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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d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Jun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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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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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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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对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定、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所负职责和义务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致使公司年度报告报 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以保障和增强公司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 量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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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开展工作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

  • 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不良

  • 影响的;

    •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 的;

    •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者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九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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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第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

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悖的,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