||
| 自 107.03.10 起,每 6 個月為 |
||||
| 一期,共分 6 期攤還。 |
||||
| 台北富邦銀行 | 抵押借款 | 109.04.17 | 2,900,000 | 104.04.17 起算屆滿三年六個 |
| 等十二家銀行 | 月之日償還本金 25%,並於 |
|||
| 授信期間屆滿日一次償還剩 | ||||
| 餘未還之本金。 | ||||
| 合 計 |
13,299,931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949,997) | |||
| 聯貸銀行主辦費 | (19,615) | |||
| 一年後到期之長期借款 | \$11,330,319 | |||
| 利率區間 | 0.83%~1.80% |
(1)擔保銀行借款係以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2)本公司與上述銀行約定於借款存續期間之財務比率限制,請參閱附註九。
(3)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 別約為3,429,722千元及944,988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 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 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休金管理事業。
本公司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144,048千元 及139,299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 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 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 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 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 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 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 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處理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以 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 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 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 ,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18,480千元。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民國一 一四及民國一一三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5,644 | \$6,008 |
| 4,715 | 5,867 |
| (1,460) | - |
| \$8,899 | \$11,875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617,967 | \$579,751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56,490) | (265,410)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列數 | \$361,477 | \$314,341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確定福利義 | 計畫資產公 | 淨確定福利 | |
|---|---|---|---|
| 務現值 | 允價值 | 負債(資產) | |
| 104.1.1 | \$520,825 | \$ (260,068) | \$260,757 |
| 當期服務成本 | 6,008 | - | 6,008 |
| 利息費用(收入) | 11,719 | (5,852) | 5,867 |
| 小計 | 538,552 | (265,920) | 272,632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24,789 | - | 24,789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40,779 | - | 40,779 |
| 經驗調整 | (4,659) | - | (4,659)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1,194) | (1,194) |
| 小計 | 60,909 | (1,194) | 59,715 |
| 支付之福利 | (19,710) | 19,710 | - |
| 雇主提撥數 | - | (18,006) | (18,006) |
| 104.12.31 | \$579,751 | \$ (265,410) | \$314,341 |
| 當期服務成本 | 5,644 | - | 5,644 |
| 利息費用(收入) | 8,696 | (3,981) | 4,715 |
| 小計 | 594,091 | (269,391) | 324,700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26,189 | - | 26,189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29,702) | - | (29,702) |
| 經驗調整 | 57,262 | - | 57,262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1,509 | 1,509 |
| 小計 | 53,749 | 1,509 | 55,258 |
| 支付之福利 | (29,873) | 29,873 | - |
| 雇主提撥數 | - | (18,481) | (18,481) |
| 105.12.31 | \$617,967 | \$ (256,490) | \$361,477 |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 105.12.31 | 104.12.31 | |
|---|---|---|
| 折現率 | 1.50% | 1.50%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1.50% | 2.0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確定福利 | |
| 義務增加 | 義務減少 | 義務增加 | 義務減少 | |
| 折現率增加0.5% | \$- | \$(27,847) | \$- | \$(30,047) |
| 折現率減少0.5% | 31,739 | - | 34,317 | - |
| 預期薪資增加0.5% | 31,573 | - | 33,959 | - |
| 預期薪資減少0.5% | - | (27,977) | - | (30,047) |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例如:折現 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 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 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
- 權益
- (1) 普通股股本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皆為15,000,000千 元,已發行股本分別為11,674,833千元及11,622,944千元,每股票面金額10元,分別 為1,167,483千股及1,162,294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民國一○四年度因部分員工離職,故本公司買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4千股 並辦理註銷。民國一○五年度則無此情形。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董事會決議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 本公司普通股,自民國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至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止,自證券 集中市場買回本公司普通股30,000千股,買回之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39元至新台幣 38.21元之間。總計買回庫藏股票30,000千股,買回股份總金額為625,547千元。本公 司於民國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通過註銷買回之庫藏股,並以民國一○四 年十月二十九日為減資基準日,本項減資案業已完成變更登記手續。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發行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本公司債截至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之情形請詳附註六、10。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資本公積
| 105.12.31 | 104.12.31 | |
|---|---|---|
| 普通股股票溢價 | \$1,779,997 | \$2,942,291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2,671,744 | 2,579,784 |
| 庫藏股票交易 | 390,101 | 390,101 |
| 認股權 | 47,246 | -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轉換溢價 | 30,756 | 30,756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32 | 32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45,537 | 44,983 |
| 合 計 |
\$4,965,413 | \$5,987,947 |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 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 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原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得按下列 百分比分派之:
- (一)股東股利百分之八十九 ﹔
- (二)員工紅利百分之十;
- (三)董事酬勞百分之一。
前項盈餘之分派得經股東會之決議保留全部或部分為未分派盈餘,於以後年度一併 發放。本公司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董事酬勞則以 現金方式發放。
惟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規定,公司應以當年 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召開股東常會修改公司 章程,依本公司修正後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 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 決議分派之。
分派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 資金需求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 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盱衡本公司目前產業屬成長階段,未來不乏擴充 計劃及資金之需求,當年度股東股利之分派,其中現金股利發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 股利總額之20%。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 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 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 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累積換算調整 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保留盈餘增加數 予以提列。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 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 派盈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均為201,416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三日及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分別經董事會及股東常 會擬議及決議通過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分別列 示如下:
|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298,120 | \$228,154 | ||
| 特別盈餘公積 | 184,594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639,642 | 232,459 | 1.40 元/股 |
0.20 元/股 |
| 合 計 |
\$2,122,356 | \$460,613 |
另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三日及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分別經董事會及股東 常會擬議及決議通過分別提撥資本公積468,469千元及1,162,294千元作為股東現金 股利。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7。
- 酬勞性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5,000千股,員工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以發行新股為之,憑 證持有人於給予日起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皆達成者,可按一定時程及比例既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上述發行事項已經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並採分次發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 (一) 既得期間內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
- (二) 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 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 (三) 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有參與股利分派權,且其取得之配股配 息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無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劃係依規定採公平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其民國一○四 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為4,411千元。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相關酬勞成 本均已認列完畢。
15. 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測試與相關加工收入 | \$17,528,779 | \$14,564,674 |
| 借機收入 | 371,655 | 417,342 |
| 營業租賃收入 | 161,214 | 268,405 |
| 其他營業收入 | 31,679 | 40,204 |
| 合 計 |
18,093,327 | 15,290,625 |
| 減:加工及銷貨折讓 | (155,734) | (107,810) |
| 營業收入淨額 | \$17,937,593 | \$15,182,815 |
16. 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之部分用地係向政府租用,其租期將於民國一二二年十二月底前屆滿。租期 屆滿時得予續約,但政府得於該土地公告地價、行政院核定之國有土地租金率及其 他原因必須調整時調整租金,並得於若干條件下終止租約。民國一○五及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19,002 | \$14,137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76,009 | 56,548 |
| 超過五年 | 204,636 | 165,846 |
| 合 計 |
\$299,647 | \$236,531 |
|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
105年度 104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19,002 \$14,13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其剩餘年限介於一年至五年間,所有租賃合約皆包 含能依據每年市場環境調整租金之條款。
依據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 給付總額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68,012 | \$98,141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2,987 | 4,050 |
| 合 計 |
\$70,999 | \$102,191 |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3,219,997 | \$770,810 | \$3,990,807 | \$2,701,974 | \$701,458 | \$3,403,432 |
| 勞健保費用 | 265,014 | 47,989 | 313,003 | 255,736 | 45,303 | 301,039 |
| 退休金費用 | 124,271 | 28,676 | 152,947 | 123,742 | 27,432 | 151,174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39,284 | 21,288 | 160,572 | 120,551 | 18,779 | 139,330 |
| 合 計 |
\$3,748,566 | \$868,763 | \$4,617,329 | \$3,202,003 | \$792,972 | \$3,994,975 |
| 折舊費用 | \$4,960,152 | \$336,283 | \$5,296,435 | \$4,299,627 | \$295,955 | \$4,595,582 |
| 攤銷費用 | \$7,309 | \$10,438 | \$17,747 | \$3,948 | \$6,537 | \$10,485 |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5,418人及4,940人。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股東常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 ,應提撥8%至10%為員工酬勞,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 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且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 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依當年度獲利狀況,分別以8%及0.8%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並分別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為312,671千元及31,267千元,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 。若董事會決議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則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作為配發股票股 數之計算基礎,如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三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 312,671千元及31,267千元,與民國一○五年度估列數並無差異。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依當年度之獲利狀況,分別以8%及0.8%估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248,991千元及24,899千元,帳列於薪資費用項 下。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 248,991千元及24,899千元,與民國一○四年度估列數並無差異。
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12,551 | \$33,781 | |
| 股利收入 | 11,954 | 362 | |
| 其他收入-其他 | 65,970 | 60,446 | |
| 合 計 |
\$90,475 | \$94,589 | |
| (2)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71,451 | \$80,312 |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188 | |
| 淨外幣兌換損益 | 156,688 | 97,828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72,060) | (9,681) | |
| 其他收益(支出)-其他 | 7,964 | (4,692) | |
| 合 計 |
\$164,043 | \$163,955 | |
| (3) | 財務成本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65,689 | \$158,323 | |
|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提 | 10,300 | - | |
| 175,989 | 158,323 | ||
19.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產生 |
當期 重分類調整 |
其他 綜合損益 |
所得稅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
\$(55,258) | \$- | \$(55,258) | \$- | \$(55,258)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390,253) | - | (390,253) | - | (390,253)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益 |
15,481 | (2,760) | 12,721 | - | 12,721 |
| 合計 | \$(430,030) | \$(2,760) | \$(432,790) | \$- | \$(432,79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 | ||
|---|---|---|---|---|---|
| 產生 | 重分類調整 | 綜合損益 |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 \$(59,715) | \$- | \$(59,715) | \$- | \$(59,715)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95,814) | - | (95,814) | - | (95,814) |
| 算之兌換差額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15,688) | 9,493 | (6,195) | - | (6,195) |
| 評價損益 | |||||
| 合計 | \$(171,217) | \$9,493 | \$(161,724) | \$- | \$(161,724) |
-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807,006 | \$551,374 |
| 投資抵減抵用數 | (365,951) | (198,538)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 9,358 | 7,085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 延所得稅費用 |
440,881 | 304,245 |
|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 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303,435) | (103,979) |
| 所得稅費用 | \$587,859 | \$560,18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 \$3,569,057 | \$2,841,733 |
| 按相關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 \$606,740 | \$483,095 |
| 投資抵減抵用數 | (365,951) | (198,538) |
| 當期之應計未分配盈餘加徵 | 182,093 | 51,470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27,531 | 10,665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 137,446 | 213,495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587,859 | \$560,187 |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五年度
| 認列於 | |||||
|---|---|---|---|---|---|
| 認列於 | 其他綜 | 直接認列 | 兌換 | 期末 | |
| 期初餘額 | 損益 | 合損益 | 於權益 | 差額 | 餘額 |
| \$12,684 | \$(18,968) | \$- | \$- | \$- | \$(6,284) |
| 69,224 | 12,013 | - | - | - | 81,237 |
| 10,229 | (784) | - | - | - | 9,445 |
| 2,245 | 2,824 | - | - | - | 5,069 |
| 182,626 | (3,762) | - | - | - | 178,864 |
| 13,404 | (4,673) | - | - | - | 8,731 |
| 40,892 | (5,576) | - | - | - | 35,316 |
| 118,520 | (118,520) | - | - | - | - |
| \$(137,446) | \$- | \$- | \$- | ||
| \$449,824 | \$312,378 | ||||
| \$449,824 | \$312,378 | ||||
| \$- | \$-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四年度
| 認列於 | ||||||
|---|---|---|---|---|---|---|
| 認列於 | 其他綜 | 直接認列 | 兌換 | 期末 | ||
| 期初餘額 | 損益 | 合損益 | 於權益 | 差額 | 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6,540 | \$6,144 | \$- | \$- | \$- | \$12,684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69,224 | - | - | - | - | 69,224 |
| 折舊財稅差異 | 12,992 | (2,763) | - | - | - | 10,229 |
| 未實現銷貨折讓 | 5,785 | (3,540) | - | - | - | 2,245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60,421 | 22,205 | - | - | - | 182,626 |
| 其他 | 12,717 | 687 | - | - | - | 13,404 |
| 未使用課稅損失 | 40,892 | - | - | - | - | 40,892 |
| 未使用所得稅抵減 | 341,519 | (222,999) | - | - | - | 118,520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200,266)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650,090 | \$449,824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50,090 | \$449,824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 |
(2) 本公司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 尚未使用餘額 | |||||
|---|---|---|---|---|---|
| 最後 | |||||
| 公司名稱 | 發生年度 | 虧損金額 | 105.12.31 | 104.12.31 | 可抵減年度 |
| 本公司 | 九十八年 | \$291,090 | \$207,740 | \$240,542 | 一○八年 |
(3) 本公司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之相關資訊如下:
本公司截至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網際網路業、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公司研究與發展 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 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及「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 勵辦法」之規定,尚未抵減所得稅之金額如下:
| 最後可抵減年度 | 104.12.31 | |
|---|---|---|
| 105 | \$421,955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 產金額分別為 0 千元及 303,435 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公司對於部分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 未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公司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子公 司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認列為遞 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分別為 2,021 千元及 1,987 千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5.12.31 | 104.12.31 |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400,614 | \$122,897 |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預計及一○四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15.62%及 16.06%。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至民國一○三年 度。
-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年 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整轉換 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 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1) 基本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千元) | \$2,981,198 | \$2,281,546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163,776 | 1,181,967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2.56 | \$1.93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2) 稀釋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千元) | \$2,981,198 | \$2,281,546 |
|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 | 8,548 | - |
| \$2,989,746 | \$2,281,546 |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163,776 | 1,181,967 |
| 稀釋效果: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198 |
| 員工酬勞-股票(千股) | 13,972 | 15,217 |
| 可轉換公司債 | 22,362 | -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200,110 | 1,197,382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2.49 | \$1.91 |
於報導日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 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1.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 | \$3,688,083 | \$2,669,903 |
| 關聯企業 | 35,901 | 31,440 |
| 子公司 | 7,178 | 1,644 |
| 合 計 |
\$3,731,162 | \$2,702,987 |
本公司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關係人部份為月結 45~90 天,非關係人部份客戶為月結 30~120 天。截至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流通在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 並未收受任何保證。
- (2)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向關聯企業及子公司進貨金額分別為35,417千元及49千元, 民國一○四年度則無此類交易。本集團向關聯企業及子公司之進貨價格係參考市場 行情議價辦理,付款條件為月結 30 天,非關係人部份之付款條件為月結 30~120 天。
- (3)本公司委託關聯企業維修機器設備,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認列營業成本金額 分別為 205,223 千元及 200,057 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重大財產交易:
A. 處分固定資產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關係人名稱 | 處分價款 | 處分利益 | 處分價款 | 處分利益 |
| 子 公 司 |
\$173,509 | \$23,694 | \$123,095 | \$20,963 |
| 關聯企業 | 6,758 | 4,726 | 11,088 | 8,499 |
| 合 計 |
\$180,267 | \$28,420 | \$134,183 | \$29,462 |
上述處分利益尚未實現部分業已遞延,並按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逐期認列損益。
B. 購買固定資產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關係人名稱 | 購買價款 | 購買價款 |
| 子 公 司 |
\$18,839 | \$107,888 |
| 關聯企業 | 108,771 | 38,390 |
| 合 計 |
\$127,610 | \$146,278 |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財產交易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
(5)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5.12.31 | 104.12.31 | |
|---|---|---|
| 其他關係人 | \$947,474 | \$669,003 |
| 關聯企業 | 21,726 | 15,719 |
| 子 公 司 |
4,938 | 296 |
| 減:備抵呆帳 | - | - |
| 淨 額 |
\$974,138 | \$685,018 |
| (6)其他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105.12.31 | 104.12.31 | |
| 其他關係人 | \$5,657 | \$374 |
| 關聯企業 | 125,397 | 100,240 |
| 子 公 司 |
142,653 | 138,705 |
| 合 計 |
\$273,707 | \$239,319 |
| (7)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105.12.31 | 104.12.31 | |
| 關聯企業 | \$7,905 |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8)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105.12.31 | 104.12.31 | |
|---|---|---|
| 其他關係人 | \$- | \$334 |
| 關聯企業 | 41,713 | 72,616 |
| 子 公 司 |
21,108 | 12,735 |
| 合 計 |
\$62,821 | \$85,685 |
(9)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支付予子公司之佣金費用分別 114,963 千元及 110,788 千元。
(1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收入
| 105.12.31 | 104.12.31 | |
|---|---|---|
| 其他關係人 | \$154 | \$- |
|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 92 | 98 |
| 合 計 |
\$246 | \$98 |
2.背書保證情形:
本公司為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營運之需,經由合作金庫銀行、凱基商銀及兆豐商銀 (蘇州)對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提供之授信,提供背書保證。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各銀行提供之背書保證額度請參閱附註九。
本公司為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營運之需,經由匯豐(台灣)銀行、凱基商銀、台新銀行 及兆豐商銀(蘇州)對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之授信,提供背書保證。截至民國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銀行提供之背書保證額度請參閱附註九。
3.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 項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22,631 | \$93,860 |
| 退職後福利 | 857 | 682 |
| 股份基礎給付 | - | 1,569 |
| 合 計 |
\$123,488 | \$96,111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帳面金額 | |||
|---|---|---|---|
| 項 目 |
105.12.31 | 104.12.31 | 擔保債務內容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93,996 | \$93,170 | 海關保證金等 |
| 土 地 |
1,143,394 | 1,143,394 | 中長期借款 |
| 房屋及建築 | 2,254,660 | 1,844,575 | 中長期借款 |
| 機器設備 | 3,967,511 | 3,071,948 | 中長期借款 |
| 合 計 |
\$7,459,561 | \$6,153,087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下列或有及重大承諾事項未列入本公司個體財務 報表:
-
- 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合計約6,278千元。
-
- 本公司因興建廠房已簽訂之重大工程合約總金額為1,287,270千元,已支付1,137,236千 元,尚需支付金額為150,034千元(含已開立尚未兌現之應付票據)。
-
- 本公司為擔保借款等而交付各銀行等之保證票據合計為31,495,043千元。
-
- 本公司以開立背書保證書方式經由合作金庫銀行、凱基商銀及兆豐商銀(蘇州)提供授 信,對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為美金5,000千元、美金5,000千 元及人民幣35,000千元。
本公司以開立背書保證書方式經由匯豐(台灣)銀行、凱基商銀、台新銀行及兆豐商銀 (蘇州)提供授信,對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為美金5,000千元、 美金5,000千元、美金5,000千元及人民幣25,000千元。
- 本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等十七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信存 續期間,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至一○七年止,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以上,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15%,利息保障倍數應維持300%以上。屆期若未達 上述約定之條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召集聯合授信銀行 會議認定之,或請求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
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信 存續時間,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至一○九年止,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以上,負債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15%以上,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 300%以上。 屆期若未達上述約定之條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 召集聯合授信銀行會議認定之,或請求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
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二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 信存續時間,本公司自民國一○四年至一○九年止,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以上,負債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15%以上,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 300%以上。 屆期若未達上述約定之條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 召集聯合授信銀行會議認定之,或請求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
本公司與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信存續 時間,本公司自民國一○五年至一一○年止,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 以上,負債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15%以上,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 300%以上。屆期若未 達上述約定之條件,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召集聯合授信 銀行會議認定之,或請求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並無違反上述財務比率限制之情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二、其他
-
-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 105.12.31 | 104.12.31 | |
|---|---|---|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包含以成本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1,672,922 | \$1,746,886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4,028,867 | 4,764,912 |
| 應收票據淨額 | 14,250 | 8,463 |
| 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 | 4,211,123 | 3,188,619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349,761 | 324,516 |
| 其他金融資產 | 93,996 | 93,170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543 | 15,239 |
| 小 計 |
8,708,540 | 8,394,919 |
| 合 計 |
\$10,381,462 | \$10,141,805 |
| 金融負債 | ||
| 105.12.31 | 104.12.31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款項(含關係人) | \$501,791 | \$376,656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2,869,567 | 2,456,371 |
| 應付公司債 | 1,414,984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3,304,121 | 13,280,316 |
合 計 \$18,091,661 \$16,114,102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 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存入保證金 1,198 759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 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 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 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 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若干部位會產生自然 避險效果;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 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貨 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金外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之損益將分 別減少/增加5,051千元及增加/減少1,053千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 。
本公司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以管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 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包括浮動 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 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13,325千元及13,300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持有國內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此等權益證券之價格會因該等投資 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公司持有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均屬 備供出售類別。本公司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 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公司之高階管 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重大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屬備供出售之上市櫃權益證券,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下跌20%,對於本公司民國一○五 及一○四年度之損益或權益之影響分別約有6,937千元及5,003千元;若權益證券價格上 漲20%,將僅對權益造成影響,對於損益將不產生任何影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 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 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公司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信用風險 。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 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本公司亦於適當時 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另本公司交 易對象涵蓋眾多客戶,故無重大之集中信用風險。
本公司之財務單位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 風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 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等,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及應付公司債以維持財 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 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 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 得。
非衍生性金融工具
| 短於一年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年以上 | 合計 | |
|---|---|---|---|---|---|---|
| 105.12.31 | ||||||
| 應付款項 | \$3,371,358 | \$- | \$- | \$- | \$- | \$3,371,358 |
| 借 款 |
1,142,576 | 6,474,778 | 1,152,989 | 4,064,227 | 989,687 | 13,824,257 |
| 應付公司債 | - | 1,477,361 | - | - | - | 1,477,361 |
| 104.12.31 | ||||||
| 應付款項 | \$2,833,027 | \$- | \$- | \$- | \$- | \$2,833,027 |
| 借 款 |
2,105,712 | 4,121,416 | 2,439,549 | 874,492 | 4,293,221 | 13,834,390 |
6.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 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公司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 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 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 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因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係以原始取得成本 減除累計減損評價。
-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及其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 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 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趨近於公允價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
-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 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 第一等級: 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 者除外。
-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 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 資訊列示如下: 105.12.31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計 |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基 | 金 | \$100,702 | \$- | \$- | \$100,702 |
| 股 | 票 | 12,533 | 22,151 | - | 34,684 |
| 合 | 計 | \$113,235 | \$22,151 | \$- | \$135,386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4.12.31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計 |
|
|---|---|---|---|---|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基 金 |
\$100,409 | \$- | \$- | \$100,409 |
| 股 票 |
15,378 | 9,638 | - | 25,016 |
| 合 計 |
\$115,787 | \$9,638 | \$- | \$125,425 |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 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 105.12.31 | |
|---|---|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計 |
|
|---|---|---|---|---|
|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負債: | ||||
| 應付公司債 | \$1,457,690 | \$- | \$- | \$1,457,690 |
8.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外 幣 |
匯 率 |
新 台 幣 |
外 幣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117,115 | 32.25 | \$3,776,973 | \$86,106 | 32.825 | \$2,826,446 |
| 日幣(千元) | 1,037,870 | 0.2756 | 286,037 | 230,074 | 0.2727 | 62,741 |
| 人民幣(千元) | 125 | 4.617 | 579 | 255 | 4.995 | 1,272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145,559 | 32.25 | 4,694,289 | 134,611 | 32.825 | 4,418,600 |
| 日幣(千元) | 175,065 | 0.2756 | 48,248 | 158,057 | 0.2727 | 43,102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101,453 | 32. 25 |
3,271,852 | 89,317 | 32.825 | 2,931,820 |
| 日幣(千元) | 1,184,671 | 0.2756 | 326,495 | 265,551 | 0.2727 | 72,416 |
| 人民幣(千元) | 20 | 4.617 | 92 | - | - | - |
由於本公司之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分別揭露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度之外幣兌 換利益分別為156,688千元及97,828千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 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 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各項資料如下: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事項。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一。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二。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詳附表三。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 附表四。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五。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此事項。
-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1)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 詳附表六。
- (2)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補充揭露被投資公司各項交易如下:
A.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事項。
B.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事項。
C.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此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D.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詳附表三。
- E.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 F.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 G.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詳附表四。
- H.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I.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此事項。
-
大陸投資資訊:詳附表七。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一:為他人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者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 | 本期最高背書 | 期末背書保證 | 以財產擔保之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 |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 | 屬對大陸地區 | |||
|---|---|---|---|---|---|---|---|---|---|---|---|---|---|
| 編號 | 公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關係 | 限額(註2) | 保證餘額 | 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背書保證金額 |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
(註3)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 |
| 1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註1) | \$946,870 | \$484,095 | \$190,275 | - | 2.04% | Y | N | Y | |||
| 2 | 京元電子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註1) | \$4,739,515 | \$917,800 | \$599,175 | \$377,205 | - | 2.53% | \$9,479,031 | Y | N | Y |
註1: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註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註3: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四十。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表二: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持有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 末 | |||||
|---|---|---|---|---|---|---|---|---|---|
| 之公司 | 種類 | 有價證券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數(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股票 |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66,283 | \$6,663 | 2% | \$6,663 | 註1及註7 | |
| 股票 | 群成科技(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72,122 | - | 1.76% | - | 註2及註7 | |
| 股票 | 諧永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7,810,000 | 500,000 | 7.58% | 500,000 | 註7 | |
| 股票 | 詠利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999,355 | 19,993 | 8.06% | 19,993 | 註7 | |
| 股票 | 興訊科技(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0,912 | - | 0.24% | - | 註3及註7 | |
| 本 | 股票 | Greenliant Systems, Ltd.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333,333 | - | 2.78% | - | 註4及註7 |
| 公 | 股票 | 焱元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0,000,000 | 1,000,000 | 13.89% | 1,000,000 | 註7 |
| 股票 | Mcube Inc.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28,745 | 10,880 | 1.17% | 10,880 | 註5及註7 | |
| 司 | 股票 | 欣興電子(股)公司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717,000 | 8,891 | 0.05% | 8,891 | |
| 股票 | 智原科技(股)公司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120,000 | 3,642 | 0.05% | 3,642 | ||
| 基金 | 凱基凱旋貨幣巿場基金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4,399,937 | 50,521 | - | 50,521 | ||
| 基金 | 合庫貨幣巿場基金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4,986,238 | 50,181 | - | 50,181 | ||
| 股票 | (重鳥)鵬億極股份有限公司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436,046 | 22,151 | 1.23% | 22,151 | 註6及註8 |
註1: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5,000千元。 註2: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327,490千元。
註3: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23,427千元。
註4: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30,301千元。
註5: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33,999千元。
註6: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2,760千元。
註7:因無活絡市場交易價格可參考,故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金額列示。 註8:經參考市場交易價格及流動性折減並減除減損損失後金額列示。 - 70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三: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
| 期末 | 金額 | \$4,427,983 | USD 121,973 | USD 129,749 |
|---|---|---|---|---|
| 股數(股) | 177,155,000 | 118,000,000 | - | |
| 處分損益 | - | - | - | |
| 賣出 | 帳面成本 | - | - | - |
| 售價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買入 | 金額 | \$657,350 | USD 20,000 | USD 20,000 |
| 股數(股) | 20,000,000 | 20,000,000 | - | |
| 期初 | 金額 | \$4,135,791 | USD 106,026 | USD 114,164 |
| 股數(股) | 157,155,000 | 98,000,000 | - | |
| 關係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聯屬公司 | 聯屬公司 | |
| 交易對象 | International Co., Ltd. KYEC Investment |
Microelectronics Co., KYEC Ltd.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 公司 |
|
| 帳列科目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International Co., Ltd. KYEC Investment |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
| 買賣之公司 | 本公司 | International Co., Ltd. KYEC Investment |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註: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係包含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外幣換算調整數。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度
| 、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
| 與關係人進 |
| 附表四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應收(付)票據及帳款 |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例 |
11.26 % | 10.15 % | 0.53 % | 27.36 % |
|---|---|---|---|---|---|
| 餘額 | \$475,976 | \$428,931 | \$22,275 | \$95,653 | |
| 授信 期間 |
月結30~120天 | 月結30~120天 | 月結30~120天 | 月結60~90天 | |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單價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 授信 期間 |
月結75天 | 月結60天 | 月結60天 | 月結90天 | |
| 交易情形 | 佔總進(銷) 貨之比例 |
11.62% | 7.70% | 0.81% | 8.51% |
| 金額 | \$2,083,485 | \$1,380,520 | \$145,499 | \$121,555 | |
| 進(銷)貨 | 銷貨 | 銷貨 | 銷貨 | 銷貨 | |
| 關係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二親 等以內之親屬 |
聯發科技(股)公司子公司 | 聯發科技(股)公司子公司 | 聯屬公司 | |
| 交易對象名稱 | 聯發科技(股)公司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晨星半導體(股)公司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
| 附表四: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進(銷)貨 之公司 |
京元電子(股)公司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提列備抵 | 呆帳金額 | \$- | \$- | \$- | \$-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期後收回金額 | \$311,573 | \$283,830 | \$155 | \$39,166 | |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處理方式 | 已於期後收回 | 已於期後收回 | - | 已於期後收回 | |
| 金 額 | \$19 | \$1,137 | \$- | \$31,024 | ||
| 週轉率 | 5.00 | 3.97 | (註1) | (註2) | ||
| 應收關係人 | 款項餘額 | \$475,976 | \$428,931 | \$147,047 | \$143,436 | |
| 關 係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 |
聯發科技(股)公司之子公司 | 聯屬公司 | 聯屬公司 | ||
| 附表五: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交易對象名稱 | 聯發科技(股)公司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東琳精密(股)有限公司 | |
| 帳列應收 | 款項之公司 | 京元電子(股)公司 |
註1:係含固定資產交易所產生之其他應收款142,109千元。 註2:係含代收代付水電費所產生之其他應收款124,140千元。 - 73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度
| 附表六: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 | ||||||||||
|---|---|---|---|---|---|---|---|---|---|---|---|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 在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稱 名 |
名 稱 |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備 註 投資損益 |
|
| 本公司 | KYEC USA Corp. | 註1 代理美國地區之業務及相關之連繫工作 | \$4,973 | \$4,973 | 160,000 | 100.00 % | \$15,515 | \$96 | \$96 | ||
| 本公司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註2 投資控股 | 5,665,371 | 5,008,021 | 177,155,000 | 100.00 % | 4,427,983 | 71 | 71 | ||
| 本公司 | KYEC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 註3 投資控股 | 251,579 | 251,579 | 7,500,000 | 100.00 % | 250,791 | 7,852 | 7,852 | ||
| 本公司 | KYEC Japan. K.K. | 註4 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等業務、代理日本 地區之業務及相關之聯繫工作 |
102,735 | 102,735 | 1,899 | 89.83 % | 48,248 | 5,696 | 5,117 | ||
| 本公司 | KYEC SINGAPORE PTE. LTD. | 註5 代理東南亞及歐洲地區之業務及相關之聯 繫工作 |
1,830 | 1,830 | 78,000 | 100.00 % | 2,446 | 1,920 | 1,920 | ||
| 本公司 | 東琳精密(股)公司 | 註6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買賣等業務 | 1,021,310 | 1,021,310 | 98,461,181 | 26.89 % | 1,038,455 | (479,246) | (127,566) | ||
| 本公司 | 好修科技(股)公司 | 註8 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發及零售、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等業務 |
28,000 | 28,000 | 2,800,000 | 23.33 % | 41,676 | 40,769 | 9,326 | ||
| 本公司 | 偉鉅機械工業(股)公司 | 註9 CNC中心加工機、銑床加工設計及各種精密 機械零組件製造 |
10,200 | - | 1,020,000 | 34.00 % | 13,187 | 12,803 | 2,987 |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註7 投資控股 | USD 116,155 | USD 96,155 | 118,000,000 | 94.02 % | USD 121,973 | USD 3,848 | - |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Sino-Tech Investment Co., Ltd. | 註3 投資控股 | USD 40,000 | USD 40,000 | 40,000,000 | 100.00 % | USD 9,486 | USD(907) | - |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Strong Outlook Investment Ltd. | 註2 投資控股 | USD 21,000 | USD 21,000 | 35,000,000 | 100.00 % | USD 5,843 | USD(2,665) | - | ||
| KYEC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註7 投資控股 | USD 7,500 | USD 7,500 | 7,500,000 | 5.98 % | USD 7,776 | USD 3,848 | - | ||
| 註1:101 Meto Drive., #540 San Jose, CA 95110 USA. | 註2: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註3: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註4:5F 2-3-8 Momochihama, Sawara-ku, Fukuoka 814-0001 Japan.
註5:750A Chai Chee Road Unit 07-22, Chee Singapore 238 884
註6:苗栗縣竹南鎮中華路118號。
註7:P.O. Box 280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註8:台中巿大肚區華山路380號。
註9:新竹巿香山區南隘路二段48巷8弄8號。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度 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 臺灣之投資收益 |
\$- | \$- | |||
|---|---|---|---|---|---|
|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 \$4,184,413 | (USD 129,749) | \$494,361 | (USD15,329) | |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 (註5) |
\$123,163 | (USD 3,848) | \$(115,240) | (USD(3,571)) | |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100% | 100% | |||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123,163 | (USD 3,848) | \$(47,507) | (USD(1,465)) | |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
\$3,987,874 | (USD 123,655) | \$1,967,250 | (USD 61,000) | |
| 收回 | \$- | \$- | |||
| 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 匯出 |
\$645,000 | (USD 20,000) | \$- | ||
| 本期期初自臺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
\$3,342,874 | (USD 103,655) | \$1,967,250 | (USD 61,000) | |
| 投資方式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 | 再投資大陸(註2)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 | 再投資大陸(註4) | |
| 實收資本額 | \$4,047,407 | (USD 125,501) | \$2,418,750 | (USD 75,000) | |
| 主要營業項目 | 註1 | 註3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14,218,546 | |
|---|---|---|---|
| 經濟部投審會 | 核准投資金額 | \$5,955,124 | (USD 184,655) |
| 本期期末累計自臺灣匯出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5,955,124 | (USD 184,655) |
註1:從事經營類比或混合自動資料處理機之零附件、固態記憶系統之零附件、升溫烤箱之加工組裝及銷售業務、積體電路封裝及其測試。
註2: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91)經審二字第091029245號函核准,經由第三地區英屬維京群島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轉投資英屬開曼群島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間接在大陸地區 投資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註3:積體電路封裝及測試,加工電子零組件、電子材料、類比或混合自動數據處理機、固態記憶系統、升溫烤箱控制器等產品製造、銷售及提供相關售後服務。
註4: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98)經審二字第09800098370號函核准,經由第三地區英屬維京群島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轉投資薩摩亞 Sino-tech Investment Co., Ltd. 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蘇 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註5:本公司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採用權益法評價而得。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USD 其中重大外幣含 |
10,980,551.86 | \$ 1,969,671 |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 |
| JPY | 1,037,869,796.00 | 三十一日匯率: | ||
| CNY | 125,446.74 | USD 1 = NTD 32.25 | ||
| 定期存款 | 2,059,196 | JPY 1 = NTD 0.2756 | ||
| 合 計 |
\$ 4,028,867 |
CNY 1 = NTD 4.617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融資產 | 公平價值 | |||||||
|---|---|---|---|---|---|---|---|---|
| 金融商品名稱 | 摘 要 | 股數/單位數 | 取得成本 | 評價調整 | 單價(元) | 總額 | 註 備 |
|
| 普通股股票 | ||||||||
| 欣興電子(股)公司 | 717,000 | 26,566 \$ |
(17,675) \$ |
12.4000 \$ |
8,891 \$ |
|||
| 智原科技(股)公司 | 120,000 | 7,297 | (3,655) | 30.3500 | 3,642 | |||
| 基金 | ||||||||
| 凱基凱旋貨幣市場基金 | 4,399,937 | 50,000 | 521 | 11.4822 | 50,521 | |||
| 合庫貨幣巿場基金 | 4,986,238 | 50,000 | 181 | 10.0640 | 50,181 | |||
| 計 合 |
133,863 \$ |
(20,628) \$ |
113,235 \$ |
|||||
3.應收票據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 積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 | 14,038 | 左列應收票據係 | |
| 因銷貨而發生。 | ||||
| 其 他 |
各客戶餘額未超過本 | 212 | ||
| 科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14,250 | |||
| 減:備抵呆帳 | - | |||
| 淨 額 |
\$ | 14,250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4.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Omnvision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 Ltd. | \$ 410,782 |
左列應收帳款係 | |
| Huawei Tech. Investment Co., Ltd. | 255,609 | 因銷貨而發生。 | |
| nVIDIA | 208,461 | ||
| 奇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98,464 | ||
| Intel Deutschland GmbH | 168,751 | ||
| 其 他 |
各客戶餘額未超過本 | 2,066,188 | |
| 科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3,308,255 | ||
| 減:備抵呆帳 | (41,450) | ||
| 備抵銷貨折讓 | (29,820) | ||
| 淨 額 |
\$ 3,236,985 |
||
5.應收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75,976 |
||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428,931 | ||
| 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22,275 | ||
|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19,296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4,938 | ||
| 好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30 | ||
| 晨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1,846 | ||
| AutoChips Inc. | 10,284 | ||
| EcoNet (Suzhou) Limited | 8,073 | ||
| 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 | ||
| 奕微科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 | ||
| 合 計 |
\$ 974,138 |
||
6.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其他應收款 | \$ 74,872 |
||
| 應收利息 | 1,182 | ||
| 合 計 |
\$ 76,054 |
||
7.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 142,109 |
||
|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124,140 | ||
| AutoChips Inc. | 4,948 | ||
| 好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35 | ||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542 | ||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348 | ||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9 | ||
| EcoNet (Suzhou) Limited | 72 | ||
| 偉鉅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22 | ||
| KYEC Japan. K.K. | 2 | ||
| \$ 273,707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存貨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目 |
摘 | 要 | 成本 | 市 價 |
備 註 |
| 原 (物) 料 | \$ 447,459 |
\$ 447,459 |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 ||
| 在 製 品 | 114,307 | 114,307 | 低法 | ||
| 合 計 |
561,766 | \$ 561,766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6,852) | ||||
| 淨 額 |
\$ 554,914 |
||||
9.預付款項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留抵稅額 | \$ 36,572 |
||
| 預付設備款 | 3,690 | ||
| 其他預付款 | 6,726 | ||
| 預付費用 | 2,619 | ||
| 合 計 |
\$ 49,607 |
||
10.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代 付 款 |
\$ 306,574 |
||
| 暫 付 款 |
17,882 | ||
| 合 計 |
\$ 324,456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其他-股 | 期末餘額 | 股權淨值/市價 | 提供擔保 |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 |||||||
|---|---|---|---|---|---|---|---|---|---|---|---|---|---|---|
|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
金額 | 投資(損)益 累積換算調整數 | 東權益調 整數 |
股數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每股市價/ 淨值(元) |
總價 | 或質押情 形 |
備註 | ||||
| - \$ - 15,685 \$ 160,000 |
\$ - |
- | 96 \$ |
(266) \$ |
- \$ |
160,000 | 100.00% | 15,515 \$ |
96.97 \$ |
15,515 \$ |
無 | |||
| 657,350 20,000,000 4,135,791 157,155,000 |
- | - | 71 | (367,821) | 2,592 | 177,155,000 | 100.00% | 4,427,983 | 24.99 4,427,983 | 無 | ||||
| - - 267,124 7,500,000 |
- | - | 7,852 | (21,593) | (2,592) | 7,500,000 | 100.00% | 250,791 | 33.44 | 250,791 | 無 | |||
| - - 43,102 1,899 |
- | - | 5,117 | 29 | - | 1,899 | 89.83% | 48,248 25,406.88 | 48,248 | 無 | ||||
| - - 1,128 78,000 |
- | - | 1,920 | (602) | - | 78,000 | 100.00% | 2,446 | 31.36 | 2,446 | 無 | |||
| - 1,949,535 1,185,058 96,511,646 |
- | (19,591) | (127,566) | 554 | 98,461,181 | 26.89% | 1,038,455 | 10.50 1,038,455 | 無 | 註1 | ||||
| - - 40,750 2,800,000 |
- | (8,400) | 9,326 | - | - | 2,800,000 | 23.33% | 41,676 | 14.89 | 41,676 | 無 | 註1 | ||
| 10,200 1,020,000 - - |
- | 2,987 | - | - | 1,020,000 | 34.00% | 13,187 | 16.14 | 13,187 | 無 | ||||
| 667,550 5,688,638 |
(27,991) | (100,197) | (390,253) | 554 | 5,838,301 | |||||||||
| - (87,289) |
4,611 | 7,074 | - | - | (75,604) | |||||||||
| 667,550 \$ 5,601,349 \$ |
\$ | (23,380) | (93,123) \$ |
(390,253) \$ |
554 \$ |
5,762,697 \$ |
註1:本期減少係取得被投資公司所發放之現金股利。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2.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 備註 | ||
|---|---|---|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無 |
| 公平市價 | 22,151 22,151 \$ \$ |
|
| 期末餘額 | 數 單位數/股 |
436,046 |
| 金融資產 | 評價調整 | 15,273 15,273 \$ \$ |
| 額 金 |
(2,760) (2,760) \$ \$ |
|
| 本期減少(註) | 數 單位數/股 |
(424,515) |
| 額 金 |
- - \$ \$ |
|
| 本期增加 | 數 單位數/股 |
- |
| 金額 | 9,638 9,638 \$ \$ |
|
| 期初餘額 | 數 單位數/股 |
860,561 |
| 稱 名 |
(重鳥)鵬億極股份有限公司 計 合 |
註:係該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本公司持有股數因而減少,並認列減損損失2,760千元。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餘額 | 提供擔保或 | ||||||
|---|---|---|---|---|---|---|---|---|---|---|
| 稱 名 |
數 股 |
金額 | 數 股 |
額 金 |
數 股 |
額 金 |
數 股 |
帳面價值 | 質押情形 | 備註 |
|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 1,295,870 | 12,959 \$ |
- | - \$ |
(129,587) | (6,296) \$ |
1,166,283 \$ |
6,663 \$ |
無 | 註1, 3 |
| 群成科技(股)公司 | 372,122 | - | - | - | - | - | 372,122 | - | 無 | |
| 諧永投資(股)公司 | 57,810,000 | 500,000 | - | - | - | - | 57,810,000 | 500,000 | 無 | |
| 詠利投資(股)公司 | 3,332,258 | 33,322 | - | - | (1,332,903) | (13,329) | 1,999,355 | 19,993 | 無 | 註2 |
| 興訊科技(股)公司 | 34,854 | - | - | - | (13,942) | - | 20,912 | - | 無 | |
| Mcube Inc. | 528,745 | 44,879 | - | - | - | (33,999) | 528,745 | 10,880 | 無 | 註3 |
| Greenliant Systems, Ltd. | 2,333,333 | 30,301 | - | - | (30,301) | 2,333,333 | - | 無 | 註3 | |
| 焱元投資(股)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 | - | - | - | - | 20,000,000 | 1,000,000 | 無 | |
| 計 合 |
1,621,461 \$ |
- \$ |
(83,925) \$ |
1,537,536 \$ |
||||||
| 註1: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八月辦理減資退回股款,其減資比例為10%,共計退回股款1,296千元。 |
註2:詠利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辦理減資退回股款,其減資比例為40%,共計退回股款13,329千元。
註3:本公司評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Mcube Inc.及Greenliant Systems, Ltd.之投資價值已產生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故於民國一○五年 度認列減損損失共69,300千元。
14.固定資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本年度固定資產變動情形請詳見財務報告附註六、8
二、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八。
三、重分類明細如下:
| 轉列預付款項 | \$ (610) |
|---|---|
| 合計 | \$ (610) |
15.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本年度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情形請詳見財務報告附註六、8
二、折舊費用帳列明細如下:
| 製造費用 | \$ 4,960,152 |
|---|---|
| 銷售費用 | 2,854 |
| 管理費用 | 271,064 |
| 研發費用 | 62,365 |
| 合 計 |
\$ 5,296,435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6.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註 備 |
|||||
|---|---|---|---|---|---|
| 額 餘 末 期 |
77,533 \$ |
(47,391) | 30,142 \$ |
||
| 類(註) 分 重 |
- | - \$ |
|||
| 少 減 期 本 |
(37,810) \$ |
37,810 | - \$ |
||
| 加 增 期 本 |
13,926 \$ |
(17,747) | (3,821) \$ |
||
| 額 餘 初 期 |
101,417 \$ |
(67,454) | 33,963 \$ |
||
| 目 項 |
無形資產-電腦軟體成本 | 原始成本 | 累計攤銷 | 計 合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7.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 額 | |||
|---|---|---|---|---|
| 目 項 |
要 摘 |
小計 | 計 合 |
註 備 |
| 存出保證金 | 高爾夫球證入會保證金 | 3,000 \$ |
||
| 租車保證金 | 3,590 | |||
| 投資保證金 | 3,000 | |||
| 其他 | 953 | 10,543 \$ |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海關保證金等 | 93,996 \$ |
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八 |
18.應付票據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 9,525 |
||
| 彤果企業有限公司 | 740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 | 905 | |
|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 11,170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9.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品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 | 49,969 | |||
| 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052 | ||||
| 新加坡商安富利(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 39,999 | ||||
| 其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 | 358,696 | |||
|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計 | \$ | 482,716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應付帳款明細表-關係人款項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偉鉅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7,905 |
||
| 合計 | \$ 7,905 |
||
21.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768,521 |
||
|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346,118 | ||
| 應付水電費 | 95,066 | ||
| 應付勞健保費 | 61,990 | ||
| 應付退休金 | 24,845 | ||
| 應付利息 | 12,394 | ||
| 應付維修費 | 10,442 | ||
| 其 他 |
751,900 | 註 | |
| 合 計 |
\$ 2,071,276 |
||
註:其他主要係代客戶支付之封裝加工費用。
22.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款項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關 係 人 名 稱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好修股份有限公司 | \$ | 21,950 | ||||
| 偉鉅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468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9,424 | |||||
| KYEC USA Corp. | 6,450 | |||||
| KYEC Japan K.K. | 4,780 | |||||
| KYEC SINGAPORE PTE. Ltd. | 454 | |||||
|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295 | |||||
| 合 計 |
\$ | 62,821 | ||||
23.應付設備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台灣東京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 262,497 |
||
| 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87,030 | ||
| 技鼎股份有限公司 | 40,893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 | 345,050 | |
|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 735,470 |
||
24.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預收款項 | \$ 47,234 |
||
| 代 收 款 | 157,627 | ||
| 暫 收 款 | 7,772 | ||
| 合 計 |
\$ 212,633 |
||
| 人 權 債 |
要 摘 |
借款金額 | 契約期限 | 率 利 |
償還辦法 | 註 備 |
|---|---|---|---|---|---|---|
| 中國信託銀行等十七家銀行(註1) | 抵押借款 | 1,949,994 \$ |
99.03.10~107.03.10 | 1.43% | 詳財務報表 | 擔保品詳財務報表附註八 |
| 台北富邦銀行等九家銀行(註2) | 抵押借款 | 3,200,000 | 101.09.10~109.09.10 | 1.59% | 附註六.11 | |
| 台北富邦銀行等十二家銀行(註3) | 抵押借款 | 3,900,000 | 104.04.17~109.04.17 | 1.80% | ||
| 土地銀行等十三家銀行(註4) | 抵押借款 | 974,999 | 105.03.10~110.03.10 | 1.80% | ||
| 花旗銀行 | 信用借款 | 580,500 | 105.11.30~107.11.30 | 1.21%~1.40% | ||
| 匯豐(台灣)銀行 | 信用借款 | 1,413,462 | 105.10.31~107.10.30 | 1.14%~1.33% | ||
| 渣打銀行 | 信用借款 | 622,500 | 105.06.30~107.06.30 | 0.90%~1.34% | ||
| 瑞穗銀行 | 信用借款 | 683,750 | 105.05.30~107.05.30 | 0.77%~1.50% | ||
| 計 合 |
13,325,205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974,996) | |||||
| 減:聯貸銀行主辦費 | (21,084) | |||||
| 一年後到期之長期借款 | 12,329,125 \$ |
|||||
25.長期借款明細表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註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30億聯貸案參與金融機構分別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華南銀 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大眾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台灣 工業銀行等十七家金融機構。
- 註2:台北富邦銀行38億聯貸案參與金融機構分別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華南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 、玉山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等九家金融機構。
- 註3:台北富邦銀行39億聯貸案參與金融機構分別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華南銀行、永豐商業銀 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等十二家金融機構。
-
註4:土地銀行50億聯貸案參與金融機構分別為台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凱基銀行等十三家金融機構。
-
100 -
26.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摘 要 |
|---|---|---|---|
| 測試與相關加工收入 | \$ 17,528,779 |
||
| 借機收入 | 371,655 | ||
| 營業租賃收入 | 161,214 | ||
| 其他營業收入 | 31,679 | ||
| 合 計 |
18,093,327 | ||
| 減:加工及銷貨折讓 | (155,734) | ||
| 合 計 |
\$ 17,937,593 |
||
27.營業成本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 額 | 備 註 |
|---|---|---|---|---|
| 銷貨成本 | ||||
| 直接原料 | ||||
| 期初盤存 | \$ | 286,461 | ||
| 加:本期進料(淨額) | 1,736,877 | |||
| 減:轉列其他費用 | (358,529) | |||
| 減:存貨報廢損失 | (3,634) | |||
| 減:出售原料 | (5,990) | |||
| 減;期末盤存 | (447,459) | |||
| 本期耗料 | 1,207,726 | |||
| 直接人工 | 1,526,531 | |||
| 製造費用 | 10,572,649 | |||
| 製造成本 | 13,306,906 | |||
| 加:期初在製品 | 26,210 | |||
| 加:線邊材進貨 | 21,661 | |||
| 減:轉列其他維修費用 | (32,512) | |||
| 減:轉列未完工單 | (76,109) | |||
| 減:期末在製品 | (114,307) | |||
| 製成品成本 | 13,131,849 | |||
| 減:轉列加工成本 | (12,524,361) | |||
| 減:轉列固定資產 | (607,488) | |||
| 產銷成本 | - | |||
| 加工成本 | 12,524,361 | |||
| 出售原料成本 | 5,990 | |||
|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3,634) | |||
| 存貨報廢損失 | 3,634 | |||
| 營業成本總計 | \$ | 12,530,351 | ||
28.製造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折 舊 |
\$ 4,960,152 |
||
| 間 接 人 工 | 2,086,867 | ||
| 修 繕 費 |
1,305,810 | ||
| 水電瓦斯費 | 829,277 | ||
| 消 耗 材 料 | 676,371 | ||
| 其 他 |
714,172 | ||
| 合 計 |
\$ 10,572,649 |
||
29.銷售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佣金支出 | \$ 114,963 |
||
| 薪資支出 | 120,550 | ||
| 其 他 |
68,298 | ||
| 合 計 |
\$ 303,811 |
||
30.管理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425,331 |
||
| 折 舊 |
271,064 | ||
| 其 他 |
268,939 | ||
| 合 計 |
\$ 965,334 |
||
31.研發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253,605 |
||
| 間接耗材 | 152,821 | ||
| 折 舊 |
62,365 | ||
| 其 他 |
85,655 | ||
| 合 計 |
\$ 554,4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