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unlun Tech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14, 2026
55406_rns_2026-05-14_b23752bd-e54e-4510-96f9-da83a35c9e6a.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6-037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32.335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昆仑万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除6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归属比例50%,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归属比例0%,2024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涉及的27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2.3358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246.194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1,500.7204万股的5.1409%。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581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9.58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432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 |
|---|---|---|
|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2024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2024年和2025年两年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15亿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公司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三年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8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若归属期未满足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对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 考评结果(S) | S≥80 | 80>S≥70 | 70>S≥60 | S<60 |
|---|---|---|---|---|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 标准系数 | 1.0 | 0.8 | 0.5 | 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 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除因输入有误导致1名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登记的姓名不一致,监事会已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异议反馈。2024年4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6、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3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向432名激励对象授予6,246.1941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9.581元/股。
2、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2名激励对象离职和4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部分归属,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上述96名激励对象对应作废股份1,112.1844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33% 。公司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5日,截止2026年5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 序号 |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3 |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均已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 4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4年和2025年两年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15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891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731号),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6.62亿元,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1.98亿元,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38.60亿元,符合归属条件。 |
| 5 |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对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原则上绩效评价 |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除6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 |
5
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当年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5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归属比例。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归属比例50%,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归属比例0%,268名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19.581元/股(调整后)
3、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33%。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1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2.3358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5,535.6953万股的0.9020%,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国籍/地区 |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刘建宏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台湾 | 40.0000 | 13.2000 | 33.00% |
| 金钟勋(KIM JONGHOON) | 核心技术人员 | 韩国 | 2.9438 | 0.9715 | 33.00% |
| 杨绪严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台湾 | 2.6319 | 0.8685 | 33.00% |
| 邬隽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香港 | 1.8224 | 0.6014 | 33.00%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267人) | 3,433.0264 | 1,116.6944 | 32.53% | ||
| 合计(271人) | 3,480.4245 | 1,132.3358 | 32.53%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除6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归属比例50%,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归属比例0%,同意对271名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归属。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如全部归属,公司股份将增加1,132.3358万股,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7
八、备查文件
-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