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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shan Dongwei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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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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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 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威科技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 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4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34,628.8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23.81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 点 |
项目拟投资 总额(万 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万元) |
|---|---|---|---|---|
| 1 | 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产(一期)项目 |
安徽省宣城 市广德市 |
30,398.00 | 15,000.00 |
| 2 |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江苏省苏州 | 11,676.00 | 9,000.00 |
1
| 市昆山市 | ||||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江苏省苏州 市昆山市 |
6,970.00 | 5,404.99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8,000.00 | - |
| 合计 | 57,044.00 | 29,404.99 |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项目为“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
|---|---|---|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实施地点 | 变更后实施地点 |
| 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产(一期)项目 |
广德经济开发区2020年80 号的用地 |
广德经济开发区2019年 90号和2019年91号的用 地 |
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 “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德经济开发区 2020 年 80 号的用地”变更为“广德经济开发区 2019 年 90 号和 2019 年 91 号的用 地”。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原用地为“广德 经济开发区 2020 年 80 号的用地”,公司已与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纳土地出让款 1,200.01 万元,公司暂未取得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自有资金 1,200.01 万。
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公辅设施,统筹规划项目建设, 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 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紧邻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的广德经济开发区的 2019 年 90 号和 2019 年 91 号用地,面积为 96.91 亩,土地出让金为 1,162.89 万 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产业规划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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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除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六、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昆山 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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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行为是合理、合规和有必要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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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鹏翔 胡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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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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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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