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unshan Dongwei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6, 2021
58598_rns_2021-07-06_b9351486-5aad-4a1f-84ff-cdde5aa662b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 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威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 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4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34,628.8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23.81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404.99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57,044.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1
| 号 | 额(万元) | 资金金额(万元) | 资金金额(万元) | |
|---|---|---|---|---|
| 1 | 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产(一期)项目 |
30,398.00 | 30,398.00 | 15,000.00 |
| 2 |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 11,676.00 | 11,676.00 | 9,000.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970.00 | 6,970.00 | 5,404.99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 |
| 合计 | 57,044.00 | 57,044.00 | 29,404.99 |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 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且针对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57,044.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2
决定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 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鹏翔 胡 德
==> picture [12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