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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EC — Annual Report 2014
Nov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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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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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 目 | 頁 次 |
|---|---|---|
| 一、封面 | 1 | |
| 二、目錄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 3 | |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 $4 - 5$ | |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 6 | |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 7 | |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 8 | |
|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9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 - 20$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 - 34$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4 - 35$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6 - 57$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58-60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60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0-61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61 | |
|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 61 | |
| (十二) 其他 |
61-66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6-67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7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67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74-103 |


| 資 產 |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1100 1125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10 1470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及六.3 四及六.4 四、六.4及七 七 四及六.5 |
$\mathbb{S}$ 5,335,359 67,460 11,402 3,034,353 717,637 128,054 310,847 136,567 222,281 164,979 |
14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8 $\overline{2}$ $\overline{\phantom{a}}$ |
\$ 7,015,875 81,935 14,342 2,401,732 660,177 60,587 1,682,041 137,549 155,297 100,693 |
19 $\tau$ $\overline{2}$ 5 $\mathbf{1}$ $\overline{\phantom{a}}$ |
|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980 1990 15xx |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
四及六.2 四及六.6 四及六.7 四、六.8及八 四及六.9 四及六.19 八 |
10,128,939 16,544 632,579 5,727,832 21,465,175 15,051 650,090 94,476 12,701 28,614,448 |
26 Ξ 2 15 55 $\sim$ $\overline{2}$ 74 |
12,310,228 698,368 5,209,769 17,483,139 7,426 818,219 69,065 13,698 24,299,684 |
34 $\overline{2}$ 14 48 $\overline{2}$ 66 |
| IXXX | 資產總計 | 38,743,387 $\sqrt{2}$ |
100 | $\mathbb{S}$ 36,609,912 |
100 | |
| 董事長:李金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劉安炮 |
會計主管:關 |

| 負債及權益 | 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2150 |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
|||||
| 2170 | 應付帳款 | $\mathcal{S}$ 4,225 |
\$ 6,819 |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七 | 330,344 | 291,410 | $\mathbf{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1,673,929 | $\overline{4}$ | 442 2,835,139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一關係人 | 七 | 59,666 | 38,266 | 8 | |
| 2213 | 應付設備款 | 804,331 | $\overline{c}$ | 504,955 | ||
| 2230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19 | 371,999 | 289,663 | ||
| 2322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四、六.10及八 | 1,624,998 | 4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129,774 | 172,570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4,999,266 | 13 | 4,139,264 | 1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四、六.10及八 | 10,526,412 | 27 | 10.517.126 | 29 |
| 26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四及六.11 | 262,216 | 263,013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631 | 541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0,789,259 | 28 | 10,780,680 | 30 | |
| 2xxx | 負債總計 | |||||
| 15,788,525 | 41 | 14,919,944 | 41 | |||
| 權益 | ||||||
| 3100 | 股本 | 四及六.12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1,923,184 | 30 | 11,925,369 | 32 | |
| 3200 | 資本公積 | 四、六.12及六.13 | 6,623,735 | 17 | 6,620,582 | 18 |
| 3300 | 保留盈餘 | 四及六.12 | ||||
| 3310 | 法定盈馀公積 | 1,174,220 | 3 | 992,583 | $\mathfrak{Z}$ | |
| 3320 3350 |
特別盈餘公積 | 201,416 | 201,416 | 1 | ||
|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
2,739,431 | $\overline{7}$ | 1,925,430 | 5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13 | 4,115,067 292,876 |
11 $\mathbf{1}$ |
3,119,429 | $\overline{9}$ |
| 3500 | 庫藏股票 | 四及六.12 | 25,413 | $\omega$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2,954,862 | $\overline{\phantom{a}}$ 59 |
(825) 21,689,968 |
59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8,743,387 $\mathbb{S}$ |
100 | $\sqrt{\frac{2}{5}}$ 36,609,912 |
100 | ||
| 董事長:李 ( 1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 附註) 經理人:劉安德 (第一章) |
會計主管:關發為恩 |




| 一〇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 註 | 金 額 | $\frac{0}{0}$ | 金 額 |
$\frac{0}{0}$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四、六.14及七 | $\mathcal{S}$ | 14,316,926 | 100 | $\mathcal{S}$ | 12,792,463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5、六.8、六.9、六.11、六.15、六.16及七 | (9,888,648) | (69) | (9, 203, 879) | (72) | ||
| 5900 | 營業毛利 | 4,428,278 | 31 | 3,588,584 | 28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8、六.9、六.11、六.15及六.16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58,060) | (2) | (290, 863)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869, 477) | (6) | (748, 364) | (6)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21, 337) | (3) | (314, 818) | (3) | |||
| 營業費用合計 | (1, 548, 874) | (11) | (1,354,045) | (11) | ||||
| 6900 | 營業利益 | 2,879,404 | 20 | 2,234,539 | 17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17 | 136,010 | 91,423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17 | 72,935 | 114,349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8及六.17 | (132, 157) | (1) | (146, 329) | (1)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54,710 | 24,71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31,498 | $\overline{2}$ | 84,156 | $\mathbf{1}$ | ||||
| 7900 | 税前淨利 | 3,110,902 | $\overline{22}$ | 2,318,695 | 18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四及六.19 | (551, 846) | (4) | (502, 324) | (4) | ||
| 8200 | 本期淨利 | 2,559,056 | 18 | 1,816,371 | 14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四及六.18 | ||||||
| 83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50,986 | 2 | 214,782 | 2 | |||
| 83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269) | (5,202) | |||||
| 8360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損失) | (4, 336) | (4, 832)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246,381 | $\overline{c}$ | 204,748 | $\overline{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mathbb{S}$ | 2,805,437 | 20 | $\mathbb{S}$ | 2,021,119 | 16 | |
| 每股盈餘(元)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四及六.20 | ||||||
| $\mathbb{S}$ | 2.15 | $\frac{1}{2}$ | 1.53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mathbb{S}$ | 2.13 | $\frac{\$}{}$ | 1.51 |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 $(x) = (x + 1)$ Contract Contract Contract Contract |
52.61 | LAS CLE |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國外營運機構 | |||||||||||
| 財務報表換算 | 備供出售金融資 | ||||||||||
| 項 目 |
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之兒換差額 | 產未實現損益 | 其他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額 | |
| 代碼 | 310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5 | 3490 | 3500 | 3XXX | |
| A1 | 民國一〇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11,907,519 | \$6,608,309 | $\mathbb{S}$ 837,196 |
$\mathbb{S}$ 201,416 |
\$1,592,837 | \$(162,984) | $\mathbf{s}$ (2,365) |
$\mathbb{S}$ (20, 114) |
$\mathbb{S}$ (500) |
\$20,961,314 |
| 一〇一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B1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55,387 | (155, 387)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309,740) | (1,309,740)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C7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14, 896) | (14,896) | ||||||||
| D1 | 民國一〇二年度淨利 | 1,816,371 | $\overline{\phantom{a}}$ | 1,816,371 | |||||||
| D 3 D 5 |
民國一〇二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 832) | 214,782 | (5,202) | $\overline{\phantom{a}}$ | 204,748 | |||||
| $\overline{\phantom{a}}$ | $\sim$ | 1,811,539 | 214,782 | (5,202) | $\sim$ | 2,021,119 | |||||
| LI | 庫藏股買回 | ||||||||||
| L3 | 庫藏股註銷 | (2,150) | (2, 475) 2,150 |
(2, 475) | |||||||
| N1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20,000 | 12,273 | 1,077 | 1,296 | 34,646 | |||||
| Z1 | 民國一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1,925,369 | \$6,620,582 | 992,583 $\mathbb{S}$ |
201,416 $\mathbf{\$}$ |
\$1,925,430 | $\mathfrak{F}$ 51,798 |
(7, 567) $\mathcal{S}$ |
(18, 818) $\mathbb{S}$ |
(825) $\mathbf{s}$ |
\$21,689,968 |
| AI | 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1,925,369 | \$6,620,582 | $\mathbb{S}$ 992.583 |
S 201,416 |
\$1,925,430 | $\mathbf{s}$ 51,798 |
$\mathbb{S}$ (7, 567) |
$\mathbb{S}$ (18, 818) |
$\mathbf{s}$ (825) |
\$21,689,968 |
| 一〇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B1 B5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81,637 | (181, 637) | ||||||||
| (1, 550, 175) | (1,550,175)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C7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8,907) | (8,907) | ||||||||
| D1 | 民國一〇三年度淨利 | 2,559,056 | 2,559,056 | ||||||||
| D 3 | 民國一〇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 336) | 250,986 | (269) | $\sim$ | 246,381 | |||||
| D 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sim$ | 2,554,720 | 250,986 | (269) | $\sim$ $\sim$ | 2,805,437 | ||||
| L1 | 庫藏股買回 | ||||||||||
| L3 | 庫藏股註銷 | ||||||||||
| N1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2,185) | 3,153 | 16,746 | 825 | ||||||
| Z1 | 民國一〇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一餘額 | \$11,923,184 | \$6,623,735 | 1,174,220 $\mathbb{S}$ |
\$ 201,416 |
\$2,739,431 | 302,784 $\mathbb{S}$ |
(7, 836) $\mathbf{s}$ |
$\mathbf{s}$ (2,072) |
$\mathbf{s}$ $\Delta$ |
18,539 \$22,954,862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一〇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一〇三年度 | 一〇二年度 | ||||
|---|---|---|---|---|---|---|---|
| 代 碼 | 項 目 |
金 額 | 金 額 | 代 碼 | 項 目 |
金 額 | 金 額 |
| AAAA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期税前淨利 | $\mathbb{S}$ 3,110,902 |
$\mathbb{S}$ 2,318,695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mathcal{S}$ (114, 159) |
$\mathbf{s}$ (198, 647) |
| A20000 | 調整項目: | B004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116,066 | 805,623 |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B01200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0, 301) | (14, 974)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3,949,482 | 4,125,669 | B01400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8,600 | 2,001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7,878 | 5,656 | B018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52, 250) | (444, 039) |
| A20300 | 呆帳費用提列數 | $\overline{a}$ | 50,000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829,738) | (4,711,467)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132,157 | 146,329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6,910 | 98,086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38, 576) | (46, 745)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3,965)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432) | (1,239) | B06500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25, 411) | $\sim$ |
| A21900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19,355 | 21,656 | B06600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4,279 |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損失之份額 | (154, 710) | (24, 713)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997 | (413)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3,350) | (32,027)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6,757 | 5,258 |
| A22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 1,099 | 1,300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902,529) | (4, 458, 258) |
| A23100 | 處分投資利益 | (4,245) | (14, 404) | ||||
| A23500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87,490 | 50,000 | CCCC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24100 |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 110,222 | 25,457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4,551,476 | 4,700,990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3,037,884) | (4,397,138) | ||
| A31130 | 應收票據減少 | 2,940 | 128,901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90 | 222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 | (632, 621) | (166, 924)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1, 550, 175) | (1,309,740) |
| A3116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 (57, 460) | (391, 144) | C04900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1,311) | (1,290)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增加 | (63, 250) | (5,929) | C05600 | 支付之利息 | (118, 385) | (135, 526) |
| A31190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 1,478,002 | (650, 726) | C09900 | 員工購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2,000 | |
| A31200 | 存貨減少 | 982 | 40,679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56, 189) | (1, 130, 482) |
| A31230 | 預付款項增加 | (47, 337) | (74, 949)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64, 286) | (40, 429) | ||||
| A32130 |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 (2, 594) | 1,467 |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 | 38,934 | 56,096 | ||||
| A3216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 (442) | (15,669) |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1,680,516) | 93,809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1, 164, 017) | 393,119 |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015,875 | 6,922,066 | |
| A32190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 | 21,400 | 7.029 |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335,359 | \$7,015,875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 (42, 796) | (38, 574) | ||||
| A32240 |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 (5, 133) | (7,977)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6.639,594 | 5,860,604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39,989 | 47,756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301, 381) | (225, 811)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6,378,202 | 5,682,549 |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並於民國七 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開始營業,主要業務為各種積體電路之設計、製造、測試、配件、 加工、包裝、買賣業務及各種奔應機及其零配件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九十年五月九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新竹市 公道五路二段 81 號。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二 日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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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財務報告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金管會已認可且自2015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如下:
- (1) 2010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0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針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作出以下修正:
若首次採用者就其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所涵蓋之部分期間內,變動其 會計政策或所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豁免規定,則應依該準則第 23 段 之規定,解釋每一此種期中財務報告之變動及更新第 32 段所規定之調節。
此外,若衡量日發生於轉換日之後,但在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告所涵蓋 之期間內,首次採用者仍得以使用基於特定事項所衡量之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 另認定成本亦得以適用持有用於受費率管制之營運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無形 資產個別項目,惟於轉換日首次採用者應對使用此項豁免規定之每一項目進行減 損測試。首次採用者得選擇採用該項目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帳面金額作為轉 換日之認定成本。以上修正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於此修正下,收購日於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2008 年修訂)前之企業合併 所產生之或有對價,其處理並非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2008 年修訂)之規 定。此外,有關非控制權益之衡量選擇係適用於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 有權於清算發生時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非屬前述之非控制權益,僅能 以公允價值衡量。另,收購公司無義務但取代之股份基礎給付視為新的股份基礎 給付,故於合併後財務報表認列。而流通在外不因企業合併而失效之無義務且未 被取代之股份基礎給付-若已既得,則為非控制權益之一部分;若尚未既得,則 視同收購日為給與日予以衡量,將其中部分列為非控制權益,其列入部分之決定 與有義務取代之區分原則相同。以上修正自 2010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該修正要求於金融工具量化揭露中提供質性揭露,以使使用者能將相關之揭露作 連結,並形成金融工具所產生之風險之性質及程度之全貌。此修正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修正要求對每一權益組成部分,應於權益變動表或附註中依項目別列報其他綜 合損益之資訊。此修正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於此修正下,說明因使用者有機會取得企業最近年度報告,於期中財務報告之附 註並無必要提供相對不重大之更新。此外,另增加有關金融工具與或有負債/資產 之部分揭露事項規定。此修正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13 號「客戶忠誠計畫」
於此修正下,可兌換獎勵積分之公允價值考量提供予未由原始銷售交易賺得獎勵 積分之客戶之折扣或獎勵之金額。此修正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修正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首次採用者被允許使用「金融工具揭露之改善」(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 中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編製財務報表之現行編製者所允許之相同過渡規 定。此修正自 2010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移除首次採用之相關特定日期(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該修正針對企業之功能性貨幣過去為,或現在是,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貨幣, 應如何表達財務報表提供指引。此修訂亦移除原本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與 除列或首日損益相關之特定日期,並將其日期改為轉換日。以上修正自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之修正
該修正要求對移轉全部但仍持續參與或移轉部分金融資產時,須對金融資產之移 轉作額外量化揭露及質性揭露。此修正自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5)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
該修正提供一可反駁之前提假設,即按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其遞 延所得稅將以出售之基礎認列,除非企業之經營模式顯示持有該投資性不動產之 目的為隨時間消耗其經濟效益。該修正亦提供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中採重估價 模式衡量之非折舊性資產,其遞延所得稅應以出售之基礎衡量。此修正已使得解 釋公告第 21 號 「所得稅:重估價非折舊性資產之回收」被撤銷。此修正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與解釋公告第 12 號,其改 變主要在於導入整合後的新控制模式,藉以解決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與解釋公 告第 12 號之實務分歧。亦即主要在於決定「是否」將另一個體編入合併報表, 但未改變企業「如何」編製合併報表。此準則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1 號,其改變主要在於藉由移除 聯合控制個體採用比例合併之選擇,以增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中之可比性,並因 而使得協議結構不再是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分類為合資者,即依國際會計 準則第 28 號處理。)之最重要因素。此準則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主要係整合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與未合 併結構性個體之揭露規定,並將該等規定於單一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表達。此準則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主要在於定義公允價值、於單一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 範針對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定關於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藉以減少衡量公允 價值時適用上之複雜性並改善一致性。惟並未改變其他準則中有關何時須採用公 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規定。此準則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此修正要求其他綜合損益節列報之各單行項目,應依其後續是否重分類至損益予 以分類及分組。此修正自 2012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改
主要修改包括:(1)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由原先可採「緩衝區」予以遞延認列, 改為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2)認列於損益項下之金額僅包括當期及前期服務 成本、清償損益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3)確定福利計畫之揭露包括提 供每一重大精算假設敏感度分析之量化資訊、(4)於企業不再能撤銷福利之要約, 及認列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範圍內且涉及 離職福利之支付之重組成本兩者較早時點認列離職福利等。此修改之準則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政府借款(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該修正針對追溯調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及國際 會計準則第 20 號作出若干規範。首次採用者須推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0 號之 規定於轉換日存在之政府借款,若於借款首次入帳之時點企業已保有追溯調整所 需之相關資訊,則企業亦得選擇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或國際會計 準則第 39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0 號之規定於政府借款。此修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3)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 露」)
此修正要求企業揭露與互抵權及相關安排之資訊,前述揭露應提供有助於評估互 抵對企業財務狀況影響之資訊。新揭露規範所有已認列金融工具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規定互抵者外,亦適用於受可執行淨額交割總約定 或類似協議規範之已認列金融工具。此修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14)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
此修正釐清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中「目前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 額互抵」之相關規定,並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5)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0 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該解釋適用礦場於生產階段之露天採礦活動所發生之廢料移除成本(生產剝除成 本)。在剝除活動之效益係以產生存貨之形式實現之範圍內,企業應依存貨之原則 處理該剝除活動之成本。在效益係改善礦產之取得之範圍內,於符合特定標準情 況下,則應將此等成本認列為非流動資產(剝除活動資產)。剝除活動資產應作為 既有資產之增添或增益處理。此解釋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16) 2009-2011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釐清以下規定:曾停止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企業於重新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時,得選擇重新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即使曾經採用過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1 號),或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之規定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 定,視為企業從未停止採用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此修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此修正釐清(1)提供揭露額外比較資訊與最低要求比較資訊之差異。最低要求比較 期間係指前期、(2)當企業較最低要求比較期間額外提供比較資訊,應於財務報表 相關附註中包括比較資訊,但額外比較期間不需要提供整份財務報表、(3)當企業 追溯適用一項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財務報表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表之項目 而對前期財務狀況表之資訊產生重大影響時,應列報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 況表,惟不需要提供與最早比較期間之期初財務狀況表相關之附註。此修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符合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定義之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並非存貨。此修 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
修改現有對權益工具持有人所得稅之規定,要求企業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 得稅」之規定處理。此修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關於每一應報導部門之總資產與負債之部門資訊規定,以加強與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 「營運部門」規定之一致性。另,某一特定部門之總資產 與負債僅於其金額係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且相較於前一年度財務報表所 揭露者發生重大變動時提供。此修正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1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之修正
投資個體之修正主要係提供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中有關合併之一例外規定, 其要求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之母公司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對子公司之投資, 而非將其併入合併報表。此修正亦規定有關投資個體之揭露事項。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公司評估除前述(9)、(11)及(16) 將影響財務報表之表達及增加個體財務報告之揭露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 釋對本公司應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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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財務報告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 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轉減損損 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此外,此修 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 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 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額均可確定之公 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停止適 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之年數 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法。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 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得條件」之定義 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或其 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 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 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 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供 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之連帶 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 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總帳面 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司,則 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與淨帳 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中,得選 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修 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a)所述之範圍例外項 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有類型之成立且 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公允 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 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範圍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 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表達」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 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及該不 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分別依循此兩號 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受管制之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體依先 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與已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 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引,要求企業 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企業合併」(及未與 IFRS 11相衝突之其他 IFRSs) 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 產」之修正-釐清可接受之折舊或攤銷方法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所產生 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關之其他因素, 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 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 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之方式應當反映向客戶移轉商品和服務的模 式;認列之收入則應反映企業預計因交付該等商品和服務而有權利獲得之對價金額。 該新準則亦規範針對收入更詳盡之揭露,提供針對個別交易類型完整之指引,以 及改善針對多個組成部分協議之指引。此準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1)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產性植 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式一致。因此, 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 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範圍。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內容 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 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內容 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 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 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重大增加 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3)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採用國 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財務報表會計 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 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 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 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 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5)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視為原始 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之處理與停 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規定。此外, 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 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於評估高品質公司債是否 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行使用之幣別作 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中財務 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叉索引至此 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提供予使用者。此 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6) 揭露計畫(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 「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質或功能 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項修正再次重申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大之評估、(2)分類及 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 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3)附註之架構,釐清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 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4)會計政策之 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 舉並無助益,及(5) 源自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 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 益彙總為財務報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17)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為該投資 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4 段所規定編 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 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 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 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 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 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10)及(16)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 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 則、或解釋對本公司應無重大影響。
-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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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第21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 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 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因此,投資子 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 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 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 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 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 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 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 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 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 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 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 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 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 類至損益。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時,亦 按處分處理。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 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 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 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 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可 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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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 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合約期間十二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二類。該分類係於 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以 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 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 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於報導 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 資產負債表。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衍生 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未指定 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 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 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 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 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 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帳款係透過備抵科目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 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 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觀證 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 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個體為一群組 ,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 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 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 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 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銷。於 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 ,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 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之差異 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 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 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值間之 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 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 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 ,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 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 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 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公司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 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 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 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 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 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 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 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 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 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 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 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 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原始認列指 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個體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 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 ,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 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個體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 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於報導 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 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 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 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 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 (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 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 (4)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指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市場報價且 不考量交易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非屬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評價技術決定。此評價技 術包括使用最近公平市場交易、參考實質上相同另一金融工具目前之公允價值, 以及現金流量折現分析或其他評價模式。
8. 衍生性金融工具
本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性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指定 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餘非屬 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 易)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性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續 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性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 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性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現 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性金融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且主 契約非持有供交易或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性金融工具應視 為獨立之衍生性金融工具處理。
9.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但不包含 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 額。
1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1條之規定,以「採用 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 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 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7 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體層級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 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公司對該關 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 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 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 ,則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 持股比例時,本公司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 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公 司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 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本公司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 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 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 本公司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 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 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公司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公司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因營運 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公司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 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 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公司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 。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 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 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 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 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將該項目視為個別 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 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 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房屋及建築 | 31年 |
|---|---|
| 廠房設備 | 5~16年 |
| 機器設備 | 2~ 6年 |
| 運輸設備 | 3~ 6年 |
| 辦公設備 | 3~ 5年 |
| 其他設備 | 3~11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 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若 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租賃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業租賃。 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並於租期以 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 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個體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 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 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 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時進行複 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 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 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 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 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發展中之無形資產-研究發展成本
研究成本發生時係認列為費用。若個別專案之發展階段支出符合下列條件,認列為無 形資產:
(1)該發展中之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並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2)有意圖完成該資產且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資產。
(3)該資產將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4)具充足之資源以完成該資產。
(5)發展階段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資本化之發展支出於原始認列後,係採成本模式衡量;亦即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此資產於發展階段期間,每年進行減損測試,並自完 成發展且達可供使用狀態時,於預期未來效益之期間內攤銷。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係外部取得,依取得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三年)採直線法攤提。
14.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 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公司 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 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 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 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 。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 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取得本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庫藏股 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16.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收或應 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本公司提供積體電路之加工及測試服務。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 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 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收入認列金額為雙方協議之約定價款,於各製程完成時認列。折讓係依據歷史經驗估 列而得,並於收入認列時作為收入之減項。
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及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股利收入
當本公司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 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 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 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 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 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 按精算報告提列,精算損益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 餘。
- 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 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逐期認 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益交割交易所認 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公司對最終將既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 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 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割交易之 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條件均已達成之情 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礎交易之 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利時,則認列額外 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立即認列 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既得條件並未達成 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 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釋效果。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為基礎,於既得期 間認列薪資費用及相對之權益增加;於給與日時本公司認列員工未賺得酬勞,員工未 賺得酬勞屬過渡科目,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權益減項,並依時間經過轉列薪資費 用。
本公司對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即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簡稱轉換日)前既 得之權益工具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前已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之負 債,選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豁免。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
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 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 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 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 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 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 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 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 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 範圍內認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 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 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 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 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 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 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 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 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判斷在採用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個體財務報告金額認列最具有重 大影響之判斷: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係供自 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理。各 部分若無法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所持有之部分占個別不動產10%以下時,始將該 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2) 營業租賃承諾-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估,本公司 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租賃處理。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 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以後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公允價 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 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減損。可回收金額係 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高者。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基 於公平交易下具約束力之銷售協議之價格或資產之市價,經減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 產之增額成本後之金額。使用價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之預估 係依據未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為加強該被測試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 大投資。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推目的所使 用之預期未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
(3)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評價牽涉 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之決定、未來薪資之增加、死亡率和未來退休金給付之 增加等。對用以衡量退休金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4)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與員工間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係以給與日之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衡量。估計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時,應依給與條款決定最佳之定價模式。此估計亦要求決 定定價模式所使用之最佳參數,包括:認股權的預期存續期間、預期波動率、預期股 利率,以及對其所作之假設。對用於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公允價值所使用的假設及 模式,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5) 收入認列-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公司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於商品銷售時作為營業收入 之減項,請詳附註六。
(6)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 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 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 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 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 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 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 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 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 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公 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六。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12.31 | 102.12.31 | |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2,084,224 | \$1,758,956 |
| 定期存款 | 3,251,135 | 5,256,919 |
| 合 計 |
\$5,335,359 | \$7,015,875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3.12.31 | 102.12.31 | |
|---|---|---|
| 流動項目: | ||
| 基 金 |
\$50,145 | \$49,288 |
| 普通股股票 | 17,315 | 32,647 |
| 小 計 |
67,460 | 81,935 |
| 非流動項目: | ||
| 基 金 |
- | - |
| 普通股股票 | 16,544 | - |
| 小 計 |
16,544 | - |
| 合 計 |
\$84,004 | \$81,935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處分部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處分價款分別為 116,066 千元及 805,623 千元,認列處分投資利益分別為 4,245 千元及 14,404 千元。
本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3. 應收票據
| \$11,402 | \$14,342 |
|---|---|
| - | - |
| \$11,402 | \$14,342 |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3.12.31 | 102.12.31 | |
|---|---|---|
| 應收帳款 | \$3,124,832 | \$2,488,940 |
| 減:備抵呆帳 | (56,450) | (56,450) |
| 備抵銷貨折讓 | (34,029) | (30,758) |
| 小 計 |
3,034,353 | 2,401,732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
717,637 - |
660,177 - |
| 小 計 |
717,637 | 660,177 |
| 合 計 |
\$3,751,990 | \$3,061,909 |
本公司係依歷史經驗及已知原因估計銷貨折讓,於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應收帳款 之減項。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120 天。有關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減 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 103.01.01 |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51,021 |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5,429 |
合計 \$56,450 |
|---|---|---|---|
| 當期發生之金額 | - | - | -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 - | - |
| 103.12.31 | \$51,021 | \$5,429 | \$56,450 |
| 102.01.01 | \$20,224 | \$4,231 | \$24,455 |
| 當期發生之金額 | 48,802 | 1,198 | 50,000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18,005) | - | (18,005) |
| 102.12.31 | \$51,021 | \$5,429 | \$56,450 |
本公司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因考量交易對方付款遲延 之狀況,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 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 未逾期 | 1-90天 | 91-180天 | 181-365天 | 366天以上 | 合計 | |
|---|---|---|---|---|---|---|
| 103.12.31 | \$3,577,508 | \$169,548 | \$4,934 | \$- | \$- | \$3,751,990 |
| 102.12.31 | \$3,028,824 | \$33,085 | \$- | \$- | \$- | \$3,061,909 |
5. 存貨
| 103.12.31 | 102.12.31 | |||
|---|---|---|---|---|
| 原 | 物 | 料 | \$126,986 | \$118,935 |
| 在 | 製 | 品 | 21,482 | 28,607 |
| 製 | 成 | 品 | 110 | - |
| 合 | 計 | 148,578 | 147,542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2,011) | (9,993) | ||
| 淨 | 額 | \$136,567 | \$137,549 |
本公司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與存貨相關之營業成本分別為 9,888,648 千元及 9,203,879 千元,其中分別包括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為 2,018 千元及 1,928 千元。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6.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3.12.31 | 102.12.31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 \$632,579 | \$698,368 |
上述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成本衡量。
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該等被投資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辦理減資退 還股本,退回股款分別為 8,600 千元及 2,001 千元。
本公司評估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投資價值業已產生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故 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分別認列減損損失為 87,490 千元及 50,000 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增加對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投資金額分別為 30,301 千元及 14,974 千元。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7.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投資關聯企業之明細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持股比例 |
| 投資子公司: | ||||
| KYEC USA Corp. |
\$15,241 | 100.00% | \$14,665 | 100.00%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4,375,463 | 100.00% | 3,969,121 | 100.00% |
| KYEC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
269,169 | 100.00% | 241,382 | 100.00% |
| KYEC SINGAPORE PTE. LTD. |
1,155 | 100.00% | 659 | 100.00% |
| KYEC Japan K.K. |
35,280 | 89.83% | 32,157 | 89.83% |
| 小 計 |
4,696,308 | 4,257,984 | ||
| 投資關聯企業: | ||||
| 東琳精密(股)公司 | 1,102,824 | 35.50% | 1,005,456 | 36.49% |
| 好修科技(股)公司 | 39,315 | 23.33% | 39,367 | 38.89% |
| 小 計 |
1,142,139 | 1,044,823 | ||
| 減:遞延貸項 | (110,615) | (93,038) | ||
| 合 計 |
\$5,727,832 | \$5,209,769 |
(1)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三月及民國一○二年十二月增加對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投資金額分別為152,250千元及148,226千元,持股比例仍為 100%。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 整。
(2) 投資關聯企業
好修科技(股)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二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未參 與認購,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降為23.33%,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 變動沖轉未分配盈餘5,116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東琳精密(股)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未 參與認購,致使本公司持股比例降為35.5%,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 生變動沖轉未分配盈餘3,791千元。東琳精密(股)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經董 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本集團以295,813千元取得東琳精密(股)公司之普通股股 票25,723千股,致使本集團持股比例增加為36.49%。
投資關聯企業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本公司投資關聯企業之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總資產(100%) | \$7,317,506 | \$6,196,561 |
| 總負債(100%) | \$4,052,763 | \$3,361,116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收入(100%) | \$5,002,514 | \$3,420,479 |
| (淨損)淨利 (100%) |
\$333,516 | \$(158,339)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 房屋及 | 廠房 | 機器 | 辦公 | 運輸 | 其他 | 未完工程及 | ||||
|---|---|---|---|---|---|---|---|---|---|---|
| 土 | 地 | 建築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待驗設備 | 合 計 |
|
| 成本: | ||||||||||
| 103.01.01 | \$1,143,394 | \$2,770,312 | \$5,285,049 | \$52,820,206 | \$562,540 | \$25,044 | \$3,035,242 | \$886,818 | \$66,528,605 | |
| 增添 | - | 552,960 | 682,118 | 6,555,722 | 60,274 | 6,227 | 401,446 | (129,633) | 8,129,114 | |
| 處分 | - | - | (213) | (4,662,686) | (13,289) | (613) | (266,071) | - | (4,942,872) | |
| 重分類 | - | - | - | 416,149 | - | - | - | (454,412) | (38,263) | |
| 103.12.31 | \$1,143,394 | \$3,323,272 | \$5,966,954 | \$55,129,391 | \$609,525 | \$30,658 | \$3,170,617 | \$302,773 | \$69,676,584 | |
| 102.01.01 | \$1,143,394 | \$2,770,312 | \$5,243,923 | \$51,399,440 | \$562,780 | \$22,861 | \$2,994,190 | \$139,940 | \$64,276,840 | |
| 增添 | - | - | 55,326 | 3,596,768 | 28,940 | 4,020 | 126,280 | 753,465 | 4,564,799 | |
| 處分 | - | - | (14,200) | (2,175,737) | (29,180) | (1,837) | (85,228) | - | (2,306,182) | |
| 重分類 | - | - | - | (265) | - | - | - | (6,587) | (6,852) | |
| 102.12.31 | \$1,143,394 | \$2,770,312 | \$5,285,049 | \$52,820,206 | \$562,540 | \$25,044 | \$3,035,242 | \$886,818 | \$66,528,605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房屋及 | 廠房 | 機器 | 辦公 | 運輸 | 其他 | 未完工程及 | ||||
|---|---|---|---|---|---|---|---|---|---|---|
| 土 | 地 | 建築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設備 | 待驗設備 | 合 計 |
|
| 折舊及減損: | ||||||||||
| 103.01.01 | \$- | \$747,010 | \$3,237,814 | \$41,802,040 | \$482,242 | \$17,935 | \$2,758,425 | \$- | \$49,045,466 | |
| 折舊 | - | 107,201 | 363,540 | 3,328,282 | 26,496 | 2,081 | 121,882 | - | 3,949,482 | |
| 處分 | - | - | (213) | (4,501,338) | (13,289) | (613) | (266,072) | - | (4,781,525) | |
| 重分類 | - | - | - | (2,014) | - | - | - | - | (2,014) | |
| 103.12.31 | \$- | \$854,211 | \$3,601,141 | \$40,626,970 | \$495,449 | \$19,403 | \$2,614,235 | \$- | \$48,211,409 | |
| 102.01.01 | \$- | \$657,647 | \$2,907,741 | \$40,323,670 | \$488,559 | \$17,787 | \$2,724,436 | \$- | \$47,119,840 | |
| 折舊 | - | 89,363 | 345,543 | 3,547,968 | 22,863 | 1,985 | 117,947 | - | 4,125,669 | |
| 處分 | - | - | (14,200) | (2,067,973) | (29,180) | (1,837) | (85,228) | - | (2,198,418) | |
| 重分類 | - | - | (1,270) | (1,625) | - | - | 1,270 | - | (1,625) | |
| 102.12.31 | \$- | \$747,010 | \$3,237,814 | \$41,802,040 | \$482,242 | \$17,935 | \$2,758,425 | \$- | \$49,045,466 | |
| 淨帳面金額 |
103.12.31 \$1,143,394 \$2,469,061 \$2,365,813 \$14,502,421 \$114,076 \$11,255 \$556,382 \$302,773 \$21,465,175 102.12.31 \$1,143,394 \$2,023,302 \$2,047,235 \$11,018,166 \$80,298 \$7,109 \$276,817 \$886,818 \$17,483,139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其利率如下:
| 項目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53,047 | \$24,252 |
| 借款成本資本化利率區間 | 1.67~2.00% | 1.69~2.00% |
(3) 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部分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8,129,114 | \$4,564,799 |
| 應付設備款(增加)減少數 | (299,376) | 146,668 |
| 合 計 |
\$7,829,738 | \$4,711,467 |
| 103.12.31 | 102.12.31 | |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 \$229,348 | \$140,725 |
| 其他應收款增加數 | (112,438) | (42,639) |
| 合 計 |
\$116,910 | \$98,086 |
(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9. 無形資產
| 電腦軟體 | |
|---|---|
| 原始成本: | |
| 103.01.01 | \$156,419 |
| 增添-單獨取得 | - |
| 增添-重分類 | 15,503 |
| 本期減少 | (73,597) |
| 103.12.31 | \$98,325 |
| 102.01.01 | \$162,250 |
| 增添-單獨取得 | 3,965 |
| 本期減少 | (9,796) |
| 102.12.31 | \$156,419 |
| 攤銷及減損: | |
| 103.01.01 | \$148,993 |
| 攤銷 | 7,878 |
| 本期減少 | (73,597) |
| 103.12.31 | \$83,274 |
| 102.01.01 | \$153,133 |
| 攤銷 | 5,656 |
| 本期減少 | (9,796) |
| 102.12.31 | \$148,993 |
| 淨帳面金額: | |
| 103.12.31 | \$15,051 |
| 102.12.31 | \$7,426 |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1,958 | \$1,470 |
| 銷售及管理費用 | 5,125 | 3,386 |
| 研發費用 | 795 | 800 |
| 合 計 |
\$7,878 | \$5,656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長期借款
103.12.31
| 債權人 | 借款性質 | 到期日 | 借款餘額 | 還款方式 |
|---|---|---|---|---|
| 台灣企銀 | 信用借款 | 105.09.24 | \$158,25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兆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5.09.18 | 189,9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花旗銀行 | 信用借款 | 105.11.26 | 791,25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匯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5.10.31 | 1,076,1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土地銀行 | 信用借款 | 105.12.10 | 253,2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中國信託銀行 | 抵押借款 | 107.03.10 | 6,499,990 | 102.03.10 6 自 起,每 個月為 |
| 等十七家銀行 | 一期,共分 4 期攤還。自首 |
|||
| 次動用日起,六十六個月屆 | ||||
| 滿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 | ||||
| 後每六個月為一期。另已申 | ||||
| 請展延三年,展延執行日由 | ||||
| 104.03.10 起算。 |
||||
| 台北富邦銀行 | 抵押借款 | 106.09.10 | 3,200,000 | 103.12.31 簽訂增補合約。其 |
| 等九家銀行 | 未清償本金餘額於原授信期 | |||
| 間屆滿日一次全數清償。 | ||||
| 合 計 |
12,168,690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624,998) | |||
| 聯貸銀行主辦費 | (17,280) | |||
| 一年後到期之長期借款 | \$10,526,412 | |||
| 利率區間 | 0.88%~1.68%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2.12.31
| 債權人 | 借款性質 | 到期日 | 借款餘額 | 還款方式 |
|---|---|---|---|---|
| 台灣企銀 | 信用借款 | 104.06.03 | \$208,635 | 循環動用額度。 |
| 永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4.06.30 | 417,270 | 循環動用額度。 |
| 花旗銀行 | 信用借款 | 104.11.30 | 596,10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匯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4.10.31 | 655,710 | 循環動用額度。 |
| 新光銀行 | 信用借款 | 105.12.25 | 178,830 | 循環動用額度。 |
| 土地銀行 | 抵押借款 | 104.09.10 | 76,641 | 101.09.10 6 自 起,每 個月為 |
| 一期,共分 7 期平均攤還。 |
||||
| 中國信託銀行 | 抵押借款 | 107.03.10 | 6,499,990 | 自 102.03.10 起,每 6 個月為 |
| 等十七家銀行 | 一期,共分 4 期攤還。自首 |
|||
| 次動用日起,六十六個月屆 | ||||
| 滿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其 | ||||
| 後每六個月為一期。另已申 | ||||
| 請展延三年,展延執行日由 | ||||
| 104.03.10 起算。 |
||||
| 台北富邦銀行 | 抵押借款 | 106.09.10 | 1,900,000 | 自首次動用日起,三十個月 |
| 等九家銀行 | 屆滿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 | |||
| 其後每六個月為一期,共分 | ||||
| 六期。(註) | ||||
| 合 計 |
10,533,176 | |||
| 減:聯貸銀行主辦費 | (16,050) | |||
| 長期借款 | \$10,517,126 | |||
| 利率區間 | 0.92%~1.67% |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台北富邦銀行等九家銀行簽訂增補合約, 其未清償本金餘額於原授信期間屆滿日一次全數清償。
(1) 擔保銀行借款係以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 (2) 本公司與上述銀行約定於借款存續期間之財務比率限制,請參閱附註九。
-
-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 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 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休金管理事業。
本公司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132,513千元 及123,125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 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 ) 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 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 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591 | \$8,728 |
| 利息成本 | 10,371 | 7,834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5,138) | (4,505) |
| 合 計 |
\$13,824 | \$12,057 |
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費用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11,528 | \$10,075 |
| 推銷費用 | 377 | 347 |
| 管理費用 | 1,219 | 1,037 |
| 研發費用 | 700 | 598 |
| 合 計 |
\$13,824 | \$12,057 |
精算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期初金額 | \$(5,042) | \$(9,874) |
| 當期精算損失 | 4,336 | 4,832 |
| 期末金額 | \$(706) | \$(5,042)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 | \$520,825 | \$518,543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60,068) | (256,899) |
| 提撥狀況 | 260,757 | 261,644 |
| 其 他 |
1,459 | 1,369 |
| 應計退休金負債帳列數 | \$262,216 | \$263,013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期初之確定福利義務 | \$518,543 | \$522,240 |
| 當期服務成本 | 8,591 | 8,728 |
| 利息成本 | 10,371 | 7,834 |
| 支付之福利 | (22,010) | (23,985) |
| 精算損失(利益) | 5,330 | 3,726 |
| 期末之確定福利義務 | \$520,825 | \$518,543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期初之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56,899 | \$257,431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 5,138 | 4,505 |
| 雇主提撥數 | 19,047 | 20,054 |
| 支付之福利 | (22,010) | (23,985) |
| 精算(損)益 | 994 | (1,106) |
| 期末之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60,068 | \$256,899 |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未來十二個月提 撥19,047千元。
計畫資產主要類別構成總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百分比如下:
| 退休金計畫 | ||
|---|---|---|
| 103.12.31 | 102.12.31 | |
| 21.10% | 26.96% | |
| 49.69% | 44.77% | |
| 26.38% | 27.48% | |
| 2.83% | 0.79%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計畫資產之實際報酬分別為6,132千元及3,399千元。
員工退休基金係全數提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計畫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 趨勢以及分析師對於確定福利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處市場之預測,並參考勞 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對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情形,及考量最低收益不低於當地銀行二 年定期存款利率後所作之估計。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 103.12.31 | 102.12.31 | |
|---|---|---|
| 折現率 | 2.25% | 2.00% |
|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 | 2.25% | 2.00%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2.00% | 2.00% |
折現率如變動0.5%,將導致下列影響: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折現率 | 折現率 | 折現率 | 折現率 | |
| 增加0.5% | 減少0.5% | 增加0.5% | 減少0.5%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28,598) | \$32,646 | \$(35,277) | \$40,349 |
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各項與確定福利計畫相關之金額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期末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520,825 | \$518,543 |
| 期末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60,068) | (256,899) |
| 期末計畫之剩餘或短絀 | 260,757 | 261,644 |
|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 \$(28,400) | \$24,645 |
|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994 | \$(1,106) |
- 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 皆為15,000,000千元,已發行股本分別為11,923,184千元及11,925,369千元,每股票 面金額10元,分別為1,192,318千股及1,192,537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 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及一○二年三月因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而發行新股,股數 分別為3,000千股及2,000千股,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度因部分員工離職及未達 既得條件,故本公司買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分別為219千股及215千股並辦 理註銷。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資本公積
| 103.12.31 | 102.12.31 | |
|---|---|---|
| 普通股股票溢價 | \$3,376,719 | \$3,376,719 |
|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 2,646,371 | 2,646,371 |
| 庫藏股票交易 | 572,324 | 572,324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6,828 | 18,975 |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轉換溢價 | 21,493 | 6,193 |
| 合 計 |
\$6,623,735 | \$6,620,582 |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 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 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庫藏股票
本公司依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辦法,買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中未達既得條件 之庫藏股票,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庫藏股票股數為83千股, 共計825千元。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已辦妥收回股分之註銷程序,故無 庫藏股票。
(4)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得按下列百 分比分派之:
(一)股東股利百分之八十九 ﹔
(二)員工紅利百分之十;
(三)董事酬勞百分之一。
前項盈餘之分派得經股東會之決議保留全部或部分為未分派盈餘,於以後年度一併 發放。本公司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董事酬勞則以 現金方式發放。
分派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 資金需求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 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盱衡本公司目前產業屬成長階段,未來不乏擴充 計劃及資金之需求,當年度股東股利之分派,其中現金股利發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 股利總額之20%。
前二項員工分派股票紅利時,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 由董事會訂定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 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 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管證 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累積換算調整 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保留盈餘增加數 予以提列。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 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 派盈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之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均為201,416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估列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為209,013千元及180,775千 元,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20,901千元及18,078千元,其估列基礎係按當期稅後淨利 ,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估計之員工紅利及 董監酬勞於當期認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若於期後期間之董事會決議金額有重 大變動時,調整當期之損益。若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且 其差異金額非屬重大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 ,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 響。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二日經董事會擬議通過民國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 配案。另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二日之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 配案,分別列示如下:
|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03 年度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102 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255,906 | \$181,63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788,455 | 1,550,175 | 1.50 元/股 |
1.300135 元/股 |
| 合 計 |
\$2,044,361 | \$1,731,812 |
另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三月二日經董事會擬議通過提撥資本公積357,691千元作 為股東現金股利。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有關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之金額與年 度估列費用差異情形如下:
| 董事會擬議 | 認列費用年度 | 差異原因 | ||
|---|---|---|---|---|
| 分配項目 | 配發金額 | 估列金額 | 差異金額 | 及處理情形 |
| 一○三年度 | ||||
| 員工現金紅利 | \$200,950 | \$209,013 | \$(8,063) | (註) |
| 董事酬勞 | \$20,095 | \$20,901 | \$(806) | (註) |
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有關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之金額與 年度估列費用差異情形如下:
| 股東會決議 | 認列費用年度 | 差異原因 | ||
|---|---|---|---|---|
| 分配項目 | 配發金額 | 估列金額 | 差異金額 | 及處理情形 |
| 一○二年度 | ||||
| 員工現金紅利 | \$174,177 | \$180,775 | \$(6,598) | (註) |
| 董監酬勞 | \$17,418 | \$18,078 | \$(660) | (註) |
註:係盈餘指撥及分配與估計之差異,該差異金額不具重大性,於股東常會通過後 以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民國一○四及一○三年度之損益。
有關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 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酬勞性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5,000千股,員工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以發行新股為之, 憑證持有人於給予日起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皆達成者,可按一定時程及比例既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上述發行事項已經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並採分次發行。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 (一) 既得期間內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
- (二) 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 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 (三) 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有參與股利分派權,且其取得之配股配 息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發行在外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情形彙列如 下:
| 發行股數 | 股票認 | 每單位 | 期末股數 | ||
|---|---|---|---|---|---|
| 協議之類型 | 發行日 | (千股) | 股價格 | 公平價值 | (千股)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02.03.14 | 2,000 | \$6 | \$20.53 | 919(註) |
註:不含已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達既得條件之915千股。
本公司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劃係依規定採公平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其民國一○三 及一○二年度分別認列之酬勞成本為19,355千元及21,656千元。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產生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6,828千元及員工未賺得酬勞2,072千 元。
14. 營業收入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銷貨收入 | \$29,655 | \$11,374 |
| 借機收入 | 318,879 | 349,562 |
| 加工收入 | 13,834,646 | 12,424,163 |
| 營業租賃收入 | 255,309 | 169,910 |
| 其他營業收入 | 12,989 | 21,726 |
| 合 計 |
14,451,478 | 12,976,735 |
| 減:加工及銷貨折讓 | (134,552) | (184,272) |
| 營業收入淨額 | \$14,316,926 | \$12,792,463 |
15. 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之部分廠房及用地係向政府租用,其租期將於民國一二二年十二月底前屆滿。 租期屆滿時得予續約,但政府得於該土地公告地價、行政院核定之國有土地租金率 及其他原因必須調整時調整租金,並得於若干條件下終止租約。民國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14,137 | \$7,778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56,548 | 31,112 |
| 超過五年 | 179,983 | 101,114 |
| 合 計 |
\$250,668 | \$140,004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最低租賃給付 | \$14,137 | \$7,778 |
(2)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其剩餘年限介於一年至五年間,所有租賃合約皆包 含能依據每年市場環境調整租金之條款。
依據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 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120,614 | \$35,983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29,922 | 53,148 |
| 合 計 |
\$150,536 | \$89,131 |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103 年度 |
102 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2,698,617 | \$696,392 | \$3,395,009 | \$2,294,237 | \$565,296 | \$2,859,533 |
| 勞健保費用 | 235,971 | 41,489 | 277,460 | 211,975 | 37,313 | 249,288 |
| 退休金費用 | 120,406 | 25,931 | 146,337 | 111,468 | 23,714 | 135,182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97,041 | 14,645 | 111,686 | 89,027 | 13,356 | 102,383 |
| 合 計 |
\$3,152,035 | \$778,457 | \$3,930,492 | \$2,706,707 | \$639,679 | \$3,346,386 |
| 折舊費用 | \$3,678,916 | \$270,566 | \$3,949,482 | \$3,879,685 | \$245,984 | \$4,125,669 |
| 攤銷費用 | \$1,958 | \$5,920 | \$7,878 | \$1,470 | \$4,186 | \$5,656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4,815人及4,363人。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 其他收入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38,576 | \$46,745 |
| 股利收入 | 432 | 1,239 |
| 其他收入-其他 | 97,002 | 43,439 |
| 合 計 |
\$136,010 | \$91,423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3,350 | \$32,027 |
| 處分投資利益 | 4,245 | 14,404 |
| 淨外幣兌換損益 | 113,072 | 120,030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87,490) | (50,000) |
| 其他支出-其他 | (242) | (2,112) |
| 合 計 |
\$72,935 | \$114,349 |
(3) 財務成本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32,157 | \$146,329 |
-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 | ||
|---|---|---|---|---|---|
| 產生 | 重分類調整 | 綜合損益 |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250,986 | \$- | \$250,986 | \$- | \$250,986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
2,526 | (2,795) | (269) | - | (269) |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 (4,336) | - | (4,336) | - | (4,336)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249,176 | \$(2,795) | \$246,381 | \$- | \$246,381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二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 | ||
|---|---|---|---|---|---|
| 產生 | 重分類調整 | 綜合損益 |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214,782 | \$- | \$214,782 | \$- | \$214,782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
(8,326) | 3,124 | (5,202) | - | (5,202) |
|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 (4,832) | - | (4,832) | - | (4,832)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201,624 | \$3,124 | \$204,748 | \$- | \$204,748 |
19.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534,943 | \$414,859 |
| 投資抵減抵用數 | (165,343) | (128,960) |
| 當期之應計未分配盈餘加徵 | 8,456 | 8,533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 5,661 | 7,922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 延所得稅費用 |
245,771 | 112,518 |
|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 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77,642) | 87,452 |
| 所得稅費用 | \$551,846 | \$502,324 |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 \$3,110,902 | \$2,318,695 |
| 按相關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 \$528,853 | \$394,178 |
| 投資抵減抵用數 | (165,343) | (128,960) |
| 當期之應計未分配盈餘加徵 | 8,456 | 8,533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12,955 | 9,837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 166,925 | 218,736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551,846 | \$502,324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三年度
| 認列於 | ||||||
|---|---|---|---|---|---|---|
| 認列於 | 其他綜 | 直接認列 | 兌換 | 期末 | ||
| 期初餘額 | 損益 | 合損益 | 於權益 | 差額 | 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819) | \$7,359 | \$- | \$- | \$- | \$6,540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54,647 | 14,577 | - | - | - | 69,224 |
| 折舊財稅差異 | 8,801 | 4,191 | - | - | - | 12,992 |
| 未實現銷貨折讓 | 5,229 | 556 | - | - | - | 5,785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66,154 | (5,733) | - | - | - | 160,421 |
| 其他 | 16,545 | (3,828) | - | - | - | 12,717 |
| 未使用課稅損失 | 49,485 | (8,593) | - | - | - | 40,892 |
| 未使用所得稅抵減 | 518,177 | (176,658) | - | - | - | 341,519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168,129)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818,219 | \$650,090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818,219 | \$650,090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 |
民國一○二年度
| 認列於 | ||||||
|---|---|---|---|---|---|---|
| 認列於 | 其他綜 | 直接認列 | 兌換 | 期末 | ||
| 期初餘額 | 損益 | 合損益 | 於權益 | 差額 | 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6,121) | \$5,302 | \$- | \$- | \$- | \$(819)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48,953 | 5,694 | - | - | - | 54,647 |
| 折舊財稅差異 | 8,642 | 159 | - | - | - | 8,801 |
| 未實現銷貨折讓 | 4,936 | 293 | - | - | - | 5,229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77,690 | (11,536) | - | - | - | 166,154 |
| 其他 | 9,358 | 7,187 | - | - | - | 16,545 |
| 未使用課稅損失 | 63,387 | (13,902) | - | - | - | 49,485 |
| 未使用所得稅抵減 | 711,344 | (193,167) | - | - | - | 518,177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199,970)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1,018,189 | \$818,219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018,189 | \$818,219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本公司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 尚未使用餘額 | |||||
|---|---|---|---|---|---|
| 最後 | |||||
| 公司名稱 | 發生年度 | 虧損金額 | 103.12.31 | 102.12.31 | 可抵減年度 |
| 本公司 | 九十八 | \$291,090 | \$240,542 | \$291,090 | 一○八年 |
(3) 本公司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之相關資訊如下:
本公司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網際網路業、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或 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 法」、「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及「新興重 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之規定,尚未抵減所得 稅之金額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最後可抵減年度 |
|---|---|---|
| \$- | \$251,033 | 103 |
| 309,373 | 310,169 | 104 |
| 439,560 | 442,032 | 105 |
| \$748,933 | \$1,003,234 |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非 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分別為 407,414 千元 及 485,056 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公司對於部分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 未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公司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子公 司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分別為 1,911 千元及 1,813 千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3.12.31 | 102.12.31 |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42,835 | \$57,542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預計及一○二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15.14%及 18.33%。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 )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 |
|---|---|
| 本公司 | 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 |
-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年 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整轉換 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 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1) 基本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千元) | \$2,559,056 | \$1,816,371 |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190,209 | 1,188,161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2.15 | \$1.53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2)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本期淨利(千元) | \$2,559,056 | \$1,816,371 |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190,209 | 1,188,161 | |
| 稀釋效果: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422 | 1,785 | |
| 員工紅利-股票(千股) | 11,180 | 12,113 |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202,811 | 1,202,059 |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2.13 | \$1.51 |
於報導日至財務報表完成日間,並無任何影響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之其他交易。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1.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貨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 | \$2,571,139 | \$2,186,047 |
| 關聯企業 | 70,111 | 113,590 |
| 子公司 | 2,631 | 3,413 |
| 合 計 |
\$2,643,881 | \$2,303,050 |
本公司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關係人部份為月結 45~90 天,非關係人部份客戶為月結 30~120 天。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流通在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並未收受 任何保證。
- (2)本公司委託關聯企業維修機器設備,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認列營業成本金額 分別為 159,357 千元及 129,967 千元。
- (3)重大財產交易:
- A. 處分固定資產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關係人名稱 | 處分價款 | 處分利益 | 處分價款 | 處分利益 |
| 子 公 司 |
\$144,838 | \$45,154 | \$109,169 | \$26,669 |
| 關聯企業 | 70,175 | 19,735 | 26,682 | 3,795 |
| 合 計 |
\$215,013 | \$64,889 | \$135,851 | \$30,464 |
上述處分利益尚未實現部分業已遞延,並按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逐期認列損益。
B. 購買固定資產
| 103年度 | |
|---|---|
| 關係人名稱 | 購買價款 |
| 子 公 司 |
\$23,785 |
| 關聯企業 | 88,341 |
| 合 計 |
\$112,126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3.12.31 | 102.12.31 | |
|---|---|---|
| 其他關係人 | \$705,402 | \$608,722 |
| 關聯企業 | 11,529 | 49,603 |
| 子 公 司 |
706 | 1,852 |
| 減:備抵呆帳 | - | - |
| 淨 額 |
\$717,637 | \$660,177 |
| (5)其他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103.12.31 | 102.12.31 | |
| 其他關係人 | \$6,713 | \$1,498,441 |
| 關聯企業 | 151,029 | 112,496 |
| 子 公 司 |
153,105 | 71,104 |
| 合 計 |
\$310,847 | \$1,682,041 |
| (6)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103.12.31 | 102.12.31 | |
| 關聯企業 | \$- | \$- |
| 子 公 司 |
- | 442 |
| 合 計 |
\$- | \$442 |
| (7)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
| 103.12.31 | 102.12.31 | |
| 關聯企業 | \$33,530 | \$27,385 |
| 子 公 司 |
26,136 | 10,881 |
| 合 計 |
\$59,666 | \$38,266 |
(8)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支付予子公司之佣金費用分別 104,857 千元及 99,520 千元。
2.背書保證情形:
本公司為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營運之需,經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對京隆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提供之授信,提供背書保證。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京隆科 技(蘇州)有限公司使用該授信餘額為美金 5,000 千元。另經由合作金庫銀行對京隆科技 (蘇州)有限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尚未動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為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營運之需,經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 行及永豐銀行對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之授信,提供背書保證。截至民國一○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該授信餘額分別各為美金 5,000 千 元。
3.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 項目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短期員工福利 | \$87,157 | \$79,287 |
| 退職後福利 | 572 | 684 |
| 股份基礎給付 | 6,795 | 7,553 |
| 合 計 |
\$94,524 | \$87,524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帳面金額 | |||
|---|---|---|---|
| 項 目 |
103.12.31 | 102.12.31 | 擔保債務內容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94,476 | \$69,065 | 海關保證金等 |
| 土 地 |
1,143,394 | 1,143,394 | 中長期借款 |
| 房屋及建築 | 1,933,939 | 2,023,302 | 中長期借款 |
| 機器設備 | 701,537 | 1,267,914 | 中長期借款 |
| 合 計 |
\$3,873,346 | \$4,503,675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下列或有及重大承諾事項未列入本公司個體財務 報表:
-
- 本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合計約606,801千元。
-
- 本公司因興建廠房已簽訂之重大工程合約總金額為1,335,870千元,已支付1,176,244千 元,尚需支付金額為159,626千元( 已開立尚未兌現之應付票據)。
-
- 本公司為擔保借款等而交付各銀行等之保證票據合計為20,658,905千元。
-
- 本公司以開立背書保證書方式經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銀行提供授信,對京 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各為美金5,000千元。 本公司以開立背書保證書方式經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永豐銀行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提供授信,對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分別各為美金 5,000 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本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等十七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信存 續期間,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至一○七年止,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以上,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15%,利息保障倍數應維持300%以上。屆期若未 達上述約定之條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召集聯合授信 銀行會議認定之,或請求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
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信 存續時間,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至一○六年止,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以上,負債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15%以上,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 300%以上。 屆期若未達上述約定之條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 召集聯合授信銀行會議認定之,或請求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
截止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並無違反上述財務比率限制之情形。
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二家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契約,聲明該授 信存續時間,每半年及年底之流動比率應維持 100%(含)以上,負債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15%以上,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 300%以上。屆期若未達上述約定之條件,台北富邦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規定召集聯合授信銀行會議認定之,或請求 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以書面同意之方式認定。惟截至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集團尚未動撥上述借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其他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金融資產 | |||
|---|---|---|---|
| ------ | -- | -- | -- |
| 103.12.31 | 102.12.31 | |
|---|---|---|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包含以成本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 | \$716,583 | \$780,303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5,335,359 | 7,015,875 |
| 應收票據淨額 | 11,402 | 14,342 |
| 應收帳款淨額( 關係人) |
3,751,990 | 3,061,909 |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438,901 | 1,742,628 |
| 其他金融資產 | 94,476 | 69,065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2,701 | 13,698 |
| 小 計 |
9,644,829 | 11,917,517 |
| 合 計 |
\$10,361,412 | \$12,697,820 |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金融負債
| 103.12.31 | 102.12.31 |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款項( 關係人) |
\$334,569 | \$298,671 |
| 其他應付款( 關係人) |
2,537,926 | 3,378,360 |
| 長期借款( 一年內到期) |
12,151,410 | 10,517,126 |
| 存入保證金 | 631 | 541 |
| 合 計 |
\$15,024,536 | \$14,194,698 |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 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 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 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 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 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若干部位會產生自然 避險效果;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公司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 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貨 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金外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之損益將分 別減少/增加820千元及(80)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 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公司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以管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 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包括浮動 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 對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12,169千元及10,533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持有國內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此等權益證券之價格會因該等投資 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公司持有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均屬 備供出售類別。本公司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 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公司之高階管 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重大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屬備供出售之上市櫃權益證券,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跌1%,對於本公司民國一 ○三及一○二年度之權益之影響分別約有173千元及326千元。
-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 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 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公司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信用風險 。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 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本公司亦於適當時 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另本公司交 易對象涵蓋眾多客戶,故無重大之集中信用風險。
本公司之財務單位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 風險。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 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等,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及轉換公司債以維持財 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 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 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 得。
非衍生性金融工具
| 短於一年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合計 | |
|---|---|---|---|---|---|
| 103.12.31 | |||||
| 應付款項 | \$2,872,495 | \$- | \$- | \$- | \$2,872,495 |
| 借 款 |
1,772,704 | 4,552,996 | 5,237,232 | 988,058 | 12,550,990 |
| 102.12.31 | |||||
| 應付款項 | \$3,677,031 | \$- | \$- | \$- | \$3,677,031 |
| 借 款 |
123,116 | 4,976,287 | 2,840,746 | 2,969,311 | 10,909,460 |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以強迫或清算方 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 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值約等於帳面 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 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C. 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 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列示。
- D. 衍生性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當無法取得公開報價時, 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其存續期間適用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 析計算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計算公允價值 。
- E. 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 由於到期期間短,其折現約當為帳面金額。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趨近於公允價值。
(3)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
下表提供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分析資訊,並將公允價值區分成 下列三等級之方式揭露分析資訊:
第一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除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第三等級:評價技術並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 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103.12.31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計 |
|---|---|---|---|
| \$50,145 | \$- | \$- | \$50,145 |
| 17,315 | 16,544 | - | 33,859 |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 計 |
| \$49,288 | \$- | \$- | \$49,288 |
| 32,647 | - | - | 32,647 |
於民國一○三及一○二年度並無公允價值衡量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3.12.31 | 102.12.31 | |||||||||||||
|---|---|---|---|---|---|---|---|---|---|---|---|---|---|---|
| 外 | 幣 | 匯 | 率 | 新 | 台 | 幣 | 外 | 幣 | 匯 | 率 | 新 | 台 | 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103,245 | 31.65 | \$3,267,702 | \$132,578 | 29.805 | \$3,951,485 | ||||||||
| 日幣(千元) | 233,233 | 0.2646 | 61,713 | 253,215 | 0.2839 | 71,888 | ||||||||
| 人民幣(千元) | 10,088 | 5.092 | 51,366 | 1,014 | 4.92 | 4,985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147,231 | 31.65 | 4,659,873 | 141,760 | 29.805 | 4,225,168 | ||||||||
| 日幣(千元) | 133,333 | 0.2646 | 35,280 | 113,274 | 0.2839 | 32,158 | ||||||||
| 人民幣(千元) | - | 5.092 | - | 10,020 | 4.92 | 49,288 |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100,655 | 31.65 | 3,185,730 | 132,848 | 29.805 | 3,959,533 | ||||||||
| 日幣(千元) | 310,161 | 0.2646 | 82,069 | 287,230 | 0.2839 | 81,545 |
- 資本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 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 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各項資料如下: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事項。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一。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無此事項。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 附表三。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四。
-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此事項。
-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1)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 詳附表五。
- (2)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補充揭露被投資公司各項交易如下:
A.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事項。
- B.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事項。
- C.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此事項。
- D.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無此事項。
- E.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 F.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 G.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事項。
- H.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I.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此事項。
-
大陸投資資訊:詳附表六。
| 附表一:為他人背書保證 | |||||||||||||
|---|---|---|---|---|---|---|---|---|---|---|---|---|---|
| 編號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 |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 |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 證限額(註2) | 餘額 | 保證金額 | 之比率 | (註3) | 書保證 | 書保證 | 證 | ||||
| 1 | 京元電子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註1) | \$4,590,972 | \$761,750 | \$316,500 | \$158,250 | - | 1.38% | \$9,181,944 | Y | N | Y |
| 2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註1) | \$761,750 | \$474,750 | \$474,750 | - | 2.07% | Y | N | Y |
註1: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註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註3: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
附表二: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持有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 末 | |||||
|---|---|---|---|---|---|---|---|---|---|
| 之公司 | 種類 | 有價證券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數(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股票 |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439,856 | \$14,399 | 2.00% | \$14,399 | 註3 | |
| 股票 | 群成科技(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721,228 | - | 3.33% | - | 註1及註3 | |
| 股票 | 諧永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7,810,000 | 500,000 | 7.58% | 500,000 | 註3 | |
| 本 | 股票 | 詠利投資(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300,000 | 43,000 | 8.06% | 43,000 | 註3 |
| 公 | 股票 | 興訊科技(股)公司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74,274 | - | 1.17% | - | 註2及註3 |
| 司 | 股票 | Greenliant Systems, Ltd.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333,333 | 30,301 | 3.37% | 30,301 | 註3 |
| 股票 | Mcube Inc.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28,745 | 44,879 | 1.34% | 44,879 | 註3 | |
| 股票 | 欣興電子(股)公司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717,000 | 17,315 | - | 17,315 | ||
| 基金 | 凱基凱旋貨幣巿場基金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4,399,937 | 50,145 | - | 50,145 | ||
| 股票 | 擎泰科技(股)公司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2,350,000 | 16,544 | - | 16,544 | 註4 |
註1: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327,490千元。
註2:帳面金額係包含累積減損23,427千元。
註3:因無活絡市場交易價格可參考,故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金額列示。
註4:經參考市場交易價格及流動性折減而得。
附表三: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及帳款 | ||||||||
|---|---|---|---|---|---|---|---|---|---|---|
| 進(銷)貨 | 佔總進(銷) | 授信 | 授信 | 佔總應收(付)票 | ||||||
| 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額 | 貨之比例 | 期間 | 單價 | 期間 | 餘額 | 據、帳款之比例 |
| 聯發科技(股)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二親 等以內之親屬 |
銷貨 | \$1,752,346 | 12.24% | 月結75天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月結30~120天 | \$437,673 | 11.63 % | |
| 京元電子(股)公司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聯發科技(股)公司之子公司 | 銷貨 | \$576,210 | 4.02% | 月結60天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月結30~120天 | \$218,764 | 5.81 % |
| 晨星半導體(股)公司 | 聯發科技(股)公司之子公司 | 銷貨 | \$152,606 | 1.07% | 月結60天 | 與一般客戶相當 | 月結30~120天 | \$31,857 | 0.85 % |
附表四: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帳列應收 | 應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 係 |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金 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呆帳金額 |
| 聯發科技(股)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 之親屬 |
\$437,673 | 3.96 | \$- | - | \$173,354 | \$- | |
| 京元電子(股)公司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聯發科技(股)公司之子公司 | \$218,764 | 3.40 | \$- | - | \$70,501 |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投資公 | 被投資公司 | 所 在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司名稱 | 名 稱 |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 註 |
| 本公司 | KYEC USA Corp. | 註1 | 代理美國地區之業務及相關之連繫工作 | \$4,973 | \$4,973 | 160,000 | 100.00 % | \$15,241 | (307) | \$(307) | |
| 本公司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註2 | 投資控股 | 5,008,021 | 4,855,771 | 157,155,000 | 100.00 % | 4,375,463 | 15,864 | 15,864 | |
| 本公司 | KYEC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 註3 | 投資控股 | 251,579 | 251,579 | 7,500,000 | 100.00 % | 269,169 | 13,101 | 13,101 | |
| 本公司 | KYEC Japan. K.K. | 註4 | 電子零組件製造、買賣等業務、代理日本 地區之業務及相關之聯繫工作 |
102,735 | 102,735 | 1,899 | 89.83 % | 35,280 | 6,631 | 5,958 | |
| 本公司 | KYEC SINGAPORE PTE. LTD. | 註5 | 代理東南亞及歐洲地區之業務及相關之聯 繫工作 |
1,830 | 1,830 | 78,000 | 100.00 % | 1,155 | 472 | 472 | |
| 本公司 | 東琳精密(股)公司 | 註6 |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買賣等業務 | 1,019,130 | 1,019,130 | 95,112,537 | 35.50 % | 1,102,824 | 289,160 | 101,159 | |
| 本公司 | 好修科技(股)公司 | 註8 | 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發及零售、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等業務 |
28,000 | 28,000 | 2,800,000 | 23.33 % | 39,315 | 44,356 | 11,389 |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註7 | 投資控股 | USD 96,155 | USD 96,155 | 98,000,000 | 92.89 % | USD 110,817 | USD 6,099 | - |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Sino-Tech Investment Co., Ltd. | 註3 | 投資控股 | USD 40,000 | USD 35,000 | 40,000,000 | 100.00 % | USD 14,937 | USD(2,801) | - | |
|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 Strong Outlook Investment Ltd. | 註2 | 投資控股 | USD 21,000 | USD 21,000 | 35,000,000 | 100.00 % | USD 12,490 | USD(2,332) | - | |
| KYEC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註7 | 投資控股 | USD 7,500 | USD 7,500 | 7,500,000 | 7.11 % | USD 8,505 | USD 6,099 | - |
註1:101 Meto Drive., #540 San Jose, CA 95110 USA.
註2: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註3: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註4:5F 2-3-8 Momochihama, Sawara-ku, Fukuoka 814-0001 Japan.
註5:750A Chai Chee Road Unit 07-22 Chee, Singapore 238884.
註6:苗栗縣竹南鎮中華路118號。
註7:P.O. Box 280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註8:台中巿大肚區華山路380號。
| 附表六:大陸投資資訊: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USD 千元)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臺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USD千元) |
本期匯出 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USD千元) |
被投資公司本 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投資之持 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 (USD千元) (註5) |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USD千元)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臺 灣之投資收益 |
|
| 匯出 | 收回 | |||||||||||
| \$3,339,075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 | \$3,280,681 | \$3,280,681 | \$184,262 | \$184,262 | \$3,776,541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註1 | (USD 105,500) | 投資大陸(註2) | (USD 103,655) | \$- | \$- | (USD 103,655) | (USD 6,099) | 100% | (USD 6,099) | (USD 119,322) | \$- |
| \$2,373,750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 | \$1,772,400 | \$158,250 | \$1,930,650 | \$(155,297) | \$(155,297) | \$868,091 | |||||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註3 | (USD 75,000) | 投資大陸(註4) | (USD 56,000) | (USD 5,000) | \$- | (USD 61,000) | (USD (5,133)) | 100% | (USD (5,133)) | (USD 27,428)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臺灣匯出 | 經濟部投審會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核准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5,211,331 | \$5,211,331 | |
| (USD 164,655千元) | (USD 164,655千元) | \$13,772,917 |
註1:從事經營類比或混合自動資料處理機之零附件、固態記憶系統之零附件、升溫烤箱之加工組裝及銷售業務、積體電路封裝及其測試。
註2: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91)經審二字第091029245號函核准,經由第三地區英屬維京群島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轉投資英屬開曼群島 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間接在大陸地區 投資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註3:積體電路封裝及測試,加工電子零組件、電子材料、類比或混合自動數據處理機、固態記憶系統、升溫烤箱控制器等產品製造、銷售及提供相關售後服務。
註4: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98)經審二字第09800098370號函核准,經由第三地區英屬維京群島 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轉投資薩摩亞 Sino-tech Investment Co., Ltd. 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蘇 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註5:本公司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採用權益法評價而得。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 要 | 金 | 額 | 備 註 |
|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其中重大外幣含 | USD | 12,240,012.06 | \$ | 2,084,224 |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 |
| JPY | 233,233,067.00 | 三十一日匯率: | ||||
| CNY | 10,087,553.74 | USD 1 = NTD31.65 | ||||
| 定期存款 | 3,251,135 | JPY 1 = NTD0.2646 | ||||
| 合 計 |
\$ | 5,335,359 | CNY 1 = NTD5.092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公平價值 | 備 註 | |||||
|---|---|---|---|---|---|---|
| 金融商品名稱 | 摘 要 | 股數/單位數 | 取得成本 | 單價(元) | 總額 | |
| 普通股股票 | ||||||
| 欣興電子(股)公司 | 717,000 | \$ 26,566 |
\$ 24.1500 |
\$ 17,315 |
||
| 基金 | ||||||
| 凱基凱旋貨幣市場基金 | 4,399,937 | 50,000 | 11.3967 | 50,145 | ||
| 合 計 |
\$ 67,460 |
|||||
3.應收票據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積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 10,349 |
左列應收票據係 | |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82 | 因銷貨而發生。 | |
| 其 他 |
各客戶餘額未超過本 | 471 | |
| 科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11,402 | ||
| 減:備抵呆帳 | - | ||
| 淨 額 |
\$ 11,402 |
||
4.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Huawei Tech. Investment Co., Ltd. | \$ 239,773 |
左列應收帳款係 | |
| 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7,779 | 因銷貨而發生。 | |
| 奇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212,129 | ||
| 台灣恩智浦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193,062 | ||
| Omnvision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 Ltd. |
177,888 | ||
| 其 他 |
各客戶餘額未超過本 | 2,084,201 | |
| 科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3,124,832 | ||
| 減:備抵呆帳 | (56,450) | ||
| 備抵銷貨折讓 | (34,029) | ||
| 淨 額 |
\$ 3,034,353 |
||
5.應收帳款-關係人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37,673 |
||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218,764 | ||
| 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31,857 | ||
|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11,529 | ||
|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988 | ||
| Auto Chips Inc. | 6,563 | ||
| 香港商創發科技通訊(股)台灣分公司 | 2,557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706 | ||
| 合 計 |
\$ 717,637 |
||
6.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其他應收款 | \$ 126,702 |
||
| 應收利息 | 1,352 | ||
| 合 計 |
\$ 128,054 |
||
7.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 戶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 148,877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146,547 | ||
| 蘇州震坤科技有限公司 | 6,558 | ||
|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 |
5,545 | ||
| 好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52 | ||
| Auto Chips Inc. | 955 | ||
|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1 | ||
| KYEC Japan K.K. |
2 | ||
| 合 計 |
\$ 310,847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8.存貨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目 |
摘 | 要 | 成本 | 市 價 |
備 註 |
| 原 (物) 料 | \$ 126,986 |
\$ 126,986 |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 ||
| 在 製 品 | 21,482 | 21,482 | 低法 | ||
| 製 成 品 | 110 | 110 | |||
| 合 計 |
148,578 | \$ 148,578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2,011) | ||||
| 淨 額 |
\$ 136,567 |
||||
9.預付款項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留抵稅額 | \$ 178,165 |
||
| 預付設備款 | 26,234 | ||
| 其他預付款 | 15,573 | ||
| 預付費用 | 2,309 | ||
| 合 計 |
\$ 222,281 |
||
10.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代 付 款 | \$ 150,796 |
||
| 暫 付 款 | 14,183 | ||
| 合 計 |
\$ 164,979 |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1.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其他-股 | 期末餘額 | 股權淨值/市價 | 提供擔保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投資(損)益 累積換算調整數 | 東權益調 | 每股市價/ | 或質押情 | 備註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整數 | 股數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淨值(元) | 總價 | 形 | ||||
| KYEC USA Corp. | 160,000 \$ | 14,665 | - \$ | - | - \$ | - \$ (307) \$ |
883 \$ | - 160,000 |
100.00% \$ | 15,241 \$ 95.25 15,241 | 無 | |||||
| KYEC Investment | 152,155,000 3,969,121 | 5,000,000 | 152,250 | - - |
15,864 | 238,228 | - 157,155,000 |
100.00% 4,375,463 | 27.84 4,375,463 | 無 | ||||||
| International Co., Ltd. | ||||||||||||||||
| KYEC Technology | 7,500,000 | 241,382 | - | - | - | - 13,101 | 14,686 | - 7,500,000 |
100.00% | 269,169 | 35.89 269,169 | 無 | ||||
| Management Co., Ltd. | ||||||||||||||||
| KYEC Japan K.K. | 1,899 | 32,157 | - | - | - | - 5,958 |
(2,835) | - 1,899 |
89.83% | 35,280 18,578.08 35,280 | 無 | |||||
| KYEC SINGAPORE PTE. | 78,000 | 659 | - | - | - - |
472 | 24 | - 78,000 |
100.00% | 1,155 | 14.81 | 1,155 | 無 | |||
| LTD. | ||||||||||||||||
| 東琳精密(股)公司 | 95,112,537 1,005,456 | - | - | - - |
101,159 | - (3,791) |
95,112,537 | 35.50% 1,102,824 | 11.55 1,102,824 | 無 | 註1 | |||||
| 好修科技(股)公司 | 2,800,000 | 39,367 | - | - | - | (6,325) 11,389 | - (5,116) |
2,800,000 | 23.33% | 39,315 | 14.04 39,315 | 無 | 註1及註2 | |||
| 小 計 |
5,302,807 | 152,250 | (6,325) 147,636 | 250,986 | (8,907) | 5,838,447 | ||||||||||
| 減:遞延貸項 | (93,038) | - | (24,651) | 7,074 | - - |
(110,615) | ||||||||||
| 合 計 |
\$ 5,209,769 | \$ 152,250 |
\$ (30,976) \$ 154,710 \$ | 250,986 \$ (8,907) | \$ 5,727,832 | |||||||||||
註1:其他係持有被投資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因持股比例發生變動,而調整保留盈餘。
註2:本期減少係取得好修科技(股)公司發放之現金股利。
12.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金融資產 | 期末餘額 | 提供擔保或 | ||||||
|---|---|---|---|---|---|---|---|---|---|---|---|
| 名 稱 |
單位數/股 數 | 金額 | 單位數/股 數 | 金 額 | 單位數/股 數 | 金 額 | 評價調整 | 單位數/股 數 | 公平市價 | 質押情形 | 備註 |
| 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 計 |
\$ - \$ |
- - |
2,350,000 | \$ 15,275 \$ 15,275 |
- | \$ - \$ - |
\$ 1,269 \$ 1,269 |
2,350,000 | \$ 16,544 \$ 16,544 |
無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股/新台幣千元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期末餘額 | 提供擔保或 | 備註 | |||||
|---|---|---|---|---|---|---|---|---|---|---|
| 名 稱 |
股 數 | 金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帳面價值 | 質押情形 | |
| 華成創業投資(股)公司 | 1,599,840 | \$ 15,999 |
- | \$ - |
(159,984) | \$ (1,600) |
1,439,856 | \$ 14,399 |
無 | 註1 |
| 群成科技(股)公司 | 3,721,228 | 87,490 | - | - | - | (87,490) | 3,721,228 | - | 無 | 註2 |
| 諧永投資(股)公司 | 57,810,000 | 500,000 | - | - | - | - | 57,810,000 | 500,000 | 無 | |
| 詠利投資(股)公司 | 50 | 50,000 | 4,299,957 | - | (7) | (7,000) | 4,300,000 | 43,000 | 無 | 註3 |
| 興訊科技(股)公司 | 174,274 | - | - | - | - | - | 174,274 | - | 無 | |
| Mcube Inc. | 528,745 | 44,879 | - | - | - | - | 528,745 | 44,879 | 無 | |
| Greenliant Systems, Ltd. | - | - | 2,333,333 | 30,301 | - | - | 2,333,333 | 30,301 | 無 | |
| 合 計 |
\$ 698,368 |
\$ 30,301 |
\$ (96,090) |
\$ 632,579 |
註2:本公司評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群成科技(股)公司之投資價值已產生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故於民國一○三年度認列減損損失87,490千元。 註1:華成創業投資(股)於民國一○三年四月辦理減資退回股款,其減資比例為10%,共計退回股款1,600千元。
註3:詠利投資(股)公司臨時股東會於民國一○三年度將原一股面額\$1,000,000改為一股\$10,故本公司持股股數增加。
詠利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十月辦理減資退回股款,其減資比例為16.27%,共計退回股款7,000千元。
14.固定資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本年度固定資產變動情形請詳見財務報告附註六、8
二、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八。
三、重分類明細如下:
| 轉列營業費用 | \$ (3,113) |
|---|---|
| 轉列預付款項 | (19,647) |
| 轉列無形資產 | (15,503) |
| 合計 | \$ (38,263) |
15.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本年度固定資產變動情形請詳見財務報告附註六、8
二、折舊費用帳列明細如下:
三、重分類明細如下:
| 轉列營業費用 | \$ (2,014) |
|---|---|
16.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期 初 餘 額 |
本 期 增 加 |
本 期 減 少 |
重 分 類 |
期 末 餘 額 |
備 註 |
|---|---|---|---|---|---|---|
| 無形資產-電腦軟體成本 原始成本 累計攤銷 合 計 |
\$ 156,419 (148,993) \$ 7,426 |
\$ 15,503 (註) (7,878) \$ 7,625 |
\$ (73,597) 73,597 \$ - |
\$ - - \$ - |
\$ 98,325 (83,274) \$ 15,051 |
註:本期增加數係自固 定資產重分類而來。 |
17.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目 |
摘 要 |
小計 | 合 計 |
備 註 |
| 存出保證金 | 高爾夫球證入會保證金等 | \$ 12,701 |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海關保證金等 | \$ 94,476 |
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八 |
18.應付票據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台灣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 \$ 1,733 |
||
| 聚碩科技(股)公司 | 1,141 | ||
| 台灣是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8 | ||
| 互盛股份有限公司 | 529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 | 284 | |
|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 4,225 |
||
19.應付帳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品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 | 41,768 | |||
| 新加坡商安富利(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 26,868 | ||||
| 其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 | 261,708 | |||
|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計 | \$ | 330,344 | |||
20.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604,299 |
||
|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232,462 | ||
| 應付水電費 | 103,763 | ||
| 應付勞健保費 | 56,311 | ||
| 應付退休金 | 24,387 | ||
| 應付維修費 | 6,979 | ||
| 應付利息 | 13,192 | ||
| 其 他 |
632,536 | 註 | |
| 合 計 |
\$ 1,673,929 |
||
註:其他主要係代客戶支付之封裝加工費用。
21.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款項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關 係 人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好修股份有限公司 | \$ 32,342 |
||
| 京隆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14,045 | ||
| KYEC USA Corp. |
7,596 | ||
| KYEC Japan K.K. |
4,495 | ||
|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1,188 | ||
| 合 計 |
\$ 59,666 |
||
22.應付設備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供 應 商 名 稱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ADVANTEST TAIWAN INC. |
\$ 343,719 |
||
| Teradyne (Asia) Pte. Ltd. |
111,612 | ||
| 鴻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298 | ||
| 其 他 |
各戶餘額未超過本科 | 297,702 | |
| 目餘額百分之五者 | |||
| 合 計 |
\$ 804,331 |
||
23.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 註 |
|---|---|---|---|---|
| 預收款項 | \$ 24,001 |
|||
| 代 收 款 |
102,401 | |||
| 暫 收 款 |
3,372 | |||
| 合 計 |
\$ 129,774 |
|||
24.長期借款明細表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債 權 人 |
摘 要 |
借款金額 | 契約期限 | 利 率 |
償還辦法 | 備 註 |
|---|---|---|---|---|---|---|
| 中國信託銀行等十七家銀行(註1) | 抵押借款 | \$ 6,499,990 |
99.03.10~107.03.10 | 1.68% | 詳財務報表 | 擔保品詳財務報表附註八 |
| 台北富邦銀行等九家銀行(註2) | 抵押借款 | 3,200,000 | 101.09.10~106.09.10 | 1.63-1.68% | 附註六.11 | |
| 台灣企銀 | 信用借款 | 158,250 | 103.09.24~105.09.24 | 0.88% | ||
| 兆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89,900 | 103.09.19~105.09.18 | 1.00% | ||
| 花旗銀行 | 信用借款 | 791,250 | 103.11.26~105.11.26 | 1.09% | ||
| 匯豐銀行 | 信用借款 | 1,076,100 | 103.10.31~105.10.31 | 0.98% | ||
| 土地銀行 | 信用借款 | 253,200 | 103.12.10~105.12.10 | 1.09% | ||
| 合 計 |
12,168,690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624,998) | |||||
| 減:聯貸銀行主辦費 | (17,280) | |||||
| 一年後到期之長期借款 | \$ 10,526,412 |
|||||
註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30億聯貸案參與金融機構分別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華南銀 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大眾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台灣工 業銀行等十七家金融機構。
註2:台北富邦銀行38億聯貸案參與金融機構分別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華南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第一銀行、土地銀行、玉山銀行、彰化銀行等九 家金融機構。
25.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摘 要 |
|---|---|---|---|
| 加工收入 | \$ 13,834,646 |
||
| 借機收入 | 318,879 | ||
| 營業租賃收入 | 255,309 | ||
| 銷貨收入 | 29,655 | ||
| 其他營業收入 | 12,989 | ||
| 合 計 |
14,451,478 | ||
| 減:加工及銷貨折讓 | (134,552) | ||
| 合 計 |
\$ 14,316,926 |
||
26.營業成本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 額 | 備 註 |
|---|---|---|---|---|
| 銷貨成本 | ||||
| 直接原料 | ||||
| 期初盤存 | \$ | 118,935 | ||
| 加:本期進料(淨額) | 1,143,810 | |||
| 進貨退回及折讓 | (176) | |||
| 減:轉列其他費用 | (265,321) | |||
| 減: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回升利益 | (4,682) | |||
| 減:出售原料 | (3,468) | |||
| 減;期末盤存 | (126,986) | |||
| 本期耗料 | 862,112 | |||
| 直接人工 | 1,270,774 | |||
| 製造費用 | 8,213,135 | |||
| 製造成本 | 10,346,021 | |||
| 加:期初在製品 | 28,607 | |||
| 加:線邊材進貨 | 9,299 | |||
| 減:轉列其他維修費用 | (38,312) | |||
| 減:轉列未完工單 | (121,135) | |||
| 減:期末在製品 | (21,482) | |||
| 製成品成本 | 10,202,998 | |||
| 減:期末製成品 | (110) | |||
| 減:轉列加工成本 | (9,878,480) | |||
| 減:轉列固定資產 | (324,408) | |||
| 產銷成本 | - | |||
| 加工成本 | 9,878,480 | |||
| 出售原料成本 | 3,468 |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6,700 | |||
| 營業成本總計 | \$ | 9,888,648 | ||
27.製造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折 舊 |
\$ 3,678,916 |
||
| 間接人工 | 1,751,215 | ||
| 水電瓦斯費 | 890,577 | ||
| 修 繕 費 |
822,513 | ||
| 消耗材料 | 437,955 | ||
| 其 他 |
631,959 | ||
| 合 計 |
\$ 8,213,135 |
||
28.銷售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佣金支出 | \$ 104,857 |
||
| 薪資支出 | 103,701 | ||
| 其 他 |
49,502 | ||
| 合 計 |
\$ 258,060 |
||
29.管理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413,489 |
||
| 折 舊 |
230,946 | ||
| 其 他 |
225,042 | ||
| 合 計 |
\$ 869,477 |
||
30.研發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205,133 |
||
| 間接耗材 | 102,584 | ||
| 折 舊 |
38,432 | ||
| 其 他 |
75,188 | ||
| 合 計 |
\$ 421,3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