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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5
Apr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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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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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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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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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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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384,433,388.22 | 363,849,933.08 |
5.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843,390.00 | 30,424,996.64 |
27.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38,142,912.43 | 32,983,650.01 |
15.64%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779,872.47 | 9,834,526.29 |
-423.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2 |
25.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2 |
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4% | 1.82% |
0.12%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4,764,531,210.08 | 3,450,083,391.36 |
38.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69,947,303.76 | 1,884,231,720.84 |
9.8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32.9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667,206.58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099.3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2,820.2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75.22 | |
| 合计 | 700,477.5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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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847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沈介良 | 境内自然人 | 51.76% | 137,164,305 |
137,164,305 |
||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2% | 10,122,406 |
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9% | 6,607,482 |
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9% | 5,008,592 |
0 |
||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9% | 3,937,864 |
3,937,864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 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3% | 3,512,867 |
0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 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91% | 2,400,000 |
0 |
||
| 钱凯明 | 境内自然人 | 0.89% | 2,350,000 |
0 |
||
|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乾 元泰和5号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2% | 1,370,000 |
0 |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6% | 1,217,806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10,122,406 |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22,406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
6,607,482 |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7,482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8,592 |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8,592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
3,512,867 |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2,8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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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 |
|---|---|---|---|
| 钱凯明 | 2,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0,000 |
|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长安乾元泰和5号资产管 理计划 |
1,370,0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0,000 |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
1,217,806 |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7,80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企业变革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1,723 |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1,723 | ||
| 梁炳容 | 1,082,2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261 |
|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 |||
| 人沈介良100%控股的公司,是沈介良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 |||
|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公司股东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0股,通过中信证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 |||
|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937,864股, | |||
| 明(如有) | |||
| 其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937,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股东鲍旭义分别于2014 年8月、2015年3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000 股及800,000 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账户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 户),合计交易2,400,000股。截止本报告期末,该股份尚未购回,其约定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2,4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91%。
2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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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69,139.86 万元,较期初增长 40.32%,主要是本期保证金增加导致;
-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24,195.00 万元,较期初增加 77.80%,主要是本期新增电站及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企业,
-
进项抵扣增加重分类导致;
-
3、固定资产期末余额 228,578.89 万元,较期初增长 65.59%,主要是本期新增二个电站及收购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
-
司资产导致;
-
4、商誉期末余额 17,345.85 万元,较期初增长 127.20%,主要是本期收购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股权增加商誉导致;
-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63,841.00 万元,较期初增加 126.39%,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增加贷款所致;
-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53,863.89 万元,较期初增加 34.43%,主要是本期增加投资性活动票据导致;
-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95,162.88 万元,较期初增长 152.00%,主要是本期新并入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科左中旗欣盛光电
-
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导致;
-
8、预收款项期末余额 208.26 万元,较期初下降 97.69%,主要是期初预收货款结算导致;
-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 2,693.88 万元,较期初下降 37.81%,主要是本期发放期初工资导致;
-
10、应交税费期末 4,272.90 万元,较期初增加 67.60%,主要是本期销售增加导致税费增加和阳光能源销售实现增加增
-
值税和所得税导致;
-
11、其他应付款期末 14,940.24 万元,较期初增加 200.43%,主要是本期应付收购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股权款及
-
新并入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增加导致;
-
1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 1,427.20 万元,较期初下降 35.38%,主要是本期阳光能源进行利润分配导致;
-
13、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 866.93 万元,较上期下降 36.59%,主要是本期运费和业务费用下降导致;
-
14、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 4,943.94 万元,较上期增长 30.71%,主要是本期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及增加电力团队费用导致;
-
1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 1,515.26 万元,较上期增长 73.50%,主要是本期融资费用增加导致;
-
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 854.39 万元,较上期增长 111.78%,主要是本期应收款增加坏账损失计提增加导致;
-
1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 94.69 万元,较上期下降 53.87%,主要是补贴收入减少导致;
-
1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 4.56 万元,较上期下降 99.10%,主要是上期处置固定资产导致;
-
19、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93.77 万元,较上期下降 155.25%,主要是本期阳光能源关联交易抵消导致;
-
2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25,469.06 万元,较上期增长 33.55%,主要是本期支付货款增加导致;
-
2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6,231.66 万元,较上期增长 31.93%,主要是本期工资增加导致;
-
2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4,163.39 万元,较上期增长 98.94%,主要为本期增加咨询费 1272 万元
导致;
-
2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17,646.55 万元,较上期增长 798.63%,主要是本
-
期增加对电站建设投入导致;
-
2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 12,495.09 万元,主要是本期本期收购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
-
限公司股权导致;
-
2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13,146.91 万元,较上期增长 3.211.12%,主要是本期支付投资款导致;
-
2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14,130.00 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股权激励款导致;
-
2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40,641.00 万元,主要是本期向银行贷款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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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1200.00万元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的新疆四个电站项目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一季度,公司对四个项目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截止目前,审计及评估工 作已完成,电力公司将按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数据为定价基础,以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总额进行正式收购。
2、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公司收购光 伏电站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35,572.40万元收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收购 事项,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成为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公司电力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新疆国信阳 光下属电站项目公司 |
||
| 2014年11月18日 | ||
| http://www.cninfo.com.cn | ||
| 公司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海润光伏等持 | 2015年02月13日 | |
| 有的光伏电站 | 2015年03月31日 |
三、公司或持股 5% 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我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 | |||||
|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 | |||||
| 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 | |||||
|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 | |||||
| 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 2010年03月08 | ||||
| 沈介良 |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 正在履行 | |||
| 承诺 | 日 | ||||
| 构、组织。我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 | |||||
| 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 | |||||
|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 |||||
| 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 | |||||
| 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 |||||
| 沈介良及其一 | |||||
| 在增持江苏旷达股票期间及增持完 | |||||
| 致行动人旷达 | 2013年07月18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 | 正在履行 | |||
| 控股集团有限 | 日 | ||||
| 江苏旷达股份。 | |||||
| 公司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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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不适用 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00% | 至 |
45.00% |
|---|---|---|---|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186.69 | 至 |
12,308.92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488.91 | ||
| 公司面料板块销售的稳步增长;2014年下半年新增的四个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电站形成收入及2015年并购的标的公司科左中旗欣盛光电 | ||
| 有限公司合并形成收入。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沈介良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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