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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 LONG Annual Report 2021

Nov 5, 2021

51859_rns_2021-11-05_016f3fa7-cd73-4834-acef-c5e74c702de3.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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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股票代碼 1537)

公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自立三路 6 號

電 話:(049)225-4777

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 13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 16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7 ~ 60
(一)
公司沿革
17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7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7 ~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 ~ 27
(五)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7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7 ~ 48
(七)
關係人交易
48
(八)
質押之資產
49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9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9
(十二)其他 49 ~ 57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8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59 ~ 60

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10 年度(自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 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負 責 人:李耀銘

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2 日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329,030 25 \$ 1,652,337 30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73,018 1 38,174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四)
76,397 2 68,352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19,657 - 37,732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679,717 13 939,202 17
130X 存貨 六(六) 1,858,515 35 1,450,132 26
1410 預付款項 31,962 1 40,125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6,829 1 44,891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4,125,125 78 4,270,945 7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3,655 2 27,088 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四)
流動 50,000 1 50,000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751,296 14 881,918 16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46,633 1 49,976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 52,073 1 52,510 1
1780 無形資產 613 - 1,14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七) 99,271 2 80,832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 26,212 1 31,188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29,753 22 1,174,653 22
1XXX 資產總計 \$ 5,254,878 100 \$ 5,445,598 100

(續 次 頁)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40,000 1 \$ 34,176 1
2150 應付票據 4,776 - 8,277 -
2170 應付帳款 324,646 6 333,925 6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232,871 5 288,210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83,128 7 291,156 5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四) 7,625 - 7,971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二十) 64,912 1 75,484 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057,958 20 1,039,199 19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七) 380,736 7 378,458 7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三) 29,319 1 37,837 1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10,055 8 416,295 8
2XXX 負債總計 1,468,013 28 1,455,494 2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820,664 16 820,684 15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701,951 13 702,215 13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56,785 18 868,963 1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84,799 4 14,770 -
3350 未分配盈餘 1,317,801 25 1,768,271 33
其他權益 六(十九)
3400 其他權益 ( 195,135) ( 4) ( 184,799) ( 4)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786,865 72 3,990,104 73
3XXX 權益總計 3,786,865 72 3,990,104 73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254,878 100 \$ 5,445,598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0


109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 \$ 5,797,748 100
\$
7,119,214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 ( 4,577,166)( 79)( 5,464,078)( 77)
5900 營業毛利 1,220,582 21 1,655,136 23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五)
(二十六)
6100 推銷費用 ( 205,810)( 3)( 238,610)( 3)
6200 管理費用 ( 185,088)( 3)( 210,139)(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5,067)( 1)( 38,467)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十二(二) - - 31,52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425,965)( 7)( 455,690)( 6)
6900 營業利益 794,617 14 1,199,446 1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8,841 - 8,714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二) 13,269 - 10,29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三) 1,548 -
(
31,855)(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 738) -
(
975)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2,920 -
(
13,819)( 1)
7900 稅前淨利 817,537 14 1,185,627 1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七) ( 197,499)( 4)( 306,431)( 4)
8200 本期淨利 \$ 620,038 10
\$
879,196 12

(續 次 頁)

廣 隆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三) \$ 7,124 - (\$ 1,219)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十九)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45,150 1 ( 5,155)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二十七) ( 1,425) - 244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50,849 1 ( 6,130) -
836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80,562)( 1)( 161,529)( 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二十七)
得稅 16,112 - 32,306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64,450)( 1)( 129,223)( 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3,601) - (\$ 135,353)(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06,437 10 \$ 743,843 1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620,038 10 \$ 879,196 12
合計 \$ 620,038 10 \$ 879,196 1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606,437 10 \$ 743,843 10
合計 \$ 606,437 10 \$ 743,843 10
每股盈餘 六(二十八)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7.58 \$ 10.7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7.53 \$ 10.7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

未分配盈餘



109


109

1

1
日餘額
\$ 817,854 \$ 665,000 \$ 767,841 \$
-
\$ 1,823,796 (\$ 14,770) \$ 4,059,721
109
年度淨利
- - - - 879,196 - 879,196
109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十三)(十九) - - - - ( 975) ( 134,378) ( 135,35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878,221 ( 134,378) 743,843
108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八)
法定盈餘公積 - - 101,122 - ( 101,122)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14,770 ( 14,770) - -
現金股利 - - - - ( 817,854) - ( 817,854)
股份基礎給付 六(十五)(十九) 2,830 37,215 - - - ( 35,651) 4,394
109

12

31
日餘額
\$ 820,684 \$ 702,215 \$ 868,963 \$
14,770
\$ 1,768,271 (\$ 184,799) \$ 3,990,104
110

110

1

1
日餘額
\$ 820,684 \$ 702,215 \$ 868,963 \$
14,770
\$ 1,768,271 (\$ 184,799) \$ 3,990,104
110
年度淨利
- - - - 620,038 - 620,038
110
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十三)(十九) - - - - 5,699 ( 19,300) ( 13,60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25,737 ( 19,300) 606,437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八)
法定盈餘公積 - - 87,822 - ( 87,822) - -
特別盈餘公積 - - - 170,029 ( 170,029) - -
現金股利 - - - - ( 818,356) - ( 818,356)
股份基礎給付 六(十五)(十九) ( 20) ( 264) - - - 8,964 8,680
110

12

31
日餘額
\$ 820,664 \$ 701,951 \$ 956,785 \$184,799 \$ 1,317,801 (\$ 195,135) \$ 3,786,86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817,537
\$
1,185,62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十二(二)
-
(
31,526 )
折舊費用
六(二十五)
147,471
176,939
攤銷費用
六(二十五)
2,365
2,933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二)(二十三)
利益
(
9,787 )
(
3,612 )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三)
(
1,760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二十三)
(
369 )
(
91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六(十五)(十九)
8,702
1,564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
8,841 )
(
8,714 )
股利收入
六(二十二)
(
2,038 )
(
2,091 )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738
97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23,297 )
(
9,421 )
應收票據淨額
18,075
(
3,208 )
應收帳款淨額
253,800
151,521
存貨
(
434,343 )
(
122,472 )
預付款項
6,422
(
7,624 )
其他流動資產
(
13,248 )
(
61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
3,501 )
(
554 )
應付帳款
(
1,959 )
68,780
其他應付款
(
51,475 )
(
19,464 )
負債準備
(
122 )
1,524
其他流動負債
(
10,489 )
3,594
其他非流動負債
(
7,368 )
(
4,961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686,513
1,379,105
收取之利息
8,841
8,714
支付之利息
(
746 )
(
1,041 )
支付之所得稅
(
106,643 )
(
113,941 )
收取之股利
2,038
2,09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90,003
1,274,928

(續 次 頁)

附註
1 2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109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四) (\$ 8,045 ) (\$ 118,352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九) ( 28,218 ) ( 66,952 )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款 369 243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六(三)
融資產 ( 31,417 )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121 6,048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96 ) ( 14,384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7,386 ) ( 193,397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變動數 六(三十) 6,389 ( 140,064 )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1,047 ) 1,235
發放現金股利數 六(十八)(三十) ( 818,356 ) ( 817,854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五) - 2,830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五) ( 2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13,034 ) ( 953,853 )
匯率變動影響數 ( 32,890 ) ( 48,154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323,307 ) 79,52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652,337 1,572,81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29,030 \$ 1,652,33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註 明者外 )

一、 公司沿革

1.廣隆光 電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民國 79 年 1 月 25 日於中 華民國 設立,本 公司 及 子公司( 以下統稱「本集 團」)主 要營業 項目為 鉛 酸蓄電 池相關 產品之 製造及 銷售。

2.本公司 股票自 民國 91 年 1 月 22 日起 經核准在 台灣證 券交易 所買賣 。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11 年 3 月 22 日經董事 會通過 發布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 下簡稱「 金管會 」)認 可之新 發布、修正 後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0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民國110年1月1日
準則第9號之延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 民國110年1月1日
導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利率指標變革」
16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冠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註: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1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達到預定
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會計估計之定義」
民國112年1月1日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 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有 說明外,此 等政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一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 國際會 計準則 、解釋 及 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工具)。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 透 過其他 綜合損 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 。

(3)按退休 基金資 產減除 確定福 利義務 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2.編製符 合 IFRSs 之財務 報告需 要使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在 應用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 (1)本集團 將所有 子公司 納入合 併財務 報 告編製之 個體。 子公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制之 個體(包括 結構型 個體),當 本 集團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參 與之變動 報酬或 對該等 變動報 酬享有 權 利,且透 過對該 個體之 權力有 能力影響 該等報 酬時, 本集團 即控制 該 個體。子 公司自 本集團 取得控 制之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於喪失 控 制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2)集團內 公司間 之交易 、餘額 及未實 現 損益業已 銷除。 子公司 之會計 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益及 其他綜 合損益 各組成 部分歸 屬 於母公司 業主及 非控制 權益; 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非 控 制權益, 即使因 而導致 非控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控制 權益之 交易),係 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 ,亦即 視為與 業主間 進 行之交易 。非控 制權益 之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於權 益。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 子公司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0年 109年


業務性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利隆(越南)
責任有限公司
家庭及工業用蓄
電池之製造及銷
100 100
本公司 Kung Long
International Ltd.
一般投資 100 100
Kung Long
International Ltd.
Kung Tay Plastic
Co., Ltd.
一般投資 100 100
Kung Tay Plastic
Co., Ltd.
廣泰(越南)
責任有限公司
塑膠製品生產製
造及銷售
100 100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告 之子公 司

無此情形 。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

不適用。

5.重大限 制

無此情形 。

6.對本集 團具重 大性之 非控制 權益之 子 公司

無此情形 。

(四)外幣換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境之 貨幣(即 功能性 貨幣)衡 量。本 合併財務 報 告係 以本公 司之功 能性 貨幣「新 台幣」 作為表 達貨幣 列報。

  •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交 易採用 交易日 或衡量 日之即 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 ,按資 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非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 ,屬 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 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 為當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者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之 兌 換差額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 (4)所有兌 換損益 表達於 損益表 之「其 他 利益及損 失 」項 下。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功能性貨 幣與表 達貨幣 不同之 所有集 團 個體、關聯企 業及 聯 合協議,其經 營結果和 財務狀 況以下 列方式 換算為 表 達貨幣:

  • (1)表達於 每一資 產負債 表之資 產及負 債 係以該資 產負債 表日之 收盤匯 率 換算;
  • (2)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3)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價值變 動之風 險甚小。定期存 款 若係 屬三個月 內到期,且其持 有目的 係為 滿足營運 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 約當現金 。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 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日會 計。
  • 3.本集團 於原始 認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相 關交易 成本認 列於損 益,後續 按 公允價值 衡量, 其利益 或損失 認列於 損 益。
  • 4.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 利有關 之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 額能可靠 衡量時 ,本集 團於損 益認列 股 利收入。
  • (八)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及出 售為目 的 之經營模 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融 資產之 合約條 款產生 特定日 期 之現金流 量,完 全為支 付本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採用 交易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 (1)屬權益 工具之 公允價 值變動 認列於 其 他綜合損 益,於 除列時 ,先前 認

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之累 積利益 或 損失 後 續不得重 分類至 損益, 轉列至 保留盈餘 項下。 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 ,與股利 有關之 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入 ,及股 利金額 能可靠 衡量時 , 本集團於 損益認 列股利 收入。

(2)屬債務 工具之 公允價 值變動 認列於 其 他綜合損 益, 於 除列前 之減損 損 失、利息 收入及 外幣兌 換損益 認列於 損 益, 於除 列時, 先前認 列於其 他綜合損 益之累 積利益 或損失 將自權 益 重分類至 損益。

(九)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指同 時符合 下列條 件者: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為目 的之經 營 模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融 資產之 合約條 款產生 特定日 期 之現金流 量,完 全為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本集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將其 利益或 損失認 列於損 益。
  • (十)應收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帳款 及票據 。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收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集團 係以原 始發 票金額衡 量。
  • (十一)金融資產 減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收帳款,考量所 有合理 且可佐 證之資 訊 (包括前 瞻性者 )後,對 自原始 認 列後信用 風險並 未顯著 增加者,按 12 個 月預期信 用損失 金額衡 量備抵 損 失;對自 原始認列 後信用 風險已 顯著增 加者,按 存續期間 預期信 用損失 金 額衡量備 抵損失;就不 包 含重大 財務組 成部分之 應收帳 款,按存 續期間 預 期信用損 失金額 衡量備 抵損失 。

(十二)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十三)出租人之 租賃交 易- 營 業租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銷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十四)存貨

存貨按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衡量,成本 依加 權平均 法決定。製成品 及 在製品之 成本包 括原料、直接人 工、其 他 直接成本 及生產 相關之 製造費 用 (按正常 產能分 攤),惟不包 括借款 成本。比較 成本與 淨變現價 值孰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須投 入之估 計成本 及 相關 變動銷 售 費用後之 餘額。

(十五)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係 以取得 成本為 入帳基礎,並將購 建期間 之有關 利 息資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部 分之帳 面金額 應 除列。所有其他 維修費 用於發 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 後續衡 量採成 本模式,除土地 不提折舊 外,其 他 按估列耐 用年限 以直線 法提列 折舊。不 動產、廠房及設 備各項 組成若 屬 重大,則 單獨提 列折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檢視,若殘 值及耐 用年限 之預期 值 與先前之 估計不 同時,或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8 號「會計 政策、會 計估計變 動及錯 誤」之 會計估 計 變動規定 處理。 各項資 產之耐 用年限 如 下:
房屋及建築 5年~50年
機器設備 3年~25年
其它設備 3年~10年
  • (十六)承租人之 租賃交 易-使 用權資 產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 於 租 賃 期 間認列為 費用。
  • 2.使用權 資產於 租賃開 始日按 成本認 列 ,成本包 括:

(1)於開始 日或之 前支付 之任何 租賃給 付 ;

(2)發生之 任何原 始直接 成本; 及

(3)為拆 卸、移 除標的 資產及 復原其 所在 地點,或 將標的 資產復 原至租 賃之條款 及條件 中所要 求之狀 態之估 計 成本。

後 續 採 成 本 模 式 衡 量 , 於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兩者之 較早者 ,提列 折舊費 用。

(十七)投資性不 動產

投資性不 動產以 取得成 本認列,後續衡 量採成本 模式。除土地外,按估 計 耐用年限 以直線 法提列 折舊, 耐用年 限 為 30 年~50 年。

(十八)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以取得 成本認 列,依 直線法 按 估計耐用 年限 1~3 年攤 銷。

(十九)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集團於 資產負 債表日 針對有 減損跡 象 之資產,估計其可 回收金 額,當 可 回收金額 低於其 帳 面價 值時,則 認列減 損損失。可回收金 額係指 一項資 產 之公允價 值減處 分 成本 或其使 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 前年度 已認列 資 產減損之 情況不 存在 或 減少時,則迴轉 減損損失,惟迴轉 減損損 失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之帳 面金額 。

(二十)借款

係指向銀 行借入 之長、短 期款項。本集 團 於原始認 列時按 其公允 價值減 除 交易成本 衡量,後 續就減 除交易 成本後 之價款與 贖回價 值之任 何差額,採 有效利息 法按攤 銷程序 於流通 期間內 認 列利息費 用於損 益。

(二十一)應付帳款 及票據

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 因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大,本集 團係以 原始發 票金額 衡量。

(二十二)金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所 載之義 務履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除列金 融負債 。 (二十三)負債準備

負 債 準 備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該 義 務 , 且 該 義 務 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 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現值衡 量。

(二十四)員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列為 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定 提撥計 畫,係依權責 發生基 礎 將應提撥 之退休 基金數 額 認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成 本。預付提撥 金 於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未 來 給付之範 圍內認 列為資 產。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福利 金額折 現計算,並以資產 負債 表 日之確 定福利 義務現 值減除計 畫資產 之公允 價值。確定 福利 淨義務每 年由精 算師採 用預計單 位福利 法計算,折現率則 參考 資產負債 表日 與 確定福 利計畫之 貨幣及 期間一 致之高 品質公 司 債之市場 殖利率 決定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並表 達於保 留盈餘 。
  • 3.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則按會計估 列變動 處理。另以股 票 發放員工 酬勞者,計算 股數之 基礎為董 事會決 議日前 一日收 盤價。

(二十五)員工股份 基礎給 付

限制員工 權利新 股:

  • 1.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之 權 益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 2.未 限 制 參 與 股 利 分 配 之 權 利 且 員 工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無 須 返 還 其 已 取 得 之 股 利 , 於 股 利 宣 告 日 對 屬 於 預 計 將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員 工 之 股利部分 按股利 之公允 價值認 列 酬勞 成 本。
  • 3.員工須 支付價 款取得 限制員 工權利 新 股,員 工於既 得期間 內離職,其 當年尚未 既得之 股份,本公 司依法 按原 發行價格 收買並 辦理註 銷,惟 無 須 返 還 已 取 得 之 股 利 , 於 給 與 日 就 預 計 將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員 工 所 支 付 之 價 款 部 分 認 列 為 負 債 , 並 對 屬 於 預 計 最 終 既 得 員 工 所 支 付 價款部分 認列為 「資本 公積 -限 制員工 權 利新股」。

(二十六)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稅捐機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所得 稅,嗣盈 餘產生 年度之 次年度 於股東會 通過盈 餘分 配 案後, 始就實際 盈餘之 分 配情 形,認 列未分 配 盈餘所得 稅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產負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自於交 易(不 包括企 業合併 )中對 資 產或負債 之原始 認列,且在交 易當時未 影響會 計利潤 或課稅 所得 (課 稅 損失),則不 予認列。遞 延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實現 或遞延 所得稅 負債清 償 時預期適 用之稅 率(及 稅法) 為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二十七)股利分配

分 配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 配現金 股利認 列為負 債。

(二十八)收入認列

  • 1.商品銷 售
  • (1)本集團 為鉛酸 蓄電池 相關產 品之製 造 及銷售,銷貨 收入於產 品之 控制移轉 予客戶 時認列,即本 集團並 無 尚未履行 之 履約 義務可 能 影響銷售 對象接 受該產 品時。當產 品被 運送至指 定地點,陳舊過 時及滅失 之風險 已移轉 予銷售 對象,且 銷售對象 依據銷 售合約 接 受產品,或 有客觀 證據證明 所有接 受標 準皆已滿 足時,商 品交付 方屬發生 。
  • (2)本 集 團 對 銷 售 之 產 品 提 供 標 準 保 固 , 對 產 品 瑕 疵 負 有 退 款 之 義 務,於銷 貨時認 列負債 準備。

2.財務組 成部分

本 集 團 與 客 戶 簽 訂 之 合 約 , 移 轉 所 承 諾 之 商 品 或 服 務 予 客 戶 與 客 戶 付 款 間 之 時 間 間 隔 未 有 超 過 一 年 者 , 因 此 本 集 團 並 未 調 整 交 易 價 格 以反映貨 幣時間 價值。

(二十九)營運部門

本集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式報 導。主要營 運決策 者負責分 配 資源予營 運部門 並評估 其績效。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假設及 估計不 確性之 主 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 之重大 會計估 計與假 設 可能與實 際結果 存有差 異,將 考量歷 史 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 務年度 重大調 整之風 險。請 詳 下列對重 大會計 判斷、估計與 假設不 確 定 性之說明 :

(一)會計政策 採用之 重要判 斷

無。

(二)重要會計 估計及 假設

存貨之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 故 本 集 團 必須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 本 集 團 評 估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貨因 正常損耗、過時陳 舊或無 市場銷 售價值 之金額,並 將存貨 成本沖 減至 淨 變現 價值。此存 貨評價 主要係 依未來 特定期 間內之產 品需求 為估計 基礎,故 可能 產生重大 變動。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存貨 之 帳面價值為 1,858,515 仟元。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479
\$
884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149,388 1,463,201
定期存款 178,163 188,252
合計 \$
1,329,030
\$
1,652,337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

2.本集團 未有將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提供 質 押之情形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9,234 \$
32,153
基金 27,975 -
評價調整 15,809 6,021
合計 \$ 73,018 \$
38,174

1.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認列於損 益之明 細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9,787
\$
3,612

2.本集團 未有將 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 量之金融 資產提 供質押 之情形 。

3.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價 格 風 險 資 訊 及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詳附註 十二 (二 )及(三 )。

(三)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
債務工具
普通公司債 \$ 31,417 \$ -
評價調整 ( 34) -
小計 \$ 31,383 \$ -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0,000 \$ 20,000
評價調整 52,272 7,088
小計 \$ 72,272 \$ 27,088
合計 \$ 103,655 \$ 27,088

1.本集團選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普 通 公 司 債 投 資 分類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該 等投資 於 民國 110 年 1 2 月 31 日 之公允 價 值為 31,383 仟元 。

2.本集團選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上市櫃 公 司 股 票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該等 投 資 之公允 價值明 細如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公允價值 \$ 72,272 \$
3.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益按公
明細如下 :
109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45,150 (\$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110年12月31日
110年度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109年12月31日
27,088
損益及
綜 合 損 益
5,155)
  • 4.本集團 未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保之情 形。
  • 5.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價 格 風 險 資 訊 及公允 價值資訊 請詳附 註十二 (二)及(三)。

(四)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三個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
76,397
\$
68,352
非流動項目
:
普通公司債 \$
50,000
\$
50,000

相關按攤 銷後成 本衡量 之金融 資產信 用 風險資訊 請詳附 註十二 (二)。 (五)應收票據 及帳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應收票據 \$ 19,657 \$ 37,732 \$ 34,524
應收帳款 681,373 940,860 1,102,771
減:備抵損失 ( 1,656) ( 1,658) ( 33,271)
\$ 699,374 \$ 976,934 \$ 1,104,024

1.應收帳 款及應 收票據 之帳齡 分析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未逾期 \$
682,786
\$
932,823
1-90天 18,075 45,670
91-180天 - -
181天以上 169 99
\$
701,030
\$
978,592

以上係以 逾期天 數 為基 準進行 之帳齡 分 析。

  • 2.本集團 未有將 應收票 據及帳 款提供 作 為質押擔 保之情 形 。
  • 3.本集團 將應收 帳款 予 以投保,期 間為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保 險公司 逐筆進 行審核 給予額 度 。 未逾期 應收帳 款投保 金額 明 細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未逾期應收帳款投保金額 \$ 444,341 \$
642,958
本集團於 評估此 類已投 保之應 收帳款 時,已考量該 應收帳 款之可 回收金 額

及其保險 之可回 收金額 後,據 以提列 備 抵損失。

4.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 應 收帳款餘 額均為 客戶合 約所產 生。

5.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帳款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 1 日信用風 險最大 之暴險 金額為 每 類應收帳 款之帳 面金額 。

6.相關應 收帳款 及應收 票據 信 用風險 資 訊請詳附 註十二 (二)。

(六)存貨

110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183,935
(\$ 48,361) \$
1,135,574
在製品 474,358 ( 7,111) 467,247
製成品 258,701 ( 3,007) 255,694
合計 \$
1,916,994
(\$ 58,479) \$
1,858,515
109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731,498
(\$ 49,752) \$
681,746
在製品 435,901 ( 7,243) 428,658
製成品 342,735 ( 3,007) 339,728
合計 \$
1,510,134
(\$ 60,002) \$
1,450,132

本集團當 期認列 為費損 之存貨 成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4,561,081 \$
5,480,124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137)
(
1,014)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23,660 -
廢鉛收入 ( 7,438)
(
15,032)
\$ 4,577,166 \$
5,464,078

本集團於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出 售 部分已提 列 呆滯 損失之 存貨,致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產生存 貨回升 利益 。

(七)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110年度
期 初 餘 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淨兌換差額 期 末 餘 額
\$ 87,272 \$
-
\$ - \$ - \$ - \$ 87,272
房 屋 及 建 築 618,709 147 - - ( 14,423) 604,433
機 器 設 備 1,715,107 30,283 ( 5,792) 18,407 ( 45,943) 1,712,062
其 他 設 備 91,739 998 ( 1,078) - ( 541) 91,118
在 建 工 程
及 待 驗 設 備 15,520 3,144 - ( 18,407) ( 257) -
\$ 2,528,347 \$ 34,572 (\$ 6,870) \$ - (\$ 61,164) \$ 2,494,885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 313,150) (\$ 21,339) \$ - \$ - \$ 7,093 (\$ 327,396)
機 器 設 備 ( 1,259,044) ( 117,775) 5,792 - 32,013 ( 1,339,014)
其 他 設 備 ( 74,235) ( 5,958) 1,078 - 1,936 ( 77,179)
(\$ 1,646,429) (\$ 145,072) \$ 6,870 \$ - \$ 41,042 (\$ 1,743,589)
帳 面 價 值 \$ 881,918 \$ 751,296
期 初 餘 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9年度 本期移轉 淨兌換差額 期 末 餘 額
- - - -
房 屋 及 建 築 \$ 87,272
645,361
\$
388
\$ - \$ - \$
(
27,040) \$ 87,272
618,709
機 器 設 備 1,591,522 31,718 ( 2,456) 76,347 17,976 1,715,107
其 他 設 備 124,570 423 ( 3,971) - ( 29,283) 91,739
在 建 工 程
及 待 驗 設 備 74,913 17,921 - ( 76,347) ( 967) 15,520
\$ 2,523,638 \$ 50,450 (\$ 6,427) \$ - (\$ 39,314) \$ 2,528,347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 303,540) (\$ 22,289) \$ - \$ - \$ 12,679 (\$ 313,150)
機 器 設 備 ( 1,091,670) ( 140,109) 2,456 - ( 29,721) ( 1,259,044)
其 他 設 備 ( 83,675) ( 12,034) 3,819 - 17,655 ( 74,235)
(\$ 1,478,885) (\$ 174,432) \$ 6,275 \$ - \$ 613 (\$ 1,646,429)

1.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借款成 本資本 化 金額及利 率區間 :無此 情形。 2.以不動 產、廠 房及設 備提供 借款擔 保 之情形, 請詳附 註八 。

(八)租賃交易 -承租 人

1.本 集 團 租 賃 之 標 的 資 產 包 括 土 地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利 隆 (越 南 )責 任 有 限 公 司於民 國 95 年 2 月 15 日與富 美投資 公 司簽訂土 地使用 權合約 ,租賃 合 約之期間 為 50 年。租賃 合約是採 個別協 商並包含 各種不 同的條 款及條 件, 除租賃之 資產不 得用作 借貸擔 保外, 未 有加諸其 他之限 制。

2.使用權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認 列之折 舊 費用資訊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土地 \$
46,633
\$
49,976
110年度 109年度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土地 \$
1,962
\$
2,070

(九)投資性不 動產

110年度
\$ 47,990 \$ - \$ 47,990

及 建
16,443 - 16,443
\$ 64,433 \$ - \$ 64,433



及 建
(\$ 11,923) (\$ 437) (\$ 12,360)

面 價
\$ 52,510 \$ 52,073
109年度
\$ 47,990 \$ - \$ 47,990

及 建
16,443 - 16,443
\$ 64,433 \$ - \$ 64,433



及 建
(\$ 11,486) (\$ 437) (\$ 11,923)

1.投資性 不動產 之租金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2,561 \$ 2,059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437) (\$ 437)
  • 2.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於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 1 日及 民國 109 年 1 2 月 31 日之 公允價 值分別 為 241,274 仟元 及 213,075 仟 元,係 參考臨 近地區 類似標的 物之最 近市場 成交價 格而得 , 屬於第二 級公允 價值。
  • 3.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及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投資性不 動產無 減損情 形。
  • 4.以投資 性不動 產提供 借款擔 保之情 形 ,請詳附 註八 。
  • (十)其他非流 動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付設備款 \$
7,967
\$
10,293
存出保證金 2,062 1,941
其他 16,183 18,954
\$
26,212
\$
31,188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10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40,000
0.52%
借款性質 109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34,176
0.93%
(十二)其他應付 款
109年12月31日
\$
84,391
\$ 109,880
86,231 109,619
28,583 40,470
5,062 1,034
28,604 27,207
\$
232,871
\$ 288,210
110年12月31日

(十三)退休金

  • 1.(1)本公 司及國 內子公 司依據「 勞動基 準法」之規 定,訂有 確定福 利之 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勞工 退休金 條例 」前所 有正式員 工之服 務年資, 以及於 實施「 勞工退休 金條例」 後選擇 繼 續適用勞 動基準 法員工 之後續 服務年 資 。員工符合 退休條 件者,退 休金之支 付係根 據服務 年資及 退休前 6 個月之平 均薪資 計算,15 年 以內(含)的服務 年資每 滿一年 給予兩 個 基數,超 過 15 年 之服務年 資每滿一 年給予 一個基 數,惟累積最 高 以 45 個基數為限。本 公司按 月就薪資 總額 2%提撥 退休基 金,以勞工 退休準備 金監督 委員會 之名 義專戶儲 存於台 灣銀行。 另本 公 司於每 年年 度終 了前,估 算前項 勞 工退休準 備金專 戶餘額,若 該餘額 不足 給付次一 年度內 預估符 合退 休條件之 勞工依 前述計 算之退 休金數 額 ,本公司將 於次年 度三月底 前一次提 撥其差 額。
  • (2)資產負 債表認 列之金 額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78,093 \$ 87,026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65,192) ( 66,49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2,901 \$ 20,536
(3)淨確定 福利負 債之變 動如下 :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福利負債
110年
1月1日餘額 \$ 87,025 (\$ 66,490) \$ 20,535
當期服務成本 431 - 431
利息費用(收入) 255 ( 194) 61
87,711 ( 66,684) 21,027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含於利
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 977) ( 977)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111 - 111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4,219) - ( 4,219)
經驗調整 ( 2,039) - ( 2,039)
( 6,147) ( 977) ( 7,124)
提撥退休基金 - ( 1,002) ( 1,002)
支付退休金 ( 3,471) 3,471 -
12月31日餘額 \$ 78,093 (\$ 65,192) \$ 12,901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福利負債
109年
1月1日餘額 \$
82,742
(\$ 62,869) \$ 19,873
當期服務成本 406 - 406
利息費用(收入) 555 ( 419) 136
83,703 ( 63,288) 20,41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含於利 - ( 2,103) ( 2,103)
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2 - 2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2,660 - 2,660
經驗調整 660 - 660
3,322 ( 2,103) 1,219
提撥退休基金 - ( 1,099) ( 1,099)
支付退休金 - - -
12月31日餘額 \$
87,025
(\$ 66,490) \$ 20,535
  • (4)本公 司之確 定福利 退休計 畫基金 資產 ,係由臺 灣銀行 按該基 金 年度 投資運用 計畫所 定委託 經營項 目之比 例 及金額範 圍內,依 勞工退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投資國 內外上 市、上櫃 或私募 之權 益證券及 投資國 內外不 動產 之證券化 商品等) 辦理委 託經營, 相關 運用情形 係由勞 工退休 基金 監理會進 行監督。 該基金 之運用 ,其每 年決算分 配之最 低收益, 不 得低於依 當地銀 行二年 定期存 款利率 計 算之收益, 若有不 足,則經 主管機關 核准後 由國庫 補足。因本 公司 無權參與 該基金 之運作 及管 理,故無 法依國 際會計 準則第 19 號第 142 段規定 揭露計 劃資產公 允價值之 分類。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及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構 成該基金 總資產 之公允 價值,請詳 政府 公告之各 年度之 勞工退 休基 金運用報 告。
  • (5)有關退 休金之 精算假 設彙總 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折現率 0.65% 0.30%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對於未來 死亡率 之假設 係 依照 台灣壽 險 業第六回 經驗生 命表 估 計。

因採用之 主要精 算假設 變動而 影響之 確 定福利義 務現值 分析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110年12月31日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
影響
(\$
1,443)
\$
1,467
\$
1,443
(\$
1,408)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9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
(\$
1,678)
\$
1,733
\$
1,699
(\$
1,655)

上述之 敏感度 分析 係基於 其他假 設不 變 的情況 下分析 單一 假設變 動 之影響 。實務 上許 多假設 的變動 則可 能 是連動 的。敏 感度 分析係 與 計算資產 負債表 之淨退 休金負 債所採 用 的方法一 致。

本期編製 敏感度 分析所 使用之 方法與 假 設與前期 相同。

(6)本集團 於民國 111 年 度預計 支付予 退 休計畫之 提撥金為 794 仟元。 (7)截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該退 休計畫之 加權平 均存續 期間為 7 年。退休 金支付 之到期 分析如 下:

短於1年 \$
4,441
1-2年 6,638
2-5年 22,224
5年以上 48,223
\$
81,526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 依據「勞工 退休金 條例」,訂 有確 定提撥之 退休辦 法,適用 於本國 籍之員 工。本公司 及國內 子公司 就 員工選擇 適用「勞 工退休 金條例 」所定 之勞工退 休金制 度部分, 每 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 工退休 金至勞 保局 員工個人 帳戶,員工退 休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次退休 金方式 領取。
  • (2)民國 110 年 度及 109 年 度,本 公司依 上開退休 金辦法 認列之 退休金 成本分別為 3,335 仟元及 3,299 仟元 。
  • (3)本集 團之子 公司 利 隆(越南 )責任 有限 公司 及廣 泰(越 南)責任 有限公 司受當地 相關規 定約 束,依 當地政 府規 定按月依 工資總 額之一 定比 率提列職 工退休 金養老 基金並 繳納至 相 關主管機 關, 本集 團除按月 提撥外,無 進一步 義務。民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度本集 團依上 開退 休金辦法 認列之 退休金 成本分 別為 39,602 仟元及 51,617 仟 元。

  • 3.自民國 105 年 度開始 本公司 之委任 經 理人,按 其工作 年資每 滿一年 給 與兩個基 數。但 超過十 五年之 工作年 資,每滿一 年給與 一個基 數,直 至 退休當年 度,最 高總數 以四十 五個基 數 為限。未 滿半年 者以半 年計,滿 半年者以 一年計 。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提 列之委 任 經理 人準 備則為 15,700 仟 元。

  • (十四)負債準備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
7,971
6,787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25,782 21,042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25,904)
(
19,518)
淨兌換差額 ( 224)
(
340)
期末餘額 \$ \$
7,625
7,971

本 集 團 之 負 債 準 備 為 產 品 售 後 服 務 保 證 , 主 係 以 蓄 電 池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並依據該 產品之 歷史保 固資料 估計。

(十五)股份基礎 給付

1.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本集團 之 股份基礎 給付協 議如下 :

給與數量 既得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仟股) 合約期間 條件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104.10.30
109.12.15
200單位
283單位
民國104年10月至109年2月
民國109年12月至114年2月
註1
註2

註 1:員工於 限制員 工權利 新股發 行日翌 年二月二 十日仍 在 本集 團任職 者,未曾有 違反勞 動契約 且最近 年度考 核成績於 所有員 工中未 於 後面 50%者, 將依下 列時程 及獲配 股數 之比例取 得受領 新股:

屆滿期間 既得比例
獲配後仍任職翌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二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三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四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五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上述本集 團發行 之限制 員工權 利新股,除繼承外,於既得 期間內 不得轉讓,惟未限 制投票權 及參與 股利 分配之權 利。員工 於既得 期間內離 職,其當 年尚未既 得之股 份, 本集團依 法按原 發行價 格 收買並辦 理註銷 ,惟 無 需返還 已取得 之 股利。

註 2:員工於 限制員 工權利 新股發 行日翌 年之二月 二十日 仍在 本 集團任 職者,未曾有違 反勞動 契約、工作 規則 等重大過 失且最 近年度 考

核成績乙 +以 上 者 , 將 依 下 列 時 程 及 獲 配 股 數 之 比 例 取 得 受 領 新 股:

屆滿期間 既得比例
獲配後仍任職翌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二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三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四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獲配後仍任職翌五年之二月二十日 20%

上述本集 團發行 之限制 員工權 利新股, 除繼承外,於既得 期間內 不得轉讓,另 於未達 成既得 條件前,除 不得參與 配股配 息外,其 他權益與 本集團 已發行 普通股 股份相 同。員工於既得期 間內離 職 及退休,其 當年尚 未既得之 股份,本集團依法按 原發行 價格收 買 並辦理註 銷。

  • 2.本集團 給 與 日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公 開 市 場 價 格 估 計 公 允 價 值,相關 資訊如 下:
  • (1)104 年第 一次限制 員工權 利新股 計畫
109年度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 履約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45 \$
10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45)
10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

(2)109 年第 一次限制 員工權 利新股 計畫

110年度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 履約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283 \$ 10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50) 10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 10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231 10

3.本集團 給 與 日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公 開 市 場 價 格 估 計 公 允 價 值,相關 資訊如 下:

履約 每單位
股價 價格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允價值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元)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元)
限制員工權 104.10.30 120.5 10 - - - - 110.5
利新股計畫
限制員工權 109.12.15 141.5 10 - - - - 131.5
利新股計畫

4.股份基 礎給付 交易產 生之費 用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權益交割 \$
8,702
\$
1,564

(十六)股本

1.民國 11 0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額 定 資本額為 1,000,000 仟 元,分 為 100,000 仟 股(含 員工認 股權憑證 之股 數 8,200 仟 股), 實收資本 額為 820,664 仟元,每股 面額 10 元,期 末流 通在外股 數為 82,066 仟 股。民 國 109 年 12 月 3 1 日, 本公司 額定資 本額為 1,000,000 仟元, 分為 100,000 仟 股(含 員工認 股權憑證 之股 數 8,200 仟 股), 實收資本 額為 820,684 仟元,每股 面額 10 元,期 末流 通在外股 數為 82,068 仟 股。本 公司於民 國 10 9 年 11 月 6 日董事 會決 議發行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 (請詳 附注六(十 五)),並 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經主管 機關申報 生效,新 股發行基 準日為 民國 109 年 12 月 15 日 ,每股認購 價格為 10 元,發 行 普通股計 283 仟股, 本次發 行普通 股之 權利義務 於員工 達成既 得條件 前,除限制股份 之轉讓 權利及 不得參 與 配股配息 外,餘與其他 已發行 普 通股相同 。本公 司已發 行股份 之股款 均 已收訖。

本公司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說明 如 下 (單位: 仟股):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 82,068 81,785
註銷員工股利權利新股 ( 2) 283
12月31日 82,066 82,068

2.本公司 於民 國 11 0 年 3 月 22 日董事 會 決議註銷 本公司 限制員 工權利 新 股共計 2,000 股, 以民國 110 年 3 月 22 日為減資 基準日。 上述註 銷限 制員工權 利新股 減資案 ,業已 變更完 竣 。

(十七)資本公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公積,除得 用於彌補 虧損外,於公 司無累積 虧損時,按股東 原有股 份 之比例發 給新股 或現金。另依證 券交易 法之相關 規定,以 上開資 本公積 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 其合計 數不超 過實收 資本額百 分之十 為限。公 司非於 盈 餘公積填 補資本 虧損仍 有不足 時,不 得 以資本公 積補充 之 。

110年度
實際取得或處分
庫藏股票 限制員工 子公司股權與
發行溢價 交易 權利新股 帳面價值差額 合併溢額 總計
1月1日 \$ 614,278 \$ 4,485 \$ 37,215 \$
24,091
\$ 22,146 \$ 702,215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6,601 - (
6,865)
- - (
264)
12月31日 \$ 620,879 \$ 4,485 \$ 30,350 \$
24,091
\$ 22,146 \$ 701,951
109年度
實際取得或處分
庫藏股票 限制員工 子公司股權與
發行溢價 交易 權利新股 帳面價值差額 合併溢額 總計
1月1日 \$ 609,306 \$ 4,485 \$
4,972
\$
24,091
\$ 22,146 \$ 665,000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4,972 - 32,243 - - 37,215
  • (十八)保留盈餘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年度 決算如 有盈 餘,應依法提 繳稅捐、彌 補虧損,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另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公積後,併同 期初未 分配盈 餘為股 東 累積可分 配盈餘,由董 事會擬 定 盈餘分派 案提請 股東會 決議分 派之。
  • 2.本公司 股利政 策如下 :

由於本公 司正值 穩定成 長階段,考量股 東利益、財 務結構 與公司 長遠發 展,股東紅 利之總 額應為 累積可 分配盈 餘百分之 二十至 百分之 八十,其 中現金紅 利應不 低於股 東紅利 總額的 百 分之十。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用 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 者,以該 項公積 超過實 收資本 額 百分之二 十五之 部分為 限。
  • 4.本 公 司 分 配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配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配 盈 餘中。
  • 5.本公司 於民國 109 年 6 月 11 日經股 東 會決議,發放 現金股 利為每股 10 元,股利 總計為 817,854 仟元 。

  • 6.本公司 於民國 110 年 6 月 1 3 日經 股 東會電子 投票達 法定通 過決議 門 檻,另於民國 110 年 7 月 30 日經股東會 決議, 通過 發放現 金股利 每股 10 元,股利 總計為 818,356 仟元。

  • 7.本公司 民國 111 年 3 月 22 日經董事 會 提議民國 110 年 盈餘分 派案,發 放現金股 利每股 7 元, 惟尚應 提請股 東 會決議通 過。
  • 8.有關員 工酬勞 及董監 酬勞資 訊,請 詳 附註六 (二 十六)。

(十九)其他權益 項目

110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外幣換算 員工未賺得酬勞 總計
1月1日 \$ 7,088 (\$ 155,403) (\$ 36,484) (\$ 184,799)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8,964 8,964
評價調整 45,150 - - 45,150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 80,562) - ( 80,562)
–集團之稅額 - 16,112 - 16,112
12月31日 \$ 52,238 (\$ 219,853) (\$ 27,520) (\$ 195,135)
109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外幣換算 員工未賺得酬勞 總計
1月1日 \$ 12,243 (\$ 26,180) (\$ 833) (\$ 14,77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35,651) ( 35,651)
評價調整 ( 5,155) - (
-
5,155)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 161,529) - ( 161,529)
–集團之稅額 - 32,306 - 32,306
12月31日 \$ 7,088 (\$ 155,403) (\$ 36,484) (\$ 184,799)

(二十)營業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
5,797,748
\$
7,119,214

1.客戶合 約收入 之細分

本集團之 收入源 於提供 某一時 點移轉 之 商品,收入 可依地 區別區 分,相 關揭露資 訊請詳 附註十 四 (三)。

2.合約負 債: 本集團認 列客戶 合約收 入相關 之合 約負 債係預收 貨款 (表列其 他流動 負 債項下)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合約負債 \$
43,092
\$
44,637
\$ 42,495
(2)期初合 約負債 本期認 列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 37,733 \$ 33,513
(二十一)利息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8,841 \$ 8,714
(二十二)其他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租金收入 \$ 2,685 \$ 2,229
股利收入 2,038 2,091
其他收入-其他 8,546 5,977
\$ 13,269 \$ 10,297
(二十三)其他利益 及損失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369 \$ 91
處分投資利益 1,760 -
外幣兌換損失 ( 8,374) ( 29,28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利益 9,787 3,612
其他損失 ( 1,994) ( 6,273)
\$ 1,548 (\$ 31,855)
(二十四)財務成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 738 \$ 975
(二十五)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664,189 \$ 845,270
折舊費用 147,471 176,939
攤銷費用 2,365 2,933
合計 \$ 814,025 \$ 1,025,142

(二十六)員工福利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費用 \$
560,965
\$
715,111
勞健保費用 16,199 17,832
退休金費用 43,591 55,618
董事酬金 13,919 17,565
其他用人費用 29,515 39,144
合計 \$
664,189
\$
845,270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本公司 年度如 有 獲利 (所謂 獲利係 指扣除 分派員 工酬勞及 董監酬 勞前之 本期稅 前利益 )應 分配員工 酬勞不 低於 2%,董 事及監察 人酬勞 不高於 5%。
  • 2.本公司 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估列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 \$
\$
28,227
39,800
董監酬勞 16,364 24,280
\$
\$
44,591
64,080

上述金額 帳列薪 資費用 科目,業經 董事 會決議實 際配發,其 中員工 酬 勞將採現 金之方 式發放 。民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度 係依截 至當期 止 之獲利情 況估列 ,其估 列比例 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比例 3.44% 3.40%
董監酬勞比例 1.99% 2.08%
  • 3.經董事 會決議 之民 國 109 年度 員工酬 勞及董監 酬勞與 民國 1 09 年度 財務報告 認列之 金額一 致。
  • 4.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二十七)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1)所得稅 費用組 成部分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97,245 \$
262,143
未分配盈餘加徵 - 3,874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1,728 9,420
當期所得稅總額 198,973 275,43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1,474) 30,994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474) 30,994
所得稅費用 \$ 197,499 \$
306,431

(2)與其他 綜合損 益相關 之所得 稅金額 :

110年度 109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16,112 \$
32,306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425) 244
\$ 14,687 \$
32,550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196,530 \$ 297,293
所得稅
按稅法規定免稅之所得 ( 759) ( 418)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1,728 9,420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 ( 3,738)
未分配盈餘加徵 - 3,874
所得稅費用 \$ 197,499 \$ 306,431

3.因暫時 性差異 而產生 之各遞 延所得 稅 資產或負 債金額 如下:

110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損益 綜合淨利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銷貨毛利 \$ 4,989 \$ 1,870 \$ - \$ 6,859
備抵存貨呆滯損失 203 - - 203
出售固定資產未實現利益 2,006 ( 473) - 1,533
退休金未撥存數 8,635 ( 102) - 8,533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77 - ( 1,277) -
累計未休假獎金 875 ( 108) - 767
其他 2 3 - 5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
調整數 65,259 - 16,112 81,371
未實現兌換損失 ( 2,414) 2,414 - -
小計 \$ 80,832 \$ 3,604 \$ 14,835 \$ 99,271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長期投資收益 (\$ 378,458) \$ 1,189 \$ - (\$ 377,269)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148) ( 148)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3,319) - ( 3,319)
其他 - - - -
小計 (\$ 378,458) (\$ 2,130) (\$ 148) (\$ 380,736)
合計 \$ 1,474 \$ 14,687
109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損益 綜合淨利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銷貨毛利 \$ 6,330 (\$ 1,341) \$ - \$ 4,989
備抵存貨呆滯損失 203 - - 203
出售固定資產未實現利益 2,404 ( 398) - 2,006
退休金未撥存數 8,746 ( 111) - 8,635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033 - 244 1,277
累計未休假獎金 214 661 - 875
其他 33 ( 31) - 2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
調整數 32,953 - 32,306 65,259
未實現兌換損失 583 ( 2,997) - ( 2,414)
小計 \$ 52,499 (\$ 4,217) \$
32,550
\$ 80,832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長期投資收益 (\$ 351,681) (\$ 26,777) \$ - (\$ 378,458)
小計 (\$ 351,681) (\$ 26,777) \$ - (\$ 378,458)
合計 (\$ 30,994) \$
32,550
  • 4.子公司-廣泰(越南)責 任有限 公司於 民 國 107 年第一季 決議就 截至民 國 106 年底前之 未分配 盈餘不 予分配,因此本公 司並未 就子公 司 -廣 泰(越南)責任有 限公司 截至民 國 106 年 底前之未 分配盈 餘產生 之應 課稅暫時 性差異 認列遞 延所得 稅負債 ,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未認 列之遞延 所得稅 負債之 暫時性 差異金 額 為 38,453 仟元。
  • 5.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 機關核定 至民國 108 年 度。
  • 6.適用稅 率情形
子、孫公司名稱 適用稅率 適用所得稅法
利隆(越南)責任 濱瀝廠適用稅率10%永久性。 越南政府企業
有限公司 德和廠自民國105年度起適用稅率20%。 投資法令規定
廣泰(越南)責任 塑膠產品自民國105年度起適用稅率20%。 越南政府企業
有限公司 模具產品自民國110年起適用稅率為20%。 投資法令規定

(二十八)每股盈餘

110年度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620,038
81,829 \$
7.58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620,038
81,829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酬勞 - 264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37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620,038
82,330 \$
7.53
109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879,196
81,785 \$
10.75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879,196 81,785
影響
員工酬勞 - 365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879,196
82,151 \$
10.70
  • 1.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加 權平均 流通在 外股 數係考量 限制員 工權利 新股之 加權平 均 股數計算 。
  • 2.於計算 每股盈 餘時,係假 設員工酬 勞 即於本期 全數採 發放股 票方式, 於該普通 股具有 稀釋作 用時計 入加權 平 均流通在 外股數 。

(二十九)現金流量 補充資 訊

僅有部分 現金支 付之投 資活動 :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4,572
\$
50,450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034 9,000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5,062)
(
1,034)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 10,293)
(
1,757)
加:期末預付設備款 7,967 10,293
本期支付現金 \$ 28,218
\$
66,952

(三十)來自籌資 活動之 負債之 變動

來自籌資活

短期借款 應付股利 存入保證金 動之負債總額
110年1月1日 \$
34,176
\$
-
\$
1,765
\$
34,176
本期新增 - 818,356 - 818,356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6,389 (
818,356)
(
1,047)
(
811,967)
匯率變動之影響 (
565)
- - (
565)
110年12月31日 \$
40,000
\$
-
\$
718
\$
40,000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應付股利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09年1月1日 \$174,990 \$
-
\$
530
\$ 174,990
本期新增 - 817,854 - 817,854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140,064)
(
817,854)
1,235 ( 957,918)
匯率變動之影響 (
750)
- - ( 750)
109年12月31日 \$
34,176
\$
-
\$
1,765
\$ 34,176

七、 關係人交 易

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4,804
\$
32,420
退職後福利 87 87
股份基礎給付 4,951 479
總計 \$
29,842
\$
32,986

八、 質押之資 產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20,362
\$ 125,034 短期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 52,073 52,510 短期借款
定期存款(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2,681 2,718 保固保證金
\$
175,116
\$ 180,262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已簽約但 尚未發 生之資 本支出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廠房及設備 \$ 10,376 \$ 15,291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此事項 。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民國 110 年盈餘 分派案 請詳附 註六 (十 八 )7.。

  • 十二、 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 集 團 之 資 本 管 理 係 依 據 本 集 團 所 營 事 業 之 產 業 規 模 , 考 量 產 業 未 來 成 長及產品 發展,設定適當 之市場 佔有率,並據以 規劃相 對應之資 本支出, 再 依 財 務 營 運 計 畫 計 算 所 需 之 營 運 資 金 , 最 後 考 量 產 品 競 爭 力 所 能 產 生 之營業利 益與現 金流量 ,以決 定適當 之 資本結構 。

本集團透 過定期 審核負 債佔資 產比例 對 資金進行 監控。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團 負債佔資 產比例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負債總額 \$ 1,468,013 \$
1,455,494
資產總額 5,254,878 5,445,598
負債佔資產比例 27.94% 26.73%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之種 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73,018
\$
38,174
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72,272 27,088
符合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31,383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1,329,030 1,652,33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6,397 118,352
應收票據 19,657 37,732
應收帳款 679,717 939,202
存出保證金 2,062 1,941
\$
2,333,536
\$
2,814,826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40,000
\$
34,176
應付票據 4,776 8,277
應付帳款 324,646 333,925
其他應付帳款 232,871 288,210
存入保證金 718 1,765
其他流動金融負債 2,551 1,684
\$
605,562
\$
668,037
  • 2.風險管 理政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及利 率風險)、信用 風險及 流動性 風 險。
  • (2)本集團 財務部 透過與 集團內 各營運 單 位密切合 作,以負 責辨認、 評 估與規避 財務風 險 ,例如匯 率風險、 利 率風險、信 用風險、衍 生與 非衍生金 融工具 之使用 ,以及 剩餘流 動 資金之投 資。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1)市場風 險

匯率風險

A.本集團 係跨國 營運,因此受 相對與 本 公司及各 子公司 功能性 貨幣 不同的交 易所產 生之匯 率風險,主要為 美元。相關 匯率風 險來自 未來之商 業交易 及 已認 列之資 產與負 債 。

  • B.本集團 管理階 層已 訂 定政策,規定 集 團內各公 司管理 相對其 功能 性貨幣之 匯率風 險。各公 司應透 過集團 財務部就 其整體 匯率風 險 進行避險 。
  • C.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 (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台 幣 、 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美 元 及 越 南 盾),故受匯率 波動之 影響,具重 大匯率 波動影響 之外幣 資產及 負 債資訊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
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美元:新台幣 \$
24,711
27.68 \$
684,000
越盾
美元
:
192,873,118 0.00004 213,551
應收款項
美元:新台幣 \$
18,112
27.68 \$
501,340
越盾
美元
:
120,739,780 0.00004 133,694
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美元:新台幣 \$
1,966
27.68 \$
54,419
越盾
美元
:
274,638,145 0.00004 304,092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
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美元:新台幣 \$
40,854
28.48 \$
1,163,522
越盾
美元
:
38,407,185 0.00004 43,745
應收款項
美元:新台幣 \$
23,775
28.48 \$
677,112
越盾
美元
:
174,583,877 0.00004 198,876
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美元:新台幣
越盾
美元
\$
3,539
265,221,151
28.48
0.00004
\$
100,791
302,144

D.本集團 因重大 匯率波 動影響 之外幣 市 場風險分 析如下 :

110年度
敏感度分析
影響其他
(外幣:
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美元:新台幣 3% \$ 20,520 \$ -
越盾
美元
:
3% 6,407 -
應收款項
美元:新台幣 3% \$ 15,040 \$ -
越盾
美元
:
3% 4,011 -
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美元:新台幣 3% \$ 1,633 \$ -
越盾
美元
:
3% 9,123 -
109年度
敏感度分析
影響其他
(外幣:
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美元:新台幣 3% \$ 34,906 \$ -
越盾
美元
:
3% 1,312 -
應收款項
美元:新台幣 3% \$ 20,313 \$ -
越盾
美元
:
3% 5,966 -
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美元:新台幣
越盾
美元
:
3%
3%
\$ 3,024
9,064
\$ -
-

E.本集團 貨幣性 項目因 匯率波 動具重 大 影響於民國 110 年 度及 109 年度之全 部兌換 損失及 兌換利 益 (含已 實 現及未實 現 ),因外 幣種 類繁多, 經彙總 金額分 別為兌 換損 失 8,374 仟 元及損 失 29,285 仟元。

價格風險

A.本集團 暴露於 價格風 險的權 益工具,係所持有 帳列於 透過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融資 產為管 理權益 工具投 資之價 格 風險,本集 團將其 投資組 合分散, 其分散 之方式 係根據 本集團 設 定之限額 進行。

  • B.本集團 主要投 資於 國 內上市 櫃公司 之 權益工具,此 等權益工 具之 價格會因 該投資 標的未 來價值 之不確 定 性而受影 響。若該 等權益 工具價格 上升或 下跌 3%,而其 他所有 因 素維持不 變之情 況下,對 民國 110 年 度 及 109 年度 之稅後 淨利因 來自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 衡量之權 益工具 之利益 將分別 增加或 減 少 2,191 仟元及 1,145 仟 元;對其他 綜合損 益因分 類為透 過其他 綜合損 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 之權益投 資之利 益分別 增加或 減少 3,110 仟元及 813 仟元。
  • 現金流量 及公允 價值利 率風險
  • A.本集團之 利率風 險主要 來自按 浮動利 率發行之 借款。使集 團暴露 於現金流 量利率 風險。
  • B.當新台 幣借款 利率上 升或下跌 10 個 基點,而 其他所 有因素 維持 不變之情 況下,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 度之稅後 淨利將 分別 增 加 或減少 32 仟元及 27 仟 元,主要 係因浮 動利率借 款導致 利息費 用 隨之變動 所致 。
  • (2)信用風 險
  • A.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 約義務而 導致本 集團財 務損失 之風險,主要來自 交易對 手無法 清 償 按 收 款 條 件 支 付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債務 工 具 的合約現 金流量 。
  • B.本集團 係以集 團角度 建立信 用風險 之 管理。依外部 信用機構 評等 (若無評等,則以 存放比、逾放 比、資本 適足率等 財務資 料 ),檢 視存款信 用,經評 估該銀 行信用 評等良 好,始可被 接納為 交易對 象。依內部 明定之 授信政 策,集 團內各 營運個體 與每一 新客戶 於 訂定付款 及提出 交貨之 條款與 條件前,須對其進 行管理 及信用 風 險分析。內 部風險 控管係 透過考 慮其財 務狀況、過 往經驗 及其他 因素,以評 估客戶 之信用 品質。個別風 險之限額 係董事 會依內 部 或外部之 評等而 制訂, 並定期 監控信 用 額度之使 用。
  • C.本集團 依信用 風險之 管理,當合約 款 項按約定 之支付 條件逾 期超 過 30 天, 視為金 融資產 自原始 認列後 信用風險 已顯著 增加。 當 合約款項 按約定 之支付 條款逾 期超過 90 天則視為 己發生 違約 。
  • D.本集團 用以判 定債務 工具投 資為信 用 減損之指 標如下 :
    • (A)發 行 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性大 增;
    • (B)發行人 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該 金融資 產 之活絡市 場消失 ;
    • (C)發行人 延滯或 不償付 利息或 本金;
    • (D)導 致 發 行 人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強 況 不 利 之 變 化。
  • E.本集團 按客戶 評等 之 特性將 對客戶 之 應收票據 及應收 帳款分 組,

採用簡化 作法以 準備矩 陣為基 礎估計 預 期信用損 失。

  • F.本集團 經追索 程序後,對無 法合理 預 期可回收 金融資 產之金 額予 以沖銷,惟 本集團 仍會持 續進行 追索之 法律程序 以保全 債權之 權 利。本集團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 1 日皆無已沖 銷且仍 有追 索活動之 債權。
  • G.本集團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立之損 失率,以估計 應收票 據及應收 帳款的備 抵損失,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準備 矩陣如 下 :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逾期120天 合計
110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01% 0.02% 0.15% 0.64% 100.00%
帳面價值總額 \$
682,786
\$
18,075
\$
-
\$
-
\$
169
\$
701,030
備抵損失 \$
1,484
\$
3
\$
-
\$
-
\$
169
\$
1,656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逾期120天 合計
109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6% 0.67% 2.10% 12.62% 100%
帳面價值總額 \$
932,823
\$
42,652
\$
3,018
\$
-
\$
99
\$
978,592

H.本 集團 採簡 化作 法之 應收 票據 及 應收 帳款 備抵 損失 變動 表如 下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1月1日 \$ - \$ 1,658 減損損失提列 - 1 減損損失迴轉 - ( 1) 匯率影響數 - ( 2) 12月31日 \$ - \$ 1,656 110年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1月1日 \$ - \$ 33,271 減損損失迴轉 - ( 31,526) 匯率影響數 - ( 87) 12月31日 \$ - \$ 1,658 109年

(3)流動性 風險

A.現金流量 預測是 由集團 內各營 運個體 執行,並由集 團財務 部予以 彙總。集團 財務部 監控集 團流動 資金需 求之預測,確保其 有足夠 資金得以 支應營 運需要,並在任 何時候 維持足夠 之未支 用的借 款 承諾額度 。

B.集團財務 部則將 剩餘資 金投資 於附息 之活期存 款、定期 存款、及 基金,其所 選擇之 工具具 有適當 之到期 日或足夠 流動性,以因應 上述預測 並提供 充足之 調度水 位。本集 團持有 現 金及約 當現金 以 及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29,030
\$
1,652,33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
73,018
\$
38,174

預期可即 時產生 現金流 量以管 理流動 性 風險。

  • C.截至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2 月 31 日 本集團未 動用之 借款額 度分 別為 3,069,680 仟元及 3,246,304 仟元。
  • D.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以淨額或總額交割之衍生金 融負債,按 相關到 期日予 以分組,非衍 生金融負 債係依 據資產 負 債表日至 合約到 期日之 剩餘期 間進行 分 析;衍生金 融負債 係依據 資產負債 表日至 預期到 期日之 剩餘期 間 進行分析。下表所 揭露之 合約現金 流量金 額係未 折現之 金額。

非衍生性 金融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40,034
\$
-
\$
-
\$
-
\$
-
應付票據 4,191 585 - - -
應付帳款 324,646 - - - -
其他應付款 188,280 44,591 - - -
其他流動金融負債 3,269 - - - -

109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34,189
\$
-
\$
-
\$
-
\$
-
應付票據 7,692 585 - - -
應付帳款 333,925 - - - -
其他應付款 224,130 64,080 - - -
其他流動金融負債 3,449 - - -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易發 生,以在持續 基礎上 提供定 價 資訊之市 場。本集團 投 資 之 上 市 櫃 股 票 投 資 及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衍 生 工 具 等 的公允價 值皆屬 之。

第二等級:資產 或負債 直接或 間接之 可 觀察輸入 值,但包括於 第一等 級 之報價者 除外。本集團 投資之 公司債、投資性不 動產與 大部 分衍生工 具的公 允價值 均屬之 。

第三等級 :資產 或負債 之不可 觀察輸 入 值。

  • 2.以成本 衡量之 投資性 不動產 的公允 價 值資訊請 詳附註 六 (九)說明。
  • 3.非以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
  • (1)除下表 所列者 外, 包 括現金 及約當 現 金、 應收票 據、應 收帳款、 其 他應收款、短 期借款、應 付票據、 應付 帳款及其 他應付 款的 帳 面金 額係公允 價值之 合理近 似 值:
110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資產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普通公司債 \$
50,000
\$
-
\$
50,000
\$
-
109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資產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 普通公司債 \$ 50,000 \$ \$ 50,000 \$ -
  • (2)用以估 計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法及 假 設如下:
  • 普通公 司債: 按標 的資產 預期收 取之 現 金流量 以資產 負債 表日之 市 場利率折 現的現 值衡量 。
  • 4.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及非 金融工 具,本集團 依資產及 負債之 性質、特 性及風險 及公允 價值等 級之基 礎分類 , 相關資訊 如下:
(1)本集團 依資產 及負債 之性質 分類, 相 關資訊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43,923
\$
-
\$
-
\$
43,923
-基金 29,095 - - 29,09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公司債 31,383 - - 31,383
-權益證券 72,272 - - 72,272
\$
176,673
\$
-
\$
-
\$
176,673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38,174
\$
-
\$
-
\$
38,17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權益證券 27,088 - - 27,088
\$
65,262
\$
-
\$
-
\$
65,262
(2)本集團 用以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本集團 採用市 場報價 作為 公允價 輸入 值 (即第一 等級 )者,依 工具之 特性分列 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 開放型基金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淨值
5.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無 第一等 級 與第二等 級間之 任何移 轉。

6.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無 自第三 等 級轉入及 轉出之 情形。

(四)其他事項

本集團將 新型冠 狀病毒 肺炎疫 情之影 響 納入企業 營運之 考量。民 國 110 年 第 三 季 負 責 生 產 之 越 南 子 公 司 因 當 地 防 疫 政 策 而 配 合 暫 停 生 產 , 嗣 後 因 疫情趨緩,且越 南子公司 配合當 地防疫 措施,擬 定復工 計畫,經 政府審 查 後同意復 工,已於民國 110 年 11 月恢復 正常產能 生產,前述 影響致 民國 110 年度營業 收入較 109 年 度減少\$1,321,466 仟元。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 無此 情形。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 無 此情形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一 。
  • 4.累積買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此情 形。
  • 5.取得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 無此情形 。
  • 6.處分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 無此情形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請詳 附表二 。
  • 8.應收關 係人款 項達新 台幣一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 請詳附表 三。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無此情 形。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僅揭露 金額 2,000 萬 以上之 交易資 訊 ):請詳附 表四。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 地區等 相關資 訊 (不包含 大陸被 投資公 司): 請詳附表 五。

(三)大陸投資 資訊

1.基本資 料:無 此情形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無 此情形 。
  • (四)主要股東 資訊
  • 主要股東 資訊: 請詳附 表六。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鉛 酸 蓄 電 池 相 關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 本 公司營運 決策者,係以地 區別之 評估績 效及分配 資源,且 本公司 管理階 層 已依據營 運決策 者於制 定決策 所使用 之 報導資訊 辨認應 報導部 門。

(二)部門資訊 之衡量

本公司及 子公司 根據稅 前損益 評估營 運 部門的表 現。

(三)部門損益 之資訊

1.提供予 主要營 運決策 者之民國 110 年 度應報導 部門資 訊如下 :

110年度
台灣 越南 其他 合計
收入
外部客戶收入 \$
4,289,480
\$
1,508,268
\$
-
\$
5,797,748
內部部門收入 139,451 3,676,155 - 3,815,606
收入合計 \$
4,428,931
\$
5,184,423
\$
-
\$
9,613,354
部門稅前損益 \$
776,257
\$
235,059
(\$
4,596)
\$
1,006,720
註: 本集團資產之衡量金額非營運決策者之衡量指標 ,故應揭露資產之衡量金額
為零。

2.提供予 主要營 運決策 者之民國 109 年 度應報導 部門資 訊如下 :

109年度
台灣 越南 其他 合計
收入
外部客戶收入 \$
5,441,127
\$
1,678,087
\$
-
\$
7,119,214
內部部門收入 143,510 4,886,776 - 5,030,286
收入合計 \$
5,584,637
\$
6,564,863
\$
-
\$12,149,500
部門稅前損益 \$
740,379
\$
440,303
(\$
272)
\$
1,180,410
註: 本集團資產之衡量金額非營運決策者之衡量指標 ,故應揭露資產之衡量金額
為零。

(四)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1.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部 門收入 與 繼續營業 部 門收 入調節 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前收入 \$ 9,613,354 \$
12,149,500
消除部門間收入 ( 3,815,606)
(
5,030,286)
應報導營運部門收入 \$ 5,797,748 \$
7,119,214

2.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部門損 益與 繼續營業 部門 稅 前損益 調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前稅前損益 \$ 1,006,720 \$
1,180,410
消除部門間(利益)損失 ( 189,183) 5,217
應報導營運部門稅前損益 \$ 817,537 \$
1,185,627

(五)地區別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亞洲 \$
2,936,804
\$ 876,827 \$
3,445,107
\$ 1,016,733
美洲 1,181,714 - 1,491,536 -
歐洲 1,479,983 - 1,977,938 -
其他 199,247 - 204,633 -
合計 \$
5,797,748
\$ 876,827 \$
7,119,214
\$ 1,016,733

(六)重要客戶 資訊

本集團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 度重要 客 戶資訊如 下:

部門 收入 部門
台灣
越南
\$
365,875
269,117
台灣
越南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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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後收回金額(註1)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廣泰(越南)責任有限公司
利隆(越南)責任有限公

最終母公司相
143,662 1.43 15,362
註1: 係截至民國111年1月31日收款之金額 $\ci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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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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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0 7.92%
說明︰本公司係向集保公司申請取得本表資訊,說明以下事項

ᇥܴǺҁϦљ߯ӛߥϦљҙፎڗளҁ߄ၗૻǴᇥܴаΠ٣Ǻ

  • Ȑ2ȑҁ߄Ьाިܿၗૻ߯җߥϦљаۑۭനࡕঁᔼВǴीᆉިܿԖϦљςֹԋคჴᡏฦᒵҬбȐ֖ᙒިȑϐද೯ިϷձިӝीၲԭϩϐϖаၗǶ !!!!!ԿܭϦљ୍ൔ܌ၩިҁᆶϦљჴሞςֹԋคჴᡏฦᒵҬбިኧǴёૈӢጓᇙीᆉ୷ᘵόӕ܈Ԗৡ౦Ƕ
  • Ȑ3ȑ໒ၗӵឦިܿஒިҬбߞૼǴ߯аڙૼΓ໒ҥߞૼЊϐہૼΓঁձϩЊඟҢǶԿܭިܿ٩ᏵچҬܰݤзᒤިຬၸԭϩϐΜϐϣΓިҙൔǴ !!!!!ځިхҁΓިуीځҬбߞૼЪჹߞૼౢڀԖၮҔ،ۓިҽǴԖᜢϣΓިҙൔၗፎୖ᎙Ϧ໒ၗૻᢀෳઠ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